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難層、避難間的設置要求和檢查方法

先鋒總結了避難層、避難間的一些設置要點,彙總在一起,和大家一起學習。

避難層(間)

避難層、避難間的設置要求和檢查方法

1.設置條件: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

2. 常見類型:敞開式、半敞開式、封閉式。

3. 設置位置:首層到第一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應大於50m,兩個避難層之間的高度不應大於50m。

4. 面積指標:淨面積滿足設計避難人員避難的要求,可按5人/㎡計算。

5. 安全疏散:避難層應至少有兩個不同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通向避難層(間)的疏散樓梯在避難層分隔、同層錯位或上下層斷開。在避難層進入樓梯間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誌。避難層應設應急照明。

6. 防火構造要求:

1) 避難層的樓板宜採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耐火極限不應低於2.00h。在樓板上宜設隔熱層;

2) 避難層四周的牆體及避難層內的隔牆,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3.00h,隔牆上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7. 兼做設備層:

1) 各種設備、管道豎井應集中佈置,分隔成間。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佈置,設備管道區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

2) 管道井、設備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與避難區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確需開向避難區時,與避難區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m,且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8. 通風與防煙系統: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門窗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

9. 消防設施:設置消防電梯出口、消防專線電話和應急廣播、消火栓和消防卷盤、防煙設施。

病房樓的避難間

1.設置條件:高危病房樓在二層及以上病房樓層和潔淨手術部應設置避難間;

2. 設置位置:靠近樓梯間並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分隔;合用前室不適合作避難間。

3. 可供避難的面積:避難間服務的護理單元不應超過2個,其淨面積應按每個護理單元不小於25㎡計算;

4. 消防設施:避難間入口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誌,設置消防專線電話和消防應急廣播。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採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C類防火窗;

5. 避難間兼做其他用途:應保證人員的避難安全,且不得減少可供避難的淨面積。

下沉式廣場

1.開敞區域規模:分隔後不同區域通向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的開口,其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得小於13m;

2. 直通地面的疏散樓梯:不得少於1部,總淨寬度不得小於任一防火分區通向室外開敞空間的設計疏散總淨寬度;

3. 廣場防風雨棚:防風雨棚不得完全封閉,四周開口部位要均勻佈置;開口的面積不得小於室外開敞空間地面面積的25%;開口高度不得小於1.0m;開口設置百葉時,百葉的有效排煙面積可按百葉通風口面積的60%設置;

4. 使用功能:用於疏散的淨面積不得小於169㎡。不得用於其他商業或可能導致火災蔓延的用途。

檢查方法

1.避難層(間):測量可供避難的使用面積,測量值的允許負偏差不得大於設計值的5%。

2. 下沉式廣場:實地測量可供疏散的淨面積、直通地面疏散樓梯的淨寬度時,測量值的允許負偏差不得大於設計值的5%。

避難層、避難間的設置要求和檢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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