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兩套房子都給了小舅子,作爲女婿還需要贍養岳父母嗎?

笑笑叔


岳父岳母買幾套房給小舅子管你什麼事情啊,你還想分人家財產啊。感情你娶老婆,不僅僅是娶老婆還想分割岳父母的財產啊,這是什麼想法啊,太可怕了。你這種人我身邊也有一個,我沒法理解你們,我一個認識的哥們男的,他老婆有一姐一哥一弟,岳父母都很能幹,家庭比他們要好,所以岳父母幫趁著兩個兒子都買了房子,並且平時還著房貸幫兒子們。我這哥們就不平衡了,你給你兒子都買房了,我們在城裡還沒房呢,憑什麼不給我們買。我聽到他說這句話的時候都傻啦,都不知道怎麼回答了,你買不起房是你的問題吧,就算需要老人幫忙,也是找你自己的親爹媽吧,你岳父母養大閨女嫁給你,你不知道感恩,還想讓人家養著你啊,你臉怎麼這麼大呢,這是我當時的想法。你們知道後來怎麼樣了嗎?沒兩年他岳父出車禍差點救不回來了,在縣城搶救的時候花了三四十萬,他出了三萬。就因為這三萬,他就嫌棄自己掏多了,多次和他媳婦及家人說不要再救了,花這麼多錢了,後來岳父還沒好起來還在住院,他就催著岳母還錢,這個哥們真是讓我大開眼界,我前半生過得平平淡淡,父母姐妹親人都很和睦,見過的也無非就是姐妹兄弟間拌個嘴一會就好了,從來沒有見過這種人,人心難測,真的有的是人有的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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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事例,岳父母在兒女小的時候就給兒子攢錢買了130平方的三室二廳的房子,女兒也覺得可以接受,到時房子給弟弟然後養老也主要由弟弟負擔,等到弟弟長大後娶了媳婦,這對岳父母對媳婦不是很滿意,媳婦自己經濟獨立對公婆也是愛搭不理,兩輩人住不到一塊了,這時岳父母就想靠女兒來養老了,但房子還是兒子的,女兒也不是純包子,父母一直以來都是偏佔兒子的,對女兒也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女兒不肯這麼痛痛快快地養老,但平時衣服啊零用錢的還是會給父母,但對於父母想住到她家來的表示一直是拒絕的,為此和父母及弟弟的關係也是變得沒有以前那麼好。

雖然法律規定養老和遺產沒有關係,一分錢遺產得不到的子女也得贍養父母,這是道德要求,也是中華文化的美德。但從風俗來講,一般情況下都是兒子養老,女兒適當到孃家探望並給父母一些東西和零花錢。但是女兒要是家庭比較富裕,要照顧孃家,或者孃家父母主動要求你來分擔養老,這也是義不容辭的。但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父母沒啥財產可繼承的話子女都要承擔養老責任,這個相對爭議較小,但如果父母的財產全部給了一個子女,卻要另一個負擔養老,這樣的父母即使得到未繼承財產的子女贍養也是不會很愉快的,即使子女不說,子女的配偶也會覺得不公平,在贍養時也無法做到心甘情願,自動自覺,如果適當給予部分財產,將使得兩個子女間和父女間的感情都得到融洽。如果財產全給一個子女,但只給他權利,不給他義務,作為女兒的話對父母不可能太差,孝順老人還是大多數女兒的做人準則,但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卻會在內心深處刺激到女兒,當父女母女之間有矛盾的時候,這根刺就會使女兒糾結不安,對父母心懷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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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女婿惦記丈人的房產,無論怎麼說都讓人側目!有本事女婿也掙兩套房子,一個大男人何必要仰人鼻息,整天琢磨著如何“拾人牙慧”,有出息嗎?

02.請記住,女婿是娶妻,不是“嫁人”!即便是老丈人有二十套房子,都給其兒子,不給女婿一套,女婿都沒有資格說三道四!


03.即便是女婿和夫人都有想法,和老丈人爭個公平高低,那也是夫人去“爭”才對

。作為女婿,足夠聰敏的話就安安靜靜的靜觀事態發展就是了。假如夫人爭來了,不管多少有你的份,算你走運;沒爭來,你也只能認命——如果此女婿還有點骨氣的話!

