為何這世界有太多不公和難以實現?
為何這社會要分三六九等、大家都不能相互坦誠嗎?
為何就不能好好騎個電動車簡單生活、而大家都能和平相處?
2018年,註定是要記錄到整個電動車發展史中的一年。
這一年,國標終於面世了!
這一年,太多地方開始整治超標車!
政策,直接關係到電動車廠家的發展、經銷商的生存、消費者的出行,作為弱勢群體,電動車從來都希望政策能更加透明、更加合理!
今年,除了超標車,政策主要管制這五大項:
1. 電動車產品質量
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2. 電動車流通銷售
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3. 電動車維修改裝
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4. 電動車使用管理
電動車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5. 電動車騎行規範
騎行中,需拆除遮陽傘、擋風板等,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必須戴頭盔等。
如果全國都像這三個城市管理電動車,那就天下太平了!
天津:
三年的過渡期,超標車一樣也能上牌,並且設立電動車使用壽命3年過渡期,過渡期期間的電動車是可以上路的。
南寧:
尊重意見,不強制報廢,南寧邀請各方經銷商、企業、消費者,聽取各方意見,促進立法,上牌有效期為7年或是10年。
忻州:
超標車也能上牌,過渡期5年,山西忻州也明確規定了超標電動車設置5年的過渡期,儘可能保證產品能夠自然淘汰。
有規矩成方圓,如果每個城市都像天津、南寧、忻州一樣治理電動車,而不是“禁電”,那麼電動車絕對能服務更多消費者!
宜疏不宜堵,如果每個城市都能依法依規治理電動車,而不是一刀切,那麼電動車一定會是大量消費者短途出行的首選!
電動車發展這麼多年,是有問題,但在產品和服務方面,一直在提升、在完善,為何不能給電動車一個更好、更健康、更和諧的發展環境!
法治 ≠ 人治!
超標車 ≠ 非法車!
11個月過渡期 ≠ 立刻馬上嚴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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