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天心陪審員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人民法院报》:天心陪审员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圖為人民陪審員周毅洪(左一)正在調解一起拆遷合同糾紛。

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地處長沙市主城區南部,有著長沙“南大門”之稱,是長沙的主要發源地,擁有三千多年的歷史。在位於長沙市湘府中路298號的天心區人民法院,活躍著200名“無袍法官”,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人民陪審員。天心區法院人則習慣於稱他們為“老師”,因為他們憑著各自不同的工作經歷、人生閱歷和專業知識,以獨特的視角對案件進行分析判斷,在司法審判活動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近三年來,該院的陪審員普通程序參審率達到了95%以上。2017年,陪審員參審案件達6242件。

保障陪審員話語權

在一起鋼材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因被告拒絕支付鋼材款尾款,原告無奈起訴至天心區法院。原告為某鋼材經銷商,被告為某施工企業,第三人為自然人杜某。

在庭審過程中,原告堅稱第三人杜某系被告委派至涉案項目部的項目經理,因鋼材送至工地後都是他簽收的。而被告則矢口否認,並提交該項目的管理人員名單作為證據反駁。

庭審詢問環節,審判長首輪發問完畢,詢問人民陪審員張飛虎是否需要就案件事實發問。

張飛虎向原告發問:“請問你的鋼材是否送到被告工地?”

原告回答:“是的。”

他再問第三人杜某:“請問你是不是該項目的實際施工人?”

杜某回答:“是的。”

“請問你是該項目的項目經理嗎?”

“不是,企業沒有任命我為項目經理的文件。”

“請問你有相關專業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嗎?”

“沒有。”

休庭合議時,張飛虎對審判長說:“在建築行業,只有註冊建造師才有擔任項目經理的資格,顯而易見,杜某某並不具備這一條件。本案有兩種可能:一是資質掛靠。第三人杜某借用了被告的資質承攬工程,被告從中收取管理費,所以被告提供的該項目管理人員名單中沒有其名字。二是違法轉包。被告承包了該涉案項目,後違法轉包給“包工頭”杜某,因此杜某便成了該項目的實際施工人。無論是哪種可能,被告都有履行支付的義務,至於被告與第三人之間,屬於他們企業內部管理的事情,不能以此為由拒付原告的鋼材尾款。”

審判長採納了張飛虎的意見,並作為案件判決的重要參考依據。

近年來,該院全力保障人民陪審員在案件審理中的話語權,陪審員可以就案件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等暢所欲言,保障了案件審理的公平公正。

成立自主管理委員會

“張聞驥是湖南女子學院的一位年輕講師、建築工程師,在參審中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合議時條理清晰,觀點獨到。他的組織能力、學識水平、工作責任心都是比較合適的人選,我推薦他為自主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候選人。”天心區法院民一庭法官曹淑偉在人民陪審員自主管理委員會法官推薦會上說。

今年,天心區法院成立“人民陪審員自主管理委員會”,自主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均為人民陪審員。該院通過法官推薦和民主測評的方式,確定了8名人民陪審員作為自主管理委員會成員。

自主管理委員會實行輪班制,每天安排一名成員值班,負責陪審員的調整、考核和日常工作。

在每個星期五下班之前,值班的自主管理委員會成員通過參審系統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加下一週的庭審。除了要及時電話通知抽中的陪審員參審之外,還要將參審安排表上傳到天心區法院人民陪審員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以便陪審員自行核對。

自主管理委員會對每一名陪審員建立陪審員工作業績檔案,將人民陪審員參加培訓、參審數量、辦案質量、紀律作風和廉政建設等履職情況如實記錄在檔,並以此作為陪審員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成立陪審員調解工作室

天心區法院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來自群眾、熟悉群眾、代表群眾的獨特優勢,在全省法院系統首創陪審員訴前獨立調解機制。

自2017年5月起,天心區法院根據婚姻家事、勞動爭議、相鄰糾紛、物業糾紛的區分,成立4個民事調解專業組。民事調解專業調解組成員均為陪審員,結合陪審員的本職工作和專業背景劃分,每組8人。一年來,人民陪審員民事調解專業組已成功調解案件620起,使一大批矛盾激烈、對抗嚴重的民事糾紛得以案結事了人和。

“你好,你是張某軍吧,我是你初中的物理老師鄒德強。我現在是天心區法院的人民陪審員。昨天看到你們兄弟倆有一個案件在法院,能跟你談談嗎?”

“鄒老師,您好!這個案件讓您費心了。”

鄒德強,天心區的一名退休教師,現年66歲,因為人公正,在轄區內德高望重。2014年,他成為天心區法院南託法庭的一名陪審員。2017年,他個人調解案件115件。為便於他更好地開展工作,該院騰出一間辦公室,成立“人民陪審員鄒德強調解工作室”。

張某軍的案件受理後,由鄒德強負責對這起家事案件進行訴前獨立調解。

張某軍與張某民系親兄弟。十幾年前,兩兄弟因一棟平房的產權問題產生矛盾,從此形同陌路。張某軍認為,父親留下來的平房,張某民在十幾年前已賣給他,並以張某民出具給自己的3張欠條為憑證。張某民卻不承認3張欠條是自己出具的,認為糾紛房產屬自己所有。雙方各執一詞,在多次協調未果後,最終對簿公堂。

鄒德強在詳細瞭解案情後,利用熟悉鄉鄰的獨特優勢,走訪鄉鄰,並請他們提供張某民的簽名筆跡。

最終,鄒德強發現3張欠條的簽名筆跡並非出自張某民之手。

“張某軍,你提供給法庭的3張欠條的複印件,我通過走訪瞭解和仔細比對,發現了問題。如果最後司法鑑定,這3張欠條系你偽造的,你可能就不光是民事責任了,還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了,你要考慮清楚啊。”

張某軍在電話中沉默了幾分鐘。

“鄒老師,您看現在,我該怎麼辦啊?”

在與張某軍一番溝通後,鄒德強讓其去弟弟張某民家裡登門道歉。

鄒德強下班後來到張某民家中,兄弟倆已經和好。

“謝謝鄒老師啊,我們兄弟倆都談好了,我明天就去法院撤訴,再次謝謝您給我們上了一課。”

就這樣,沉睡十幾年的親情被人民陪審員鄒德強的傾情調解喚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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