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合作:怎樣才能行穩致遠

如何應對“16+1合作”面臨的挑戰

——專訪中國社科院歐洲研究所中東歐研究室主任劉作奎研究員

本刊記者/吳孟克

《世界知識》:今年是“16+1合作”機制的第七個年頭,從總體上我們該如何評價這個機制這些年所取得的成果?

劉作奎:“16+1合作”自2012年開啟以來,一直秉承開放性、務實性、包容性原則,以總理級年度會晤為代表的機制建設日趨成熟,各領域成果豐富。“16+1合作”推出不久,適逢中國又推出“一帶一路”倡議。中東歐16國是歐亞大陸互聯互通的重要樞紐,也是溝通歐盟大市場的重要紐帶,因此16國全部被納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藉此難得的歷史發展機遇,“16+1合作”成為了推動“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平臺,被賦予了新的發展使命。

“16+1合作”的成果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面:第一是在雙邊層面,就是中國與每一箇中東歐國家的具體合作成果,雙邊合作是“16+1合作”的基礎;第二是以“16+1合作”框架為依託取得的合作成果;第三是以“一帶一路”倡議為依託取得的成果。

《世界知識》:您很強調雙邊層面取得成果的重要意義,那麼,“16+1合作”在哪些方面促進了中國與中東歐16國的雙邊務實合作?又該如何評價“16+1合作”框架內所取得的雙邊合作成果?

劉作奎:雙邊合作一直是“16+1合作”最基礎、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啟動伊始,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秘書處就有這樣的定位:雙邊合作是基礎,“16+1合作”是平臺和補充。如果中國與每個中東歐國家的雙邊關係發展得不好,談平臺的發展就是空談,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了。

梳理中國與中東歐16國在雙邊層面的合作成果,可以從五個方面來看。

第一,戰略合作水平有所提升,中國與中東歐16國結成戰略伙伴關係的對數從一對增加到了四對——包括塞爾維亞、波蘭、捷克、匈牙利四個國家。另外也有其他一些中東歐國家提出要與中國升級為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中國在決定與某國締結戰略伙伴關係之前是要經過論證的,是有標準和要求的。中東歐地區大都是人口不超過一千萬的中小國家,部分國家的產業基礎和市場規模比較有限。中東歐大部分國家都感到受“一帶一路”和“16+1合作”的推動,本國的地位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歐洲都有所提升。當然,究竟在哪些方面得到提升、怎麼進一步去提升中國和中東歐16國的雙邊關係,還需仔細論證。

第二,地方合作成為中國與中東歐16國合作的特色與亮點。客觀上講,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的市場規模並不對等,這就使得推進地方合作成為必要,因為地方合作能在很大程度上彌補雙方規模差別過大的問題,也有助於市場主體參與,形成多元合作的格局。截至2017年12月,中國同中東歐16國結成了60多對友好省州;在省州以下,結成了100多對友好城市。地方合作還形成了多種機制化保障,如中國—中東歐國家省州長聯合會,中國—中東歐國家地方合作會,中國—中東歐國家首都市場論壇、中國—中東歐國家市長論壇等。

第三,中國和中東歐國家互聯互通渠道明顯增多。直航的開通是研判人文交流密切程度的重要指標。自“16+1合作”啟動以來,中國和中東歐16國直航開通數量大幅增加。中國各地方還與中東歐各城市開通了多趟班列。截至2018年6月底,中歐班列累計開行已突破9000列,運送貨物近80萬標箱,中國國內開行城市48個,到達歐洲14個國家42個城市,運輸網絡覆蓋亞歐大陸的主要區域。

第四,經貿合作穩中有進。2011年以來,中國與16國的貿易年均增長6.5%,2017年達680億美元,佔中歐貿易的比重從9.3%提高到11%。自“16+1合作”機制建立以來,中國與中東歐16國之間經貿關係的逆勢增長是在全球金融危機肆虐、中歐貿易下行的大背景下實現的,顯示了雙方發展經貿關係的巨大潛力。

第五,投資合作成為特色,人文交流進展很大。

《世界知識》:說到投資合作,這是雙邊合作的亮點和特色,但也在國際上引起了一些議論,似乎這方面存在不少的問題……

劉作奎:近幾年來,投資成為中國在中東歐地區發展最快的合作領域之一。當前,中國對中東歐國家投資的領域非常廣泛,包括基建、金融、農業、產能、科技創新等;在投資的國別上,主要集中在“維謝格拉德集團”國家(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和塞爾維亞等西巴爾幹國家。

