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更划算?

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更划算?

以前大家會覺得父母的房子加上子女的名字很簡單的事,其實不然,從物權來說,加名之前房子的產權是歸屬於一個人的,父親或母親,但是加了名字後意味著產權從之前一個人變更為兩個人所共有,所以房屋登記部門在辦理手續時會按照產權轉移辦理,所以房產證上添加第二個人的名字,被添加人不管和原戶主是怎樣的關係,不管是子女、父母還是其他陌生人都是一樣的。需要強調一點,配偶之間的加名或減名屬於一種特殊情況,具體如何辦理的以後再講,今天我們要說的是非配偶之間的加名是如何辦理的。不管被添加人是自己的子女、父母還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樣的,都是把自己原有的100%的產權轉移一部分給被添加人。

我們要實現房產證加名通常有兩種情況,買賣和贈與,我們很難簡單粗暴的去說哪一種方式費用更低,哪種方式更好,因為每一家的房子產權年限、房屋面積、被轉讓和轉讓雙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產等都會影響到加名過程中需要付出的費用的。今天我們只說一下兩種加名方式各自有什麼樣的流程以及相關費用。

房屋贈與

贈與其實很好理解,就是父母把原本屬於他們部分的房屋產權來按照一定比例贈與給子女,直系親屬之間房產過戶通過贈與的方式來實現是比較簡單的。一般在登記時都會先行辦理贈與公證,辦理贈與公證時直系親屬和非直系親屬需要繳納的費用是不一樣的:直系親屬之間贈與需要提供一個證明去確認贈與人和被贈與人之間直系親屬關係是存在的,一旦提交了直系關係的證明,並且提供了贈與公證書的情況下,是可以減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所以採取這種方式一般會被很多人接受。那麼剩下的我們需要繳納契稅、公證費、工本費、房屋交易管理費、房屋評估費,具體多少數額,很難判定,因為這關係到你所要加名的房屋值多少錢,以及所要贈與的比例。(契稅=房屋產權評估價×3%;公證費=房屋評估價×1%;工本費常見80元/戶,各地會有小的微調;房屋交易管理費3元/m²;房屋評估費=房屋評估價×5‰)

房屋買賣

有時房屋買賣要比房屋贈與所要掏的稅費更少一些。通過買賣加名需要提供房產證、雙方身份證明、婚姻情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等。如果房產證在買賣過程中不經過中介的話一定要把一些問題寫清楚,比如房產登記在父親名下的,想通過買賣形式給孩子加名,父母是正常的婚姻存屬關係的話,需要父母雙方簽字。這種方式其實類似於二手房交易,賣方需要繳納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契稅=房屋產權評估價×3%;增值稅和其各種附加稅率為5.6%,滿五年和不滿五年交易的增值稅不同,不滿五年按成交價或是交易指導價全額計徵的,滿五年普宅免徵,非普宅按照本次交易價格和當初購買房屋的差價來進行差價遞增的;個稅,滿五年且出具了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證明的個稅是免徵的,如果不滿五或是不能出示家庭唯一用房證明的,普宅按照1%徵收,非普按照全房價的1.5%徵收;印花稅按照成交價0.05%計徵,很多地區印花稅不再徵收了;交易手續費3元/m²;房屋評估費=房屋評估價×5‰)。在實際交易過程中,房屋交易指導價肯定是比較低的,比公證收費基準價格低些,所以一些情況下通過買賣加名比贈與加名更便宜。

最後需要補充一點,父母把房產給子女都是為子女好,但是有一點大家不要忽視,現在全國很多城市都已經採取了限購方式,如果把房產給了子女,不管子女佔比多少,都意味著子女名下是擁有房產的,日後子女再要單獨進行購房的話,不管是在限購政策上還是貸款優惠政策上都會受到一些影響,所以加名一定要考慮全面。如果子女已婚的話,通過買賣交易的方式把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這時候給子女的財產已經屬於子女夫妻雙方共有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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