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保衛戰」背後那些事(四):新能源汽車肩負重任

“藍天保衛戰”背後那些事(四):新能源汽車肩負重任

2018年7月3日,國務院正式對外發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簡稱《行動計劃》),提出經過三年努力大幅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其中,“發展綠色交通體系方面,加快車船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的規定,引發了社會資本對新能源汽車領域的強烈關注。

打贏藍天保衛戰為什麼重視新能源汽車?2017年,環境保護部(已更名為生態環境部)首次定性“機動車汙染已成中國空氣汙染的重要來源”。《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8)》再次強調,機動車汙染已經成為我國大氣汙染的“元兇”之一,其汙染防治已然迫在眉睫。

據老崔瞭解,在100多年的發展歷史中,汽車內燃機一直在節能、效率、環保之間尋找平衡點,新能源汽車的誕生無疑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所以從2000年開始,我國便前瞻性地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長遠佈局,而隨著技術的不斷突破,新能源汽車的環保效益、社會效益、行業效益和企業效益越發凸顯。

按照《行動計劃》的要求,到2020年底,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將全面更換成新能源汽車;重點區域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汽車。

從市場反饋情況而言,2020年完成200萬銷量的任務似乎並不難。中汽協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銷量為41.2萬輛,同比增長111.6%。

依據往年“上半年為銷售淡季”的規律來看,今年下半年將真正發力。加上當前國家政策處於切換狀態,細分市場出現反常規情況,一旦恢復正常,2018年底就能完成200萬輛的預期銷售。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行動計劃》要求,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使用比例將達到80%,全國各地的新能源汽車,尤其是新能源公交車的數量將持續增加。

其實在此前的6月份,交通部新聞例會上,相關負責人就指出,為實現“交通運輸汙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圓滿完成”的既定目標,2020年底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將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更加“巧合”的是,7月2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提出要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還提出要完善部分行業用電支持政策,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等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7月4日,國家發改委發佈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出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著力構建智能汽車創新發展體系。

幾大最新的扶持政策相繼出臺,將新能源汽車行業直接推上了“風口”,伴隨政策的落地以及配套細則的利好發酵,勢必進一步促進行業的長足發展。

而且據老崔瞭解,包括北汽、江淮、比亞迪、吉利等諸多國產品牌都表示已經掌握了新能源汽車的電池、電機、電控等核心技術,這些都是中國新能源汽車“彎道超車”的底氣和信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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