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蘭團委·一手招聘」正式編制!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

海口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簡稱市質監站)是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市住建局)下屬財政預算全額撥款管理副處級公益性事業單位;海口市城建檔案館(簡稱市城建檔案館)是市住建局下屬財政預算全額撥款管理正科級公益性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市質監站和市城建檔案館擬面向全省範圍公開招聘 9 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相關工作事項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共招聘工作人員 9 名,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其中:市質監站招聘管理人員 8 名,專業技術人員 5 名,管理崗位3名;

市城建檔案館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 名。

二、招聘範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範圍

面向全省。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海南省戶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詳見附表1);

4.年齡30週歲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後出生),全日制本科(學士)學歷以上;全日制研究生(碩士)學歷以上的,年齡放寬至35週歲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後出生);應聘管理崗位的,全日制本科(學士)學歷以上,年齡放寬至35週歲以下(即1982年6月30後出生)。

5.應聘管理崗位的需具備3年(含)以上工作經驗。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能適應日常行政工作和工地現場檢查需要。

7.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受到處理的;

(5)與招聘單位應當迴避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佈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政門戶網站、市人社局網站和市住建局網站發佈。信息公佈時限為10 個工作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

市質監站報名地點:海口市金宇路 21號海口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市城建檔案館報名地點:海口市美蘭區海甸五西路28 號建安大廈5樓511 房。

報名要求:每個應聘人同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報名人員需完整填寫《海口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或《海口市城建檔案館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自行下載,見附表2、附表3),並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 寸照片3 張,以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應聘管理崗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單位交納三年的社保記錄;屬於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和流動的證明。以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現場驗原件留複印件。

報名注意事項:競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競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後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退還。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公開報名後招聘崗位數與競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3。競聘人員未達到1:3 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競聘人員名單通過市住建局網站公佈,併發放准考證。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各部分滿分均為100 分,其中筆試和麵試成績各按5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捨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1.筆試

(1)筆試方式:採取閉卷的形式。

(2)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知識為主兼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及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4)注意事項:競聘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5)成績公佈:筆試成績通過市住建局網站公告欄公佈。

2.面試

筆試結束後,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並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3 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3 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末位同分的競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範圍。面試成績低於60 分的競聘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在市住建局網站公佈。

(1)面試方式: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2)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係、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網站通知為準。

(4)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

(5)成績公佈:面試成績通過市住建局網站公佈。

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 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尚低順序排列。

(五)考察及體檢

1.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1:1 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錄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迴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考察人選報名材料進行復審。不符合聘用條件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2.體檢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 個工作日內經本人申請複查一次,以複查結果為準。競聘人員經考核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考察和體檢人選及結果在市住建局網站公佈。

(六)確定擬聘人員並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報主管局黨組審核後,擬錄人員名單通過市住建局網站公示,公示期7 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市人社局。

(七)擬錄人選核准

公示期滿後,擬錄用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規定報市人社局核准錄用人員名單。

(八)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憑市人社局出具的錄用核准通知書向市編辦申領《空崗卡》,並辦理相關進人和聘用手續。

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 個月(畢業生初次就業試用期1 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關於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 號)的各項紀律規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督指導,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五、聯繫方式

1.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海口市長濱三路9 號15 棟南樓4 樓。

聯繫人:李女士,電話:68724553。

監督電話(傳真):0898-68724556。

郵編:570135。

2.海口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地址:海口市金宇東路21號

聯繫電話:66510568、66762239

聯繫人:張先生、黎女士。

3.海口市城建檔案館

地址:海口市美蘭區海甸五西路28 號建安大廈5 樓511 房。

聯繫電話:0898-66155316。

聯繫人:周先生、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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