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瘤生存是更在意活著,還是生存質量?想想這幾件事總是對的!

這裡說“帶瘤生存不是夢”,也一點不假,只要造足了有利條件。這個有利條件就是相對於腫瘤的生長,還有有效辦法,或患者的抗癌機制又重新振作起來了。

對此,也許有人會說:天方夜譚(根本不相信);有人會懷疑:豈有此理?還有人會說:能成真嗎(帶點期盼)?

三種態度雖然有所差異,但都說明了人們對帶瘤生存的不認可。這也難怪,癌症不僅難治,而且有復發和轉移的可能。別說是體內存在可檢查到的腫瘤,就是少量的癌組織或癌細胞殘留,也常被認為是定時炸彈,隨時都有爆炸而致人死地的危險。

按說這話一點不假,但那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相對於腫瘤的生長,醫生已無能為力,患者的抗癌機制也減弱或癱瘓了。

“帶瘤生存不是夢”不僅理論上說得通,而且實際上也應該批准。如果說正常人體內都或多或少存在腫瘤,你肯定不相信。但事實勝於雄辯,由不得你相信或是不相信。

據美國解剖學研究結果表明,在屍檢(因為其它原因死亡)的40至50歲婦女中,39%的人乳房內有腫瘤存在;在60至70歲的男性中,46%被發現患有前列腺癌;幾乎所有50至70歲的人甲狀腺內都有微型腫瘤。然而,在現實的相應年齡段人群中,乳腺癌、前列腺癌和甲狀腺癌的發病率只有1%。

這說明在生活的“正常”人群中,其實有不少人早已是癌症患者,只是沒有被醫生診斷(判刑)而已。也就是說,他們是處於不自覺的“帶瘤生存”狀態。(幸虧不自覺,如果早自覺,說不定還會壞事呢。)

帶瘤生存是更在意活著,還是生存質量?想想這幾件事總是對的!

那麼,癌症病人為什麼會長期帶瘤生存呢?

弄清這個問題,看一看抗癌戰爭中敵我雙方的力量態勢對比就明白了。

在這場抗癌戰爭中,腫瘤的生長力為敵方力量,醫院的治療和病人的綜合抗癌能力合起來為我方力量。如果腫瘤的生長力較強,而治療作用與病人的抗癌能力較弱,腫瘤就會發展惡化(可能要命)。

如果腫瘤的生長力較弱,而治療作用與病人的抗癌能力較強,腫瘤就會縮小直至消失(治癒了)。

如果腫瘤的生長力與治療作用及病人的抗癌能力之間勢均力敵,腫瘤則既不能發展惡化,機體也不能將腫瘤徹底肅清,二者和平共處了。既然是和平共處,病人就可以帶瘤長期生存。

看來,達成癌症病人帶瘤生存狀態,需要具備兩個重要條件。一個是尚有治療手段,這個治療手段必須是既要有效,還不能有明顯的毒副作用,能夠長期應用。目前具備這樣條件的治療措施主要是生物免疫治療、中醫中藥治療、分子靶向治療等。

另一個條件就是患者機體的抗癌免疫功能得以重新振作起來,對腫瘤生長形成壓倒之勢。據我所知,能夠使患者重振免疫雄風的動力主要依靠良好的心態、合理的營養和適當的運動三駕馬車。

面對癌症病人帶瘤生存的事實,2006年,世界衛生組織(WHO)一改之前對癌症的定論,將癌症重新定義為一種慢性的可控性疾病,這一定義的修正對腫瘤防治產生了重大影響,使機體能夠長期“帶瘤生存”的事實得到了權威認證。

這一觀點告訴我們,在抗癌鬥爭中,不一定非要不共戴天地拼個你死我活不可,特別是對晚期癌症患者而言,如能與癌症和平共處也是極大的勝利。

最後,告訴各位新患者:假如你們經過手術、放療和化療之後,體內的腫瘤尚未完全被清除,千萬不要洩氣,也不要恐懼驚慌,依靠後續的免疫、靶向、中藥等治療措施,以及調動自身的抗癌免疫機制,完全有希望和癌症打個平手,達到帶瘤生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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