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頭上司曾被指包養女大學生,下屬向其行賄今被「雙開」

編輯/張喜斌 統籌/陳威】7月23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悉,其於今年4月落馬被查。當時的通報披露:2014年12月,杜雋世因向原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送禮金問題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頂頭上司曾被指包養女大學生,下屬向其行賄今被“雙開”

大白新聞了解到,王素毅是十八大後內蒙古落馬“首虎”,他主政巴彥淖爾7年,先後任市長、市委書記,是杜雋世的頂頭上司。其還曾“被情婦聯名舉報貪汙受賄近億元,包養女大學生數名,房產數十套,安排近30名親戚吃空餉”。

內蒙古一廳官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7月23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雋世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偽造證據,進行虛假供述,對抗組織審查調查。

理想信念喪失,長期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操大辦其父喪事,收受下屬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借女兒婚禮趁機斂財。

利用職權和影響力,為親屬和情婦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私自留存涉密文件;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指使他人為其情婦辦理假戶籍資料與身份證。

杜雋世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侵吞、騙取公款,涉嫌貪汙犯罪。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杜雋世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人前假裝清廉,人後貪婪放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杜雋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被查時被通報向其頂頭上司行賄

據悉,2018年4月24日,杜雋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不僅公佈了其個人簡歷,還加了一個特殊“備註”:2014年12月,杜雋世因向原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送禮金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公開資料顯示:杜雋世,男,蒙古族,1960年3月出生,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81年10月入黨,2000年11月以前在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有關地區、部門工作、任職。

2000年11月至2003年11月,任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後旗旗委書記。2003年11至2004年7月,任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旗委書記。2004年7至2006年10月,任巴彥淖爾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06年10至2011年8月,任巴彥淖爾市委常委、臨河區委書記。

2011年8月至2016年6月,任阿拉善盟盟委副書記。2016年6月至落馬被查,任自治區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素毅是十八大後首個被判刑的“老虎”,因犯受賄罪,2014年7月被判處無期徒刑。此外,王素毅還是十八大後內蒙古落馬“首虎”,他曾主政巴彥淖爾7年,先後任市長、市委書記,是杜雋世的頂頭上司。

上司被指包養女大學生和女記者

據瞭解,王素毅曾“被情婦聯名舉報貪汙受賄近億元,包養女大學生女記者數名,房產數十套,安排近30名親戚吃空餉”。2013年6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王素毅,男,蒙古族,1961年6月生,內蒙古土左旗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1982年畢業於山西礦業學院地下采煤專業。

隨後19年,他在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工作,從交通能源處幹事一路升到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王素毅2001年出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長,2003年擔任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副主任。他還擔任過巴彥淖爾市市委副書記、書記,此後被任命為內蒙古自治區統戰部部長。

2013年7月3日,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正在按程序辦理。2014年7月17日,其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7年8月22日,北京高院裁定將罪犯王素毅無期徒刑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20年1個月。【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網站、齊魯晚報、海峽都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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