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看到一個這樣的故事,女生陪男生度過了高中大學到現在,已經10年了,卻抵不過初戀這件事。結果男主還是跟初戀走了。別人的青春在陪你,你卻心有所屬。十年,你有多清楚地看一個人的心,你有多瞭解一個人的性情?
我有個朋友,覺得分手了,就繼續保持朋友關係,不合適就不合適,類似於買賣不成仁義在。我是接受不了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接受得了的。
其實,話說到最後。終有一天你會明白,失去比擁有更踏實,失去了就再也不用擔心會失去,擔心她什麼時候會走了。
再喜歡也不要舊情復燃,舊情復燃的結果就是重蹈覆轍。
愛過,願各自安好,但是你是生是死,咱們永不相關。
我希望的是,下一站的人別離開。
愛是一個人的感受,愛情是兩個人的成果。
從喜歡到褪去熱戀的外衣卻仍想和這個人走進婚姻,這就是愛;
從彼此成為對方生活中難以割捨的一部分到白頭偕老,這就是婚姻。
如果,你們發現彼此的更多的缺點,覺得不合適,和平分開了,我想再也沒有去找對方的理由了吧
如果,你們因為外界原因,環境,心情,甚至別的人,不歡而散,我想就是你想找對方,都找不到一個聯繫方式了吧
所以,我很討厭那些,留著過去的念想的人。
有的人,還會拿出來炫耀,比如我曾經喜歡的女人,現在長得怎麼樣,有多漂亮,甚至孩子都是那麼美麗好看可愛,還一個勁兒說自己沒看錯眼
這我只能說一個字: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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