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首部實體法《宜春市溫湯地熱水資源保護條例》於9月1日起實施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報道:7月20日,從宜春市人大在市藝術中心召開新聞發佈會瞭解到,今年的5月31日,江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批准了《宜春市溫湯地熱水資源保護條例》將於今年的9月1日起正式實施。《宜春市溫湯地熱水資源保護條例》這是宜春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後製定的首部實體法。

溫湯地熱水是宜春市不可多得的寶貴資源,它有三個獨特之處:一是資源稟賦特異,是舉世少有的高溫富硒溫泉,在全世界溫泉界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是宜春對外的一張名片;二是用水情況特殊,它位於溫湯集鎮,居民家中、商鋪和辦公場所歷史上均接入了溫泉水,且存在溫湯水務公司、工療、礦療三個自主取水權人,管理和協調難度大,這與我國大多數地方溫泉情況僅用於旅遊休閒開發很不一樣;三是戰略意義特別,溫湯地熱水是明月山溫泉風景區發展的核心競爭力,也是宜春市建設“贛西區域中心城市”、打造宜春中心城“三個中心一個基地”的重要依託。因此,溫湯地熱水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倍受全市人民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市政府也於2009年制定出臺了一份規範性文件《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溫湯溫泉管理辦法》。但隨著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開發熱度不斷提高,溫湯地熱水資源的無序開發、過度開發、濫採濫用、浪費和低端利用等問題日益突出。

宜春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後,從省市領導、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社會各界群眾,紛紛要求以立法的方式來規範溫湯地熱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經過廣泛調研論證,2017年初,宜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慎重決策,決定將制定《宜春市溫湯地熱水資源保護條例》列入2017年立法計劃。這部法規在省人大常委會及法制委、法工委領導的高度關注和精心指導下,經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領導的高位推動,已於今年4月18日經市人大常委會三審通過,並報送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

制訂《宜春市溫湯地熱水資源保護條例》的宗旨和出發點是,依法開發好、利用好、保護好溫湯溫泉,確保它永續利用,充分發揮它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獨特作用。遵循堅持保護與利用並重、堅持科學立法、堅持從實際出發等基本原則,《條例》分為總則、規劃和保護、管理和利用、法律責任、附則五章,共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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