04.作為女婿,別把眼睛盯在老丈人身上,而是盯在自己的那雙手上吧!想辦法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勤奮,為自己和自己的妻子、兒子掙得一份家產,那怕是微薄!因為,只有如此,女婿才能像個男人一樣的挺胸抬頭,鏗鏘做人!至於要不要贍養岳父母,笑笑叔則傾向於,能力容許,還是贍養吧;能力不足,也別“打腫臉充胖子”了,總之,別太小家子氣了,人家把自己的閨女都嫁給了你,還抵不上一套房子值錢?要知道,好妻可是無價之寶啊!


笑笑叔


這事很好解決,既然兩套房子都給了小舅子,作為女婿來講,在禮節上表現得過得去就行了,至於說事無鉅細的贍養,那得看實際情況了。

首先來講,贍養父母是法律賦予子女的責任跟義務,不能以兒女身份有所不同。

這是法律上的規定哈,實際生活中多數是要大打折扣的。

比如題主所說,老人把房子都留給兒子,那將來主要的贍養義務也必須由兒子來承擔,至於女兒女婿,配合兄弟把老人贍養好即可。

從自私點的角度考慮,家庭大部分財產都給了兒子,兒子賺了便宜當然不能光賣乖,還得幹實事啊。父母動不了了,你們就得站出來啊!

對於房產這部分大宗財產,按理講女兒也有繼承權,既然老人把房子給了兒子,意味著剝奪了女兒的繼承權,老人想讓女兒、兒子付出同樣的精力來照顧自己,於情於理都講不過去。

對於女兒來講尚且如此,你讓人家女婿還上門伺候,那就有點過了……女婿還有自己的父母要養,不可能隨時奉陪在岳父岳母身邊的。

所以啊,作為老人來講,生前處理好自己的財產分割問題,是一個大智慧的問題,還是儘量做到一碗水端平是最好的,免得自己老來過不消停,兒女間也為了財產、贍養問題鬧個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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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發現這問題,我覺得這個女兒,女婿在惦記這岳父母家裡的財產。孝順贍養父母是傳統美德,養兒防老,意思說不光是兒子,女兒也是父母養大的。財產是父母的,老人有權給誰就給誰。我也是個女兒,有哥哥和姐姐,兄妹三個。父母單位職工,老人買了兩座樓,一個給哥哥娶媳婦,另一自己住。我和姐姐經常來看老人,買吃的,買衣服,嫂子也常常買衣服給老人,母親病倒了,我們一起伺候老人,都是拿錢給老人看病,我條件沒有他們兩個好,姐姐和哥哥出錢多,特別是姐拿錢比哥哥還多,他們也從沒說過我,老人病好了,沒有覺得就想給孃家人要財產,也沒有說不分給我們財產就不管老人。自己管自己父母沒什麼講價錢,自己覺的應該的,不和誰討什麼理。房子當然是哥哥的了,那有出門女兒,女婿以贍養父母為藉口,要財產,房子這道理!父母把你們養大就不容易,做兒女的就有義務贍養父母。孩子來到這世上帶來一分錢嗎,都是父母辛辛苦苦扶養長大的。老人把房子或者錢給了兒子,而女兒應該去婆家繼承房子財產。沒給女兒財產,女兒就不管老人,自己說不公平,在我們那說就是笑話,自私的女兒,不孝順的女兒。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孃家太有錢了,哥哥也不在乎,父母給女兒一些房子,錢也可以。反過來,孃家條件也不好,還在孃家說要這要那,不贍養老人,就是個不懂事人。在網絡上或者調解節目上,常看到女兒回家和哥哥弟弟吵得不可開交,有的打到法庭。也不嫌難看,丟人,這也家教的問題。我們從不認為女兒,女婿去孃家要財產,和老人討價是對的,但是在孃家沒得財產,也必須贍養,孝順老人。父母養我們小,我們養父母老,這是做兒女的一個良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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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的回答和評論,然後我也來說說自己的看法,這個問題有這麼多的回答和評論,就說明現實中就會遇到很多這樣的問題,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網絡上曝光的,有很多親兄弟姐妹為了爭奪遺產或者贍養老人問題對簿公堂最後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

