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撞到人了,是要自己先墊付費用?還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

正所謂,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基哥相信絕大部分的老司機都發生過大的或者小的事故,而這些老司機也遇到過,因為自己的過錯發生事故卻被人坑了一波的事例。因此很多老司機告訴我們,在發生事故的時候,千萬不要自己先墊付錢,不論是車輛破損的錢,還是撞到人,受傷人的住院費等等,要讓保險公司處理,但很多新人會有所疑問,這是正確的嗎?

發生事故撞到人了,是要自己先墊付費用?還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

首先,在發生事故之後,第一要素是不能逃逸,因為不管你有責無責,逃逸了就是重罪。如果發生了事故,第一時間應該先打電話報警,有人受傷的話,第一時間先打120,再報警。等到交警來到的時候,會根據現場的出一份責任判定書,上面有清楚的寫著,你需要承擔百分之幾的責任,這百分之幾的責任也就是你所需要承擔的百分之幾的賠償費用。當然,如果判定書不屬於你的責任,那你大可不理。

發生事故撞到人了,是要自己先墊付費用?還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

很多時候,如果有人員受傷,需要住院交警或者醫院都會建議你先墊付住院費,藥費等等的費用,此時很多人會因為自己的過錯,受與良心的責備,就先進行墊付,反正心想後續保險公司也賠付到自己賬戶上。但是問題來了,因為有可能,本來你責任判定是負責60%,所以認定的費用只需要出60%,由於受傷人的住院的情況,你可能已經墊付了超過60%的費用。但是保險公司只認責任判定書,只會賠付給你60%。那麼多出的費用,就等於你替別人出了,別人也不可能還會給你。

發生事故撞到人了,是要自己先墊付費用?還是全權交給保險公司?

當然,如果覺得一分都不墊付,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自己的良心過意不去,那麼你可以選擇先墊付30%,其他等保險公司賠付,因為一般情況下,如果是自己過錯,對方沒有違規,都會在30%的比例以上。不過即使你選擇不先墊付,也是理所當然,因為沒有規定要責任人先墊付賠付的金額。

當然也有很多網友表現,不支持墊付,因為既然買了保險,就是規避風險,應該讓保險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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