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原公司拿到離職證明?

小巫婆_瑩


你好,我是Sir聊HR,專業解答你的職場疑問。

想要問員工拿離職證明啊,這個事很好辦的,簡單。我告訴你,親自去一趟前公司找人事負責人就可以搞定了。你打電話問原公司要離職證明是不行的,人家當然會為難你。但你人去了就不一樣了。

當然,想要拿到離職證明,光你本人去了還不行,還得“剛柔並濟”。這個所在的“剛”,就是你必須掌握公司必須給你開離職證明的理由,而最有力的理由自然就是法律條款規定了。你用法律條款去應對公司不給你開離職證明這件事,他們就處於劣勢和下風,這對你要離職證明非常有幫助。

具體的,《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這個就是我們俗稱的“離職證明”了。所以,這可是法律明確規定公司應該要給離職員工開離職證明的,你拿這個去跟人事說,看他們怎麼回覆你。

如果你的原公司還是不給你開離職證明,那麼你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你人去了原公司,說明了法律規定但原公司還是不給你開離職證明,那麼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直接去勞動部門投訴此事,他們一定會出手幫助的,你的離職證明一定可以拿到。而且,如果因為沒有離職證明導致你這份工作丟失了,你還可以向原公司追究賠償責任的。所以要好好利用勞動法律條款問公司要離職證明。

除了上面我說的都是“剛”的一方面,還有“柔”的一方面也可以助你要到離職證明,那就是秉承“先禮後兵”的原則。去了原公司先跟人事或相關領導說好話,求求情啥的,給足他們面子,一般這樣了也就不會為難你的,畢竟就是一張紙蓋個章的事。但如果你賠笑說盡好話人家也不給你開離職證明,那麼我上面說的兩條具體法律條款就派上用場了。

總之你做到“剛柔並濟”“先禮後兵”這些了,你就一定可以拿到離職證明,百試不爽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所啟發。覺得可以,記得“打call”。


Sir聊HR


感謝邀請,劉佳答疑:勞動法其實有明確規定,員工辭職,公司必須開具離職證明的,這是員工應該獲得的合法權益。


公司給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其實是相互作用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如下原因。


離職證明可以證明員工已經正式離職,與原公司沒有任何連帶關係。

員工之所以想要離職證明,其實就是想告知新僱主,自己跟上一家公司沒有任何糾紛,沒有任何問題,是乾乾淨淨、清清白白離開的。新僱主獲悉這些信息後,也好無後顧之憂的錄用候選人。否則,新僱主就會擔心這個員工是不是跟前僱主還存在一些問題,從而不敢錄用。


離職證明可以證明從此公司與員工不存在任何關聯,從此也不必承擔該員工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的責任。

這一點對於企業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開具離職證明,假設某個離職員工出去之後,依然打著公司的旗號做一些事情,尤其是一些違法違紀的事情,那麼,這無形就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隱患。所以,為了防患於未然,所以,公司方面,也必須開具這樣一份離職證明給員工,從而規避企業自身的風險。


所以,你只需要把這層厲害關係再次告知你原公司的HR就好。如果公司還是不給,那就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給自己維權。其實,但凡專業一點的HR,都會主動給你開具離職證明的。除非你離職的時候,跟公司鬧得不愉快,而且還是你的問題,那公司就很可能為了故意刁難你而不給你開。但,無論如何,公司的做法都是不對了,法律層面會支持你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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