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小说写作:三观不正,何以作文?

近来有个朋友,微信上洋洋洒洒发了一大篇文给我,让我给“把个关”,

大致是讲一个女中学生带闺蜜回家过夜,其父在她身边把她闺蜜给强暴了的故事。临末了还不忘强调,这是个发生在他身边的真实故事。

这让我感觉很为难。就我自己而言,是决计写不出这么可悲的故事。而作为一个编辑,也是决计不会允许这种文字在我的手上公诸于众的。

所以最后只能跟那位朋友“婉转”的答复说,这类文似乎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啊!

疯狂小说写作:三观不正,何以作文?

谁知这样回答立刻遭来对方反驳……“这类纪实文学在不少公号发得很火的!”

我只能报以无语,或许是我已经落伍了跟不上时代,也可能是我的思想一直比较保守,写文也好,审稿也好,一直尽力秉持客观的态度,

如果实在需要用这类“悲哀无以复加”的文字来衬托什么,也尽量一笔带过,留下少许蛛丝马迹已经足够让人心领神会了。

然而人都是有十足好奇心的,在朋友的指引下,我打开几个公号看了看,通篇都是诸如“婆婆帮我把公公逼上床”、“骗炮的最坏结果”之类,这效果当真闪瞎我的钛合金狗眼。

随手关掉那些公号,我忽然感到庆幸了,还好自己三观挺拔、红心端正,否则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是一名作家。

疯狂小说写作:三观不正,何以作文?

虽然当下并无定论,但起码可以肯定的一条,作家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义务。也就是说,褒奖美好的,反映现实的,针砭丑恶的,都是一名作家应有的最基本素质。

这里某些较真的朋友会提出抗议了,说写那些“上床”、“骗炮”之类的,最后总结一句说这样不好,不也是针砭丑恶吗?怎么就三观不正了?

没错!这肯定不对。明知道不对还写的那么细致,这种擦边球打得很高明吗?

一个三观正确的作家,至少不会踏足以下写作禁区:

疯狂小说写作:三观不正,何以作文?

1.写作宣扬错误婚恋观、爱情观的文章。

3.文中出现以内容低俗、淫秽色情、过多展示性挑逗、性暗示、性行为等情节为主旨的作品。尤其是以未成年人或者学生身份表现。

4.文中出现以血腥、暴力、虐待、心理变态等情节为主旨的作品。

5.以过度宣扬社会阴暗面,人性阴暗面等情节为主旨的作品。

6.宣扬封建迷信、鬼神灵异为主旨的作品。

7.出现恶意篡改、贬损、恶搞重要历史人物和文学作品的作品。

疯狂小说写作:三观不正,何以作文?

8.包含诋毁人民警察、人民军队、医生、教师和广大劳动人民形象的作品。

9.包含亵渎宗教信仰、民族信仰和地域歧视的作品。

10.含有损害未成年人权益、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作品。

11.违背社会伦理准则、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作品。

12.严重触碰法律禁止内容的作品。

很多人认为,写作是一件自由的事。可这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以上十二点只是国家明令禁止出现在网络文学中的内容。

事实上这里面还存在很多监管上的漏洞。作为一名作家(或写手),着力追求的不应是努力寻找国家法规的漏洞,

更多的则应是思考如何创作更多积极向上、导人向善的优秀作品。毕竟,这世上还是正常人多!

图 / 网络

文 / 苏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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