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應該罰長春長生企業300多萬,然後給受害人賠償,還是讓他直接關閉?爲什麼?

強子124635701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也是祖國的未來。為了祖國的花朵能夠茁壯的成長,我們國家建立了比較完備的醫療體系。

尤其是,對於孩子的疾病預防工作比較到位。從孩子一出生,就對孩子接種預防疾病的疫苗,降低孩子將來得這種疾病的風險。

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也是家庭的未來。為了自己孩子能夠健康的成長,作為孩子的父母,從孩子一出生,就按著接種疫苗的時間表,為孩子接種疫苗。

對於疫苗的生產有著完整的監管體系。從疫苗的生產、運輸、存儲、接種,都有著完整的標準和要求,以確保疫苗的安全。

就是在這樣完整的監管體系下,長春長生、武漢生物兩個疫苗生產企業,生產的百白破疫苗出現了問題。有六十五萬只不合格的疫苗,上市流通。

據報道,河北省有十五萬個孩子接種了問題疫苗。其它的省份我還沒有看到,極有可能六十五萬只問題疫苗,都已被孩子接種。

對於疫苗都敢造假的企業,不顧孩子的生命安全,只知道賺取昧心錢的企業。僅僅罰款是遠遠不夠的,也是不能平民憤的。

更何況只是區區三百萬元,對於此次問題疫苗的兩個企業的相關責任人。應該重罰,罰他個傾家蕩產,永世不得翻身。

不但要罰,還要對相關的責任人,進行刑事處罰。使那些還在賺取昧心錢的企業和個人,不敢再賺取昧心錢,起到一個震懾作用。

醫藥行業關係到國計民生。尤其是,生產疫苗的企業更是重中之重,來不得半點虛假,應該加強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絕不姑息問題企業膽大妄為,任其發展,讓其逃脫嚴厲的處罰。


冉兄說事


現在這件事情正在風口浪尖上,很多人都是義憤填膺,恨不得這個公司立馬就關閉,讓負責人傾家蕩產。

然而,人們是健忘的,風波過去了,也就把這樣的事情慢慢淡忘了,以前的毒奶粉事件,多少家庭受到了影響,也不知這些小孩現在怎麼樣了,後來只知道三鹿奶粉銷聲匿跡了,這件事情也就慢慢被大家遺忘了,最近爆出了假疫苗事件之後,人們又開始義憤填膺,小孩子有什麼錯,商人為了賺取利益,也是喪心病狂,三百萬對於企業來說,可能就是九牛一毛,對他們沒有一點的威懾力,而這樣的假疫苗事件性質是很惡劣的,關乎小孩子的身心健康問題,再者這麼多的疫苗被這麼多的小孩接種,現在給出的結論只是說假疫苗的壞處就是無效,再接種就可以了,但事情真的是這樣嗎,以後會對小孩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我們都不得而知,所以說罰款三百多萬太輕了,該有的懲罰應該是要以儆效尤,要杜絕以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孩是祖國的未來,如果未來的棟樑在出生成長階段就被摧殘,那後果也是不堪設想的,對於荼毒小孩的企業應該要嚴懲不貸,不管是誰,不能風波過了,事情也就結束了。


陽光穿過的雲海


個人的觀點是,目前全國人民都存在一種作假的生活模式下,你不作假並不代表別人不作假。假貨已經根深蒂固,某寶某東,某些知名企業,都有作假嫌疑。特別是企業,出了次品不是去想方設法的下次不再出現次品,而是想著法子怎麼把次品賣給使用者。而有些比較大的外企,本人親身經歷的真實事件。例如這一批材料出來的產品是一百個,而生產線上只出來九十九個,那麼這一批次產品必須全部報廢。或者某件產品少了一克而其他產品都合格,那麼這一批次全部報廢。這也是一個企業的社會責任,作為一個企業來說有這個義務擔負起這個社會責任。而不是把次品或者說假貨賣給使用者就完成了一個企業的責任。就目前國內假貨和次品實在是太多了,讓普通的老百姓都已經開始麻木了。


山裡娃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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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生物,一家深交所上市公司,本應竭心盡力服務大眾,回饋社會與股東的信任。然而卻出現疫苗造假,道德淪喪、蔑視法律。 長生生物造假的對象是狂犬疫苗與百白破疫苗。前者是為預防狂犬病毒入侵的,事關人命;後者是每一個寶寶出生3個月後都會注射的百白破疫苗。如果疫苗不起任何作用,將至孩子的生命於何地?至被犬類咬傷者的安全於何地?也許有人會抱著僥倖心理,但對一個家庭來說,發生了就是100%的災難。



事件發生後,首當其衝的任務是如何採取補救措施將風險降至最低水平,而後追責是必須的。

首先,公司法人及董監高等管理層罪責難逃。公司法人是造假的主要推動者或失察者,對公司經營行為負責,付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說其危害公共安全一點也不為過;記錄造假,公司董監高等高管們難道一點不清楚?那又為什麼不舉報呢?所以處罰誰都不冤枉。對這些人,讓其付出不能承受之重的代價,才能足夠警示後來者;

第二,監管部門存在嚴重失察失職責任。對該公司來講,造假不是第一次。當再次發現線索時,僅僅在自己權限做出344萬罰款,吊銷相關牌照。這裡沒有看到部門協同,證監會、公安局介入是後面的事兒;對造假問題的發現還要靠舉報人提供線索?自己沒有檢查的檢查制度與手段嗎?飛行檢查形同虛設?出了狀況才想起來!


第三、在企業經營中是否存在為了“臉面”,要求各部門一路開綠燈的情況?是不是有意無意的充當了造假事件的縱容者?

