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當衆指出你的錯誤,你拿他當恩人還是仇人

有人當眾指出你的錯誤,你拿他當恩人還是仇人

古人云,恩生於害,聞過則喜。

有人幫你將錯誤的地方指出來,告訴你毛病在哪裡,一般來說,我們都是要很感激的。知道了自己的錯誤,以後才會避免這樣的錯誤。

但是,如果是在大庭廣眾,或者是將這個錯誤傳播開來,你還會聞過則喜嗎?

真正敢於面對自己的錯誤,敢於承認自己錯誤的人,又有多少呢?

很多人,表態上是“聞過則喜”,但實際上,卻是“惱羞成怒”,甚至會引發口水戰。我確實有錯,但你可以悄悄地告訴我,為什麼要公之於眾,為什麼要讓天下人都知道我錯了?你這就是炫耀,就是打壓,就是挑刺。你不給我面子,我肯定也不能給你面子。我在明面上說不過你,但我可以從你的居心來攻擊你,可以說你別有用心。總之,我不能承認錯誤,否則再無翻身之期。

人世間的很多糾紛,起初也許只是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也不是誰針對誰,可能只是某些人心直口快,某些人眼裡容不得沙子,並不一定有什麼居心,針對誰來著。看客們也只是看個熱鬧就散了。但就怕當事人較真,突然就覺得對方一定是別有用心,一定就是與自己有深仇大恨,然後就跳出來大罵一通,或者去挖掘對方的某些錯誤。掐起架來,就有熱鬧了,然後看客們就興奮了,有的人就來添油加醋、煽風點火,結果這架就越打越起勁,不斷升級,成了“不死不休”了。

昨天,有一個公號,對一張大報的一篇文章進行了細緻的解剖,對文中的多處錯誤進行了摘錄,並一一修改。應該說,這樣子做,很像中學的老師在改學生作文,把毛病一一挑指出來,並糾正,對於學生是很有幫助的。公號也聲明瞭,寫此文不是與作者、編輯過不去,而是為了共同探討,來提高報紙校對質量。

這個本意是很好的,並且也沒有指出作者是誰。當然,有心人要查的話,還是查得到的。但其目的確實是更好地運用語言,不讓錯誤產生。

評論就精彩了,有好幾個被公號置頂的評論就認為,這作者也太挑剔了,想要挑刺的話,偉人的著作中也可以挑出刺來,何必小題大做。文化人應該有涵養,私下討論更好,不要大張旗鼓、借題發揮、道德綁架。

不管評論留言的人是不是作者,但都可以看出不服氣來。

被人家當成麻雀來解剖,不爽是可以理解的。差錯被放在公眾號上流傳,丟了面子也必然的。但錯了就是錯了,何必文過飾非呢?你越是找各種理由來說自己沒錯,反而更容易引起大家的關注,反而更容易被傳播開來。真誠地感謝對方一句,也許更顯得自己的心胸博大。

只是,文過飾非,似乎成了一種社會通病。某些地方,出了事故或工作方面的毛病,一般大家的基本反應都是“能瞞就瞞,不能瞞就找理由”,總之是不會痛痛快快承認錯誤的。然後,為了一個謊言,需要編造更多的謊言來掩飾。然後,就在死不悔改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對於發現錯誤的人,不是感激,而是痛恨,甚至是仇視,打定主意報復。

我覺得,只要是人,都可能犯錯誤。犯了錯誤,被人家指出來了,就痛痛快快地承認,並真誠地感謝一下人家。該承擔的責任就去承擔,過了也就過了,沒有任何心理上的負擔。如果為了掩飾錯誤,卻要去尋找理由,去報復對方,這樣,就給自己壓上了沉重的負擔,即使掩蓋過去了,自己心裡也總是不舒服,一輩子,都會成為一種心病。

開放的社會,應該有容忍的心態。聞過則喜,應該重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