再說這個問題,提到這個問題的人肯定是遇到了這樣的難處,我看到很多回答都在說這個人惦記老丈人的房產,其實然並卵。法律上講女婿沒權力繼承老丈人的財產,但是女兒有權利繼承,女兒繼承過來是屬於自己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有一天他們離婚房子歸女方所有。提這個問題的人也許只是為自己老婆感到委屈,年輕人的觀念是兒子跟女兒同樣有繼承權,也同樣有贍養義務,但現實恐怕很殘酷。人們口口聲聲的說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但是重男輕女養兒防老的思想毒瘤依然根深蒂固。那麼養兒真的能防老嗎?很難說。歌曲裡唱的:都說養兒能防老,可山高水遠他鄉流……現在有多少當兒子的整天在家裡守著父母的?都去外面打拼。有一哥們在廣州工作,父親突發疾病到去世都沒趕回家。現在很多當兒子的車貸房貸,自顧不暇,倒不如女兒照顧的體貼。所以為人父母還要一碗水端平,不要重兒子輕女兒,如果父母偏心做兒女的恐怕也要有意見了。雞蛋不要放在一個籃子裡,分遺產也算是一種投資吧,全押兒子不理智萬一輸了呢?

女婿要不要贍養岳父岳母,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是道義上還是要盡一點義務的,畢竟你娶了人家的女兒,止於你丈人的財產如何分配你身為一個“外人”最好不要過問。清官難斷家務事,每個家庭都有各自的問題所在,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在大家庭中還是要儘量的多付出一點,才會更和諧。止於財產嘛,通過自己的勞動得來的才是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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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我在老丈人家啥活都幹,買菜,摘菜,炒菜,刷碗,帶倆老人出來玩,接到我家小住幾天等等吧。因為一件事,我媳婦和她媽吵了幾句,我丈母孃就趕我們走,不讓我們去她家。而我小舅子呢?爹媽把老家的房賣了,給兒子付了首付,又買了車。小兩口結婚後還跟著老兩口住,啃老(物業水電吃飯省了)。他媳婦在家啥活不幹,做飯就做她兩口的,根本不管老人吃沒吃飯。有次出來玩,回來後老丈人執意回他家,不去我家,我帶丈母孃回我家,第二天一大早老丈人就打電話,說當天晚上他兒子和媳婦做的飯沒讓他吃,自己去下個麵條吃了,我丈母孃也遇到過同樣的事。我和我媳婦一去他家,丈母孃就說媳婦這個那個不好,但是從沒趕過他們。從那次趕我們走後,我有一段時間不去,丈母孃就讓七大姨八大姑的來求情讓我去,後來還是去了。但是從那次後,我就變了,做飯可以,不買菜不刷碗,誰愛刷誰刷(我不准我媳婦刷)。丈母孃看她媳婦生氣說想去我家住,我不接腔,我媳婦看我不說話,就找個理由拒絕了。剛結婚我就看出來我媳婦家的狀況了,明確表明,老嶽兩口我們也管,我的底線就是四六分,我們管四,小舅子管六。我爸去世了,我姐遠嫁她家過的也艱辛,我也有娘要管。以後贍養我媽,我姐想幫就幫,不幫我就自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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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是真老了,這個問題真的跟不上節奏了!本來覺得“道不同不相為謀”,是不願意與人爭論的。但看了很多評論,真的驚到了!

首先,我感覺這就不應該是個問題。很多人覺得誰得到實惠,就該誰贍養老人。但你要知道,家是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無論是兒媳,還是女婿都一樣,家和才能萬事興。如果非要把什麼都掰扯明白了,就是老人活過百年也是遭罪,家裡也不會幸福,何必呢?中華五千年的傳統美德,竟然因為金錢變得如此爭議!在社會上,都知道“人情債”最難還,怎麼到母親這就當起了“老賴”?如果講求平等,那就從自己在母親肚子裡的那一刻開始算,你真能算得清麼?羔羊且能跪乳,烏鴉尚知反哺,人真的不如畜生?“百善孝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師教的你都還給他們了,父母給的,你還清了麼?從在孃胎裡到成年,怎麼也得上百萬了吧?不算通貨膨脹,不算為了生你養你,折騰到半死,你們還完了麼?如果全算清,是不是也該讓父母在你的身上撒泡尿、拉泡屎?