中國對中東歐16國投資快速增長,雙向投資穩定發展,中方累計在16國投資近100億美元,16國在華投資超過14億美元。中國對中東歐國家投資的增長與“16+1合作”的定位有很大關係。最初,中國對“16+1合作”的基本功能定位之一,就是希望其能推動本國企業開拓新興市場,並使其通過投資併購來實現融入國際產業價值鏈,並實現部分產業的轉型升級。自冷戰結束以來,中東歐國家、尤其是“維謝格拉德集團”國家承接了西歐國家轉移到中東歐市場的產業鏈的一部分,如德國、法國等的汽車、化工、能源的產業鏈。在中東歐地區進行投資併購,有助於中國學習吸收這些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此外,中國對中東歐國家還有一些優惠貸款支持的投資活動,尤其是在基建、清潔能源等領域。

中國對中東歐16國的投資有很多亮點,2017年中國企業對塞爾維亞斯梅代雷沃鋼鐵廠的投資併購就很有示範意義,這是中國在歐洲的第一個產能“走出去”項目。當然過去也存在一些對娛樂業、旅遊業、餐飲業等回報率低行業的投資,涉及企業在國內負債頗高,引起一定的關注。但總體來講中國企業在中東歐16國的投資併購活動正面大於負面,成效顯著。

中國對中東歐16國的投資能夠獲得較好增長,與中國政府在融資上的積極支持密不可分,相關金融工具包括100億美元的專項貸款、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等。正是有了這些融資保障,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大大提速。但這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如到目前為止,中國對中東歐16國的投資由政府、國有企業主導的趨勢沒有變化,而且投資週期長、回報率存在一定問題的基礎設施比較多。這種投資模式在歐洲一些國家也引發了一些猜疑:第一,它們認為這些投資帶有政治動機,因為其經濟獲利空間比較有限;第二,它們認為中國在歐洲搞“產業鏈侵蝕”;第三,它們認為中國在中東歐地區搞“債權帝國主義”。當前,德國是炒作相關議題的主要國家。當然,這些指責是沒有根據的,李克強總理在7月9日於柏林召開的第九屆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上的致辭中指出,中德在創新領域各有千秋,是創新合作的“黃金搭檔”,雙方在創新發展中的合作面遠大於競爭面。

“債權帝國主義”這個概念最早是由印度學者提出的,歐洲人則把這個概念拿了過去,加以“發揚光大”。中東歐國家的規模普遍比較小,中國的金融機構對其進行投資,這些國家必須提供主權擔保,這就意味著其實際是一種負債的借款。但歐盟相關法律規定歐盟國家的負債率不許超過60%,財政赤字佔GDP比重不許超過3%。一旦中東歐國家提供主權擔保,就可能導致其負債率和財政赤字佔比均超標,歐盟就會以此為依據指責中國在中東歐國家的投資違反歐盟法規。歐洲大國真正擔心的可能是中東歐國家因為還不起中方貸款而將戰略性資產賣給中國,進而被中國“控制”。可以說在投資領域,“16+1合作”的成就最大,受到的關注和爭議也不小。

在釋疑增信方面,中國在中東歐國家、乃至在整個歐洲都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對中東歐區域的研究還有待加強。可喜的是,人文交流領域也是“16+1合作”取得最顯著成果的領域之一。受益於“16+1合作”,中國對中東歐各領域的研究顯著增強了,我作為一個學者對此有切身感受。

在2014年的“16+1合作”貝爾格萊德峰會上,人文交流被正式列入了日程,在峰會公報中提出了加強藝術交流、智庫交流、記者互訪等多項機制。其中,李克強總理尤其關注智庫交流,經過一番醞釀,中國—中東歐國家智庫交流與合作網絡正式成立,智庫協調機制最終落戶中國社會科學院,秘書處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在參與智庫交流的實際工作中,我體會到了這個機制所帶來的信息溝通方面的便利,官方的、非官方的很多智庫都將這個平臺當做了重要的信息溝通渠道。尤其是很多較為微觀層面的問題,正是我們通過這個渠道反映給中國和中東歐16國的決策者的。

在中國方面,也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比如在對外宣傳領域,中國存在一定程度的“以我為主”的“盲目宣傳”,即不考慮對方感受單方面灌輸中方觀點的現象。中東歐很多國家的媒體崇尚批判性觀點,一味宣傳“16+1合作”取得的成就而不分析其存在的問題,是不利於這個平臺的進一步發展的,也很難獲得中東歐國家輿論認可,難以達到民心相通的目的。

《世界知識》:在雙邊之外,“16+1合作”機制又在哪些方面促進了中國和中東歐16國在區域層面的合作?

