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原有的房屋進行了改建和擴建,計算房產稅的房屋原值要變動嗎?

對原有的房屋進行了改建和擴建,計算房產稅的房屋原值要變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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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根據《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印發房產稅、車船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87]粵稅三字第006號):

關於擴建、改建裝、修房屋的徵稅問題

(l)己稅房產進行擴建、改建、裝修竣工後的原值不論是否比原有的原值增加或減少,在納稅有效期內,都不進行補稅或退稅,在下一個納稅期才按擴建、改建、裝修後的房產原值計稅。

(2)擴建、改建、裝修房屋的竣工掌握問題(什麼時候視為竣工呢?),如果是委託施工單位施工的,以工程驗收完畢後計算,如果是自行施工的,以工程完工計算。有的工程由於各種原因長期不進行驗收的,應以建築完工後視為竣工。

對原有的房屋進行了改建和擴建,計算房產稅的房屋原值要變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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