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一嘆信任與誠信—讀書雜感之二十

千年一嘆信任與誠信—讀書雜感之二十

大唐貞觀六年(公元632年)年末,唐太宗李世民親自審查複核案件。他看到30多個死囚時,覺得很是可憐,就下了一道聖旨把他們放回家與家人團聚,一年之後的秋天來京城執行死刑。

他接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國的死囚都放回家,讓他們來年都到京城一起問斬。於是乎,全國的死囚都回了家。

貞觀七年(公元633年),被放回去的390個死囚,沒有人帶領,也沒有人監督,都按時從全國各地來到長安,沒有一個逃跑或隱藏的。

太宗就將這些死囚們全都赦免了。

這不是軼聞野史,而是來自中國古代史學鉅著《資治通鑑》。

《資治通鑑.唐紀十》中是用下面兩段文字記載的:“辛未,帝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貞觀六年)

“九月,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貞觀七年)

這是真實的事情,毋庸置疑。

千年一嘆信任與誠信—讀書雜感之二十

唐太宗的英明,絕不僅僅是文治和武功,還在於他博大的悲憫情懷和對人的絕對信任。

也許他是要賭一把,他有這樣的權力和氣魄。但終究他賭贏了,源於善善的信任和滿滿的誠信。

這件事徹底顛覆了韓非子“以肉去蟻蟻愈多,以魚驅蠅蠅愈至”的法家思想基礎。

唐太宗用他的信任換得了死囚的誠信,死囚們也因為誠信獲得了新生。信任和誠信的力量在這裡達到了極致,人性的光輝在這裡定格成永恆。

歎為觀止!

千年一嘆信任與誠信—讀書雜感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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