劉作奎:中國在中東歐16國的一些核心基建項目,實際上正是在“16+1合作”平臺的推動下達成的,如中歐陸海快線、匈塞鐵路、科斯托拉茨火電站、黑山南北高速公路等。尤其是中歐陸海快線涉及匈牙利、塞爾維亞、馬其頓、希臘等國,已經涉及區域層面的合作了。如果沒有“16+1合作”平臺,相關項目僅憑雙邊合作恐怕很難開啟。

第三方合作是“16+1合作”的重要倚靠,實際上“16+1合作”平臺已經把傳統上對這個區域感興趣的國家都吸引了過來,包括歐盟、希臘、奧地利、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瑞士和白俄羅斯,這些行為體都在區域有很大的利益存在。觀察員的引入大大提高了“16+1合作”的開放性。但就未來是否應該進一步擴展觀察員的規模並將部分觀察員轉化為正式成員,尚需進一步觀察和論證。實際上在歐亞和歐洲區域內,有很多行為體是很希望加入到“16+1合作”機制中來的。

到目前為止,“16+1合作”機制在決策方面還是比較民主的,在吸引第三方合作方面也是如此:要求共同決策、一致決策。這也是“16+1合作”具有生命力的原因之一。這次我去保加利亞參加相關活動的時候,保方人員就表示他們對“16+1合作”秉承的交流、互鑑、和平等互利原則很滿意。歐盟對中東歐國家的一些前置性要求有時令中東歐國家感到不快,而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合作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共商共建共享在“16+1合作”中有充分的體現。

在“16+1合作”平臺上,還建立了一系列的專業合作平臺。目前已建成及正在籌建的協調機制或者功能平臺達到20餘個,涉及經貿、投資、旅遊、教育、衛生、藝術、智庫、地方、交通、物流等多個領域。“16+1合作”的秘書處設在外交部,秘書處很好地承擔了各專業領域的協調功能,本著開放、自願、共享的原則,推動了各個平臺的積極健康發展。經過多年的磨合,涉及“16+1合作”的各部委協調機制健康運作,相關方各司其職,取得了很多成果。

《世界知識》:在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方面,“16+1合作”又發揮了哪些功效?又該如何理解“16+1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兩者間的關係?

劉作奎:在時間順序上,先有“16+1合作”,後有“一帶一路”倡議。自2013年習近平主席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來,“16+1合作”已經成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平臺,這也為“16+1合作”增添了新的動能。“16+1合作”一直積極圍繞著“一帶一路”倡議的“五通”——即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來開展工作。

但是,這也給中東歐國家帶來了一些誤解,它們認為很多“一帶一路”倡議的內容在“16+1合作”內早已經有了,因而中東歐國家比較關注未來“一帶一路”建設會不會取代“16+1合作”。事實上,“16+1合作”與“一帶一路”倡議是互相強化和互相促進的,不存在誰取代誰的問題。“16+1合作”是建設“一帶一路”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一帶一路”建設在中東歐區域內推進的重要平臺。“一帶一路”倡議是涵蓋面非常之廣、惠及世界多國人民的“世紀工程”,其沿線有這麼多的國家、這麼廣的區域,如果只通過雙邊來推進相關合作是非常費時費力的,根據沿線各區域特點建立一系列區域合作機制是必然之舉。習主席去年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開幕式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帶一路’建設不是另起爐灶、推倒重來,而是實現戰略對接、優勢互補”。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不斷推進,涉及“16+1合作”與“一帶一路”關係方面,中東歐國家出現了一些迷惑。中國方面還需要加強對中東歐國家的相關解釋、說明工作,以免這種迷惑影響合作的順利推進。中國方面也應該捋順相關關係,例如在中東歐區域,雙邊合作固然很重要——是推動“16+1合作”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但是在一些情況下,一個一個國家去談的方式並不經濟,已經建成的合作平臺有必要把它維護好、利用好。

《世界知識》:展望未來,“16+1合作”將面臨哪些挑戰?中國又該採取哪些行動以促進“16+1合作”行穩致遠?