其次,我想說的是從小到大,你們能健康成長,難道是因為生來“翅膀”就硬?我在小的時候,過年想拿到爺爺給的壓歲錢,必須先跪在太爺太奶的遺像前磕頭,上香才行。雖然事不大,但真的需要傳承。“孝”不是給別人看的,“孝”也不是看誰家老人活得更久,能花多錢給老人看病,而是在老人活著的時候,讓他們開心。所以勸大家,別把錢太當回事。老人已經給了咱賺錢的本錢,有本事,自己去賺,別盯著別人那點兒。再退一萬步講,老人百年之後,兄弟姐妹就沒有血緣關係了麼?“國”與“國”之間,都知道一奶同胞。到了家,怎麼就忘記“血濃於水”了呢?算了,不發表太多想法了。真心感覺這個話題不值得討論,只是看了太多負面評論,心情難以平靜。

最後,對樓主說的問題簡單說兩句吧。愛人的父母雖然沒養自己,但是按法理夫妻之間無論財產還是債務都是要共同承擔的。可是,從我內心真的不願意看見“孝順”需要用法律來維持。在我看來,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所以還請善待自己,別去計較太多;也善待老人,畢竟不光是要咱們去孝順對方的父母,反過來自己的父母,也要對方孝順。對於愛人的兄弟姐妹,也不要要求太多,家就是不講理的地方。

做你認為對的事,不要管別人對錯。如果因為別人沒道德,就去拼“下限”,那樣只會讓自己乃至社會的“道德標準”越來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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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講一個身邊的真實例子:岳父母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岳父母與兒媳關係不好,兒媳對他們不聞不問,兒子有點老實,怕媳婦。拆遷分到兩套房子,開始一套寫兒子名字,另一套經兩個女兒商議寫岳母名字,可是等到搬遷時,未與女兒商議,名字早已改成兒子的了。


因為大女婿會裝修,開始說好兩套房子都給他裝。可臨到開工時,突然變卦,要回鑰匙,交給別人,兒子那套媳婦堅持下交給女婿。裝修完後,岳父母那套錢也用了,效果不能談,媳婦背後恨死,兒子那套物美價廉,效果相當好,小區裡許多人參觀,岳母也領人來看。當時女婿給兒子裝修房子時,岳母經常打電話謾罵女婿,怕錢用多了,兒子被媳婦逼來找他們要錢。

現在的實際情況是,家裡有麼事全靠兩個女兒與女婿出頭,岳父在市區住院,小女兒照護,兒子基本上不去,媳婦更視而不見,還把孫子丟給他們;過年貴客臨門,女婿燒火做菜,菜當然由女兒無償買來,媳婦影子都看不到;清明上墳,兒子媳婦不去,都是女兒女婿去;岳母身體不適,不要兒子引去看,等女兒引。



女兒是用來孝順父母的,兒子是父母去孝敬的。

毛主席說過,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如此畸形重男輕女家庭,怎麼辦?扯到金錢方面的事,與女兒無緣;老人有病、撐門面的事百分百該女兒撿帳。總的來說,女兒女婿都還孝順,什麼都沒有爭,也不想爭,人在做,天在看!只是小女婿私下勸大女婿,兒子與女婿差別那是很大的,不爭也罷,並不是老人說的,兒子姑娘同樣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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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法律意義上講,女婿並沒有贍養義務,對等的,女婿也沒有女方那邊的財產繼承權。但如果是你老婆的話,必須盡贍養義務,而且還享受一定的財產繼承權。撫養義務+財產繼承=贍養義務。子女長大成人,說明家長的撫養義務已經盡到,不取決於子女是否繼承財產。在此前提下,兒子女兒有同等的贍養義務,也就是說,要不要盡贍養義務這個問題,答案是要盡。但是除了撫養義務,還有財產繼承這個問題,這個因素決定的是盡多大的贍養義務,女兒繼承了較少或者沒有繼承財產,那麼主要的贍養義務應該由繼承了較多財產的兒子來實施,繼承較少或沒有繼承財產的女兒則要盡較少的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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