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疫苗事件,怎樣處罰相關責任人才能平民憤?

秋實223998729


不對主要責任人判處死刑,不足以平民憤!疫苗造假,不同於一般的藥品,和其他產品。這次的疫苗主要是針對嬰幼兒的。黑心商人為了私慾,簡直泯滅人性,喪盡天良。我從三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這次假疫苗,是在“三鹿奶粉”之後,他們不汲取教訓,反而冒天下打不為,如果不重判,難以遏制背後的利益鏈條。應該把這次事件當做“典範”。以此為契機,向所有不法商人表明政府的決心,法律的威嚴。

第二: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公眾公司,本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可他們沒有,而是打著上市公司的旗號,製假售假。毫無底線,毫無良知。必須重判。

第三:近年來,針對嬰幼兒的事件屢禁不止,特別是疫苗時有發生,一般的嚴懲根本起不到遏制作用。必須讓所有參與的人員得到重判,一次製假售假,讓他們終身喪失信用,終身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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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哲學


假如在美國出現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按照美國法律會怎麼判決處理?

可以舉個相關例子,上世紀有個輪胎牌子“凡事通”美國本土牌子。幾乎壟斷了SUV和越野車的輪胎市場,美國輪胎製造業好像也就這一根獨苗。

先是保險行業警告,某款輪胎爆胎幾率偏高,然後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調查,認定輪胎存在技術缺陷,通過報紙和書面報告告知凡事通,要求召回,同時某個正在受理的翻車事故保險公司將凡事通告上法院,由於前面幾個都不是官方機構,凡事通認為沒有權威性不予理睬。

但是法官卻判決凡事通公司召回輪胎,不能繼續銷售。後面又出了一起事故,翻車起火死人,是在縣城法官判決後賣出的車輛,交警部門認定是輪胎爆胎引起翻車,受理這起事故的法官認為,凡事通已經知道輪胎有缺陷,依然在銷售,必須嚴懲,算了下凡事通的市值,直接按市值處罰,把美國唯一的輪胎公司罰到消失,連同這個品牌一起消失了,當年好像是罰了十幾億美金。

一艘尼米慈級航母當年也就這個價格,相當於現在50億美元以上,受害人賠了一億多美金,剩下的錢用來召回所有凡事通輪胎。其實凡事通只是傲慢了一下,一直有在做召回的前期工作,只不過動作慢了點,輪胎只是極端條件下性能不足,並不是重大缺陷,但法官認為涉及到人身安全,凡事通漠視生命,就這一點就足以罰到其品牌消失。

我覺得,我們對於假疫苗事件應該真正做到零容忍,國內百姓本就生活壓力非常大,活著本就不容易,現在連最起碼的疫苗都敢作假,各方面都得不到保障讓老百姓怎麼活?實在是喪心病狂!所有相關人員都要追責判刑,國家需要殺雞儆猴,領頭幾個要槍斃,以安撫民眾之心,按公司全部產值罰款沒收,真正做到相關當事人身敗名裂並讓其傾家蕩產。

國家應該用重典告訴所有那些為利益不擇手段的人,不義之財不可取,取必有刑。



一壺濁酒半盞茶


大美妞鳶都湖: 在教育方向,存在著一個奇怪的規定,不按規定接種疫苗的小朋友,一律取消小學入學資格。如今疫苗種類繁多,按照森林法則,疫苗與疫苗相生相剋,若在一定條件下,大量疫苗在體內造成紊亂生長,強勢疫苗必然有損身體健康。我雖不精通生物科學,但疑這類疫苗接種政策,應是舊時代政府官商勾結圖財害命的巴戲,如今要引起全社會的重視並適時費止。對於那些無德無信的藥療企業主,只要對社會造成了嚴重危害,不管他對問題的內幕知情與否,都應該按照瀆職罪,詐騙罪,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判除極刑,並沒收全部家庭資產,而不是和以前處理的毒奶事件那樣,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換個配方繼續坑蒙拐騙。象長生這種情形,已經給社會造成了嚴重後果,至少得判五千年徒刑,並取消其它親屬從事藥療行業資格,殺一儆百,而不是隻上交幾十百千萬億本來就是坑騙來的人民幣了事。如果如此縱容犯罪,後患無窮。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我和現任政府的觀點是高度一致的。


崔師傅0360


關於假疫苗事件我的看法是,在認定犯罪行為後,按照能適用的法律條款給予最嚴厲的懲處!也就是說看這件事的負面影響力和危害程度,能判死刑最好,起碼20年以上及無期徒刑!


屢屢發生的造假事件不就是因為處罰力度不夠嗎?像這種公司退市是必須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相關責任人發罰沒財產是必須的,賠償受害人,以及廣大投資者(股民)是必須的。鼓吹此類上市公司的分析師以及相關證券人員也要處理。這就是說圍繞著長生生物的一切助紂為虐者都要受到嚴懲!