第四、某些券商也有部分責任。作為上市公司,長生生物每年會有大量調研訪談,而後向投資者推薦該公司。能不能做到盡職調查?如果這點還可以原諒的話,但事情爆發後,有些人還試圖請所謂的“專家學者”出來解釋,原因是旗下產品重倉了該板塊、該個股。
法規制度確實至關重要,但法規制度再好的也需要人一絲不苟的執行。疫苗事件不是天災,是徹徹底底的人禍。“亂世用重典”,醫藥行業亂象確實該重手整治了!


玩轉交易


首先說明自媒體時代言論自由還是有好處的,否則放在二十年前或者十年前估計就一罰了之了!所以必須要肯定社會的進步和民主的發展!

其次,這點罰款也根本不足以震懾犯罪廠商和企業主,相比其利潤和銷售人員人均每年兩千多萬的公關費用來說這三百多萬的罰款不值得一提,更不足以彌補相關家庭的損失和精神傷害!

第三,罰款的目的不是為了讓企業關停工人失業,而是為了震懾沒有良知的廠商和資本家,所以這個罰款數字應該乘以十甚至百或者千,我們在改革開放的同時在這方面的管理與監督機制也要與國際接軌,否則開放之後進來的就是豺狼虎豹,受傷的依然是國民!

最後建議國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督舉報制度,同時完善受害人補償機制!


魔都這星期


我一直覺得,罰就要罰的狠,殺雞敬猴,不然這樣的事件不會就此而至。

罰企業十年利潤作為罰款,如果十年利潤低於10億的以企業估值百分10來處罰,諾企業估值百分10低於10億的,以售價貨值100倍處罰。最終處罰以最高處罰金額為準。

企業法人及相關責任人需處罰公司股份百分10的金額處罰,或以該法人年薪百分50作為處罰,或以售價貨值5倍作為處罰,最終處罰以最高處罰為準(不高於所持股份2倍,無公司股份的不高於年薪2倍,不滿一年的為不高於一倍。年終獎算為薪資計算)。

同時國有銀行5年內不在向該企業控股公司任何貸款。同時加收該企業3年營業額百分5的稅收作為公益事業。同時該企業3年不得收購同類企業。


怪才大蝦


我覺得中國完了,自己人要把自己人弄死,首先拿小孩子開始!八國聯軍都沒打下中國,讓這些畜生給嚯嚯了!毒奶粉,假疫苗,瞄準的都是嬰幼兒啊!這是要把中國的未來徹底的幹掉啊!國家的領導人不行啊,每次出來嗶嗶兩句,然後又出現這種事,你像美國一樣,發現了一次就弄死這樣的企業看誰還敢造假藥毒奶粉?我是沒感覺到政府有多重視!要不然老是出現這樣的事情?沒聽說過日本韓國的企業老拿嬰幼兒開刀的,這種事在中國好像很正常的似的哦!反正罰個幾百萬然後政府出來嗶嗶兩句,企業道個歉!不痛不癢的這事就過去了!這違法成本太低了!


自由自在1213


企業受不受罰無所罰無所為,所為的是對公司管理層懲治力度!公司做假害人,是由於沒道德底線管理人的造成的。如換成有良知能鑽研的人員,公司還是能成為一個好公司的!

公司受罰,連累的是公司股民,股民在其中做錯了什麼?

如刀具,在兇者手裡是兇器,而在工者手裡是工具。而對兇者來說,什麼都能當兇器,而工者,沒有刀就沒了利器,沒有工具。兇者用刀具行兇,刀具本身所罪之有?

所以懲治是必須的,要大力度,更要有針對性,有的放矢!


蘇有885


今天查看了倆娃的接種本,他麼的,二娃出生第一針就他麼的長春的,兩個小孩的疫苗都在那假貨的同一批號,狗日的,該殺,不殺對不起我們這些當父母的。結了婚,有了小孩,現在幾乎都是為了小孩在打拼。如果小孩有什麼事的話,我砍死這幫狗日的。這樣的心情當父母的你們能理解嗎?附上大娃的接種記錄




簡單的人8669


個人認為應該直接關閉,因為假的狂犬病疫苗會導致人的死亡,眾所周知,狂犬病一旦爆發,死亡率是百分之百,而如果被病犬咬傷,只有注射疫苗一個途徑可以轉危為安,結果還是注射的假疫苗,這簡直就是奪人性命啊!

如今,罰款已經出來了,共罰款344萬多,初聽好像罰款很多,可是對於一家一年銷售費用就幾億的公司來說,簡直都不夠人家的利息的,而這樣的代價,很多公司都能承受的起,那麼會不會讓更多的公司在利益面前鋌而走險呢?



事發到現在,長生公司的股份已經跌到了谷底,每天開盤都是跌停,市值蒸發90多個億,而幾百萬對於他們來說,真的是九牛一毛啊!
多年前毒奶粉事件,最後賠償到個人的時候,基本就2000多塊錢,而這個錢都不夠家長帶孩子住院觀察的,並且最後很多家長出於憤怒並沒有要這點錢。然而事情過去了這麼久,很多孩子都有生長緩慢,智商,反應比同齡的孩子低,抵抗力不強容易生病,經常發燒感冒等等後遺症,如今事情過去了這麼久,也沒有說法了,孩子家長每每想到都是自己心中痛哭,得不到安慰。

所以,我認為賠償並不應該就是這幾百萬的事,畢竟攤出來並沒有多少。也不應該讓企業黃,讓企業永遠揹負這些注射疫苗孩子的身體健康的責任,不然以後真有問題,秋後算賬也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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