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種情況可以「一戶多宅」,農民要了解,避免吃虧

農民都知道在農村宅基地的政策是“一戶一宅”,而所謂的“一戶一宅”指的是村集體成員每戶家庭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一戶多宅”是違法的,多出的宅基地要被村集體收回,但是有四種情況,“一戶多宅”是合法的,農民朋友要儘早瞭解,以免吃虧。

這四種情況可以“一戶多宅”,農民要了解,避免吃虧

一、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是村集體的資產,而農民只是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且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可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農民的個人財產,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而宅基地有地隨屋走的原則,所以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而形成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

這四種情況可以“一戶多宅”,農民要了解,避免吃虧

二、村集體成員之間買賣宅基地

隨著土地改革的持續進行,農村的宅基地是可以買賣的,但是並不是誰都可以買,宅基地的買賣只限於村集體成員之間,如不是村集體成員之間的買賣則是違法的,所以如果是買賣村集體成員的宅基地使用權,那麼形成的“一戶多宅”是合法的。

這四種情況可以“一戶多宅”,農民要了解,避免吃虧

三、宅基地面積總和符合宅基地面積標準

在農村宅基地的面積大小都有相關規定,不同的地區規定也不一樣,但是如果農民擁有兩處以上宅基地,且兩處宅基地的面積加起來不超過當地宅基地使用面積的標準,那麼在土地確權時,即使是“一戶多宅”,也是按一宅來確權,這種情況下的“一戶多宅”是可以的。

這四種情況可以“一戶多宅”,農民要了解,避免吃虧

四、符合分戶建房條件但是未分戶而另行建房

如果農民符合當地的分戶條件,但是沒有分戶,又另行建房,而新建的房屋符合宅基地的相關標準,經過村集體同意後,補辦相關用地手續後是可以確權登記的。

以上四種“一戶多宅”的情況是合法的,在土地確權時是可以確權的,農民朋友們要記住,以免在土地確權時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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