疫苗事件實在是人神共憤,國家領導人都已經做出了從嚴處理的批示,可見事件影響之惡劣程度有多大。


濤聲依舊23268


說實話,這種“突破人的道德底線”的事件一旦曝光,無論對對應的責任人如何處罰,都是難以平民憤的。

尤其是這種不知道危害有多大,不知道這種危害涉及了多少人……這樣的影響結果的不確定,恐怕是會讓恐懼感席捲全國的。而在這種傷害的大背景下,無論責任人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都不為過。但是,我們更希望的,是可以直接處罰到責任人本身,而不是各種罰款,因為說不定這些罰款還是會在以後從老百姓身上出的。

最後就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焦點,是事情爆發之後的善後措施以及法律的完善。不然的話,這種事情還是會屢禁不止的。

謝謝




燕子吃小魚


假,只是藥前面多了個假字,雖對人體不產生直接危害,但它比毒米、毒菜、毒奶……的社會毒害性更大,它損害的是千萬人的健康,可殺人於無形。假疫苗更是拿孩子們開了刀,加害的是中華民族的未來。這是對全民的投毒,其危害的廣度與深度遠超”731“部隊,更藐視當前美對中的經濟戰,大有滅我族人之目的。

殺,一個殺字似乎已難平民憤,如有凌遲,我相信稱快的人比千足金比率還高。當然,請殺時別漏了其幕撐腰的及那些監管又督職的。

該殺了,真該殺了,改革開放幾十年來因為這些假藥、毒食品而死的民眾還少嗎!!我們通常看到的只是越來越多的人得了癌症或其它不治之症,其實假藥、毒食品早把中華民族的建康給掏空了,癌症等只是被掏空最後的表象。

讓一切”經營危害民眾健康“的黑心者下地獄吧,這是億萬人民的渴求。


初寒時節


謝謝邀請!
我一直在關注此事,我很慶幸自己能活到今天,人心一旦受到傷害始終是有傷疤的,平民憤?那是不可能的,又不是一時之氣,姑且讓時間慢慢淡忘了吧。
企業自找,為一己之私:60多萬支假疫苗毒害孩子,上演著人類清除計劃!不禁感慨祖國的花骨朵們真不容易!

礙於我國是法治社會。講文明,講道理的我認為:

對於不顧公民人身安全、嚴重缺乏良知的企業,建議應該重罰!這個企業為了利益,犯下的錯誤是致命的,不可原諒的!必須抵制,下市!違法的人判重刑入罪吧!其次賠償所有受害人大額度的經濟損失!

多問一句:大家還敢生二胎嗎?


小空乘李若汝


疫苗是人類在醫學領域最偉大的發明,是我們送給孩子的最美好的禮物。疫苗就像一頂魔法帽,戴上它,再弱小的孩子也可以抵抗戕害人類數千年的病魔。前提是,打進孩子身體的疫苗是安全的、可靠的、有效的。否則這就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謊言與罪過。

在疫苗上作惡,拿問題疫苗斂財,是不可饒恕的大惡。公眾的憤怒與厭惡,應該轉化為對作惡者實質性的懲罰。一個都不能少!

如果有什麼是底線,這就是底線!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如果有什麼是原則,這就是原則。如果有什麼是禁區,這就是禁區。

高俊芳,你的良心大大的壞了!

你身為一個女人,一個母親,你觸碰了人類道德的底線!你的良心哪裡去了!?

值得欣慰的是:

李克強總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李克強在批示中要求,國務院要立刻派出調查組,對所有疫苗生產、銷售等全流程全鏈條進行徹查,儘快查清事實真相,不論涉及到哪些企業、哪些人都堅決嚴懲不貸、絕不姑息。對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重拳打擊,對不法分子堅決依法嚴懲,對監管失職瀆職行為堅決嚴厲問責。儘早還人民群眾一個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環境。


minkeshao


對相關責任人處罰是一個含糊不清、高舉輕放的套路。應該是對涉及此事件的人都要有處罰,無論是廠家人員、經銷者、採購還是監管部門人員。別說有不知情者,最可惡的就是這種幫兇,揣著明白裝糊塗,幹著傷天害理圖財害命的活,出事了就說什麼都不知道,這種人危害極大,所以說都要進行懲戒。行政處罰要頂格處理,對企業別不痛不癢的區區三百幾十萬就矇混過關,要罰它個永世不能翻身,對生產的員工也要處罰,這麼大的事昧著良心還去幹,裝不知道拿著錢心安理得,這種人也要處罰,罰款以外還要列入徵信黑名單。經銷採購行賄受賄這事肯定有,個人和單位追究刑事責任不會錯,至於監管人員覺得革職太輕,這麼大的事翫忽職守罪是少不了的,再查查個人家庭收入鐵定有問題,抄家罰沒不會錯。總之,不要用對相關責任人處罰來糊弄老百姓,有關的一個都不要放過,要予以嚴懲,這事比演員偷稅要惡劣億萬倍,對社會危害也極大,但實在是想不出來現有法律怎麼處罰才能平民憤!最後警告黑公關,留點良心見祖宗,別儘想錢不幹人事!


瘋狂的愛車


個人以為:

此次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完全突破了人的道德底線,可謂罪大惡極,前有車,後有轍,比照三鹿奶粉事件的做法,應從嚴從重處理!

第一,法人代表與企業實際控制人,應承擔刑事責任,至少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有關責任部門監管不力的,需要問責,相關人員收取賄賂的,嚴懲不貸!

第二,針對企業,應重罰,罰到破產為止,決不能再容許這家公司“帶病”上路。

第三,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要建立長效機制,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關乎人的性命,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用嚴謹、嚴厲的制度來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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