劉作奎:“16+1合作”未來最大的挑戰還是來自歐盟機構、部分歐洲大國和美國的猜忌,而且這些猜疑涉及政治互信問題,很難在短時間內徹底根除。歷屆16+1峰會,中國都會邀請歐盟代表參會,但它每年就派級別相對較低的官員。每年峰會前夕的協調和溝通會,歐盟對外行動署也派一名官員與會。這名官員曾表示,歐盟認為“16+1合作”是開放的、平等的、透明的,歐盟也認為中國沒有分裂歐盟的意圖,但“在客觀上”造成了歐盟的分裂。歐美還很擔心中國對其構成“產業鏈侵蝕”,近期德國和法國等在歐盟層面力推針對外來投資的安全審查機制,就是要為中國在歐盟範圍內的投資併購設置障礙。某歐洲國家智庫認為,當前中國通過國有企業併購並消化相關技術的模式它們從經濟上已經阻擋不了了,必須要通過“規則”把中國排除在外。當前盛行的民粹主義、貿易保護主義在某種程度上對這類傾向有推波助瀾的作用。

中國一貫主張,“16+1合作”是中歐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益補充。2018年7月7日,李克強總理在第八屆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論壇上的致辭中指出,對於已加入歐盟的國家,“16+1合作”助力其經濟發展,有利於其更快融入歐盟;對於希望加入歐盟的國家,“16+1合作”助力其縮小發展差距,有利於其早日達到入盟標準。我認為,“16+1合作”應繼續努力,多做實事來證明中國確實是要通過“16+1合作”來推動中歐合作的。

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做“16+1合作”的平臺沒有違反歐盟任何一條法律,歐盟就集中對中國在中東歐國家的投資項目尤其是基建項目進行審查。如果“16+1合作”下的重要項目推進緩慢——如匈塞鐵路,而中國的企業在中東歐地區又難以獲得更多優質資產,維持“16+1合作”這個機制就會面臨不少困難。

當前,中國的金融工具在發揮撬動“16+1合作”槓桿作用方面也面臨一些困難。如“16+1合作”金融保障機制中的商業貸款部分很難放出去。當前,中國商業貸款的利率高達6%〜7%,在中東歐地區缺乏競爭力。但如果中國的有關機構進一步降低貸款利率,就會帶來營利方面的問題。“16+1合作”在區域內各國間推進程度的差異也引起了一些中東歐國家的不滿。如中國100億美元專項貸款中的大部分優惠貸款投向了西巴爾幹的非歐盟國家;還有就是成果落地不均,匈牙利、塞爾維亞與中國合作的落地成果明顯多於其他中東歐國家。

當前還有一個大背景,就是美國已經與中國展開了全方位競爭,其對“16+1合作”的干預也增強了。歐美對中國奉行的貿易保護主義也是“16+1合作”面臨的一個重要風險。美國和一些歐洲大國認為中國提的“雙贏”實質上是“China win twice”,即中國“贏了一次又一次”。現在美國和德國等正在出臺一些對沖性倡議,尤其是歐亞互聯互通計劃,其提供的貸款利率比中國低。美國還在資助一批中東歐學者鼓譟“新中國威脅論”。近期我去一些中東歐國家的實地感受是,這些國家對中國的疑慮在增強。

展望未來,為了推動“16+1合作”行穩致遠,還是應該從以下五方面入手:第一,中國國內相關層面要統一認識,要堅持“16+1合作”是中歐合作的有益補充和歐洲一體化的助力這一點不動搖。第二,要增強私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在“16+1合作”中的地位。中國的中小企業更多地參與有關投資合作,既能滿足投資的目的,又有助於緩解歐方疑慮。第三,要進一步推動地方合作發展,中國的塊頭太大,推動地方作為主體參與交流合作,對中東歐國家來說也更易接受一些。李總理7月7日在第七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上的講話就指出,地方合作更接地氣、後勁更足。中國地域遼闊,各地的優勢和特色還是很不同的,讓各地方根據自身的特色推進合作無疑更符合中東歐國家的情況。第四,在投融資工具這一塊,中國可以考慮適當對歐洲當地的金融機構進行注資,如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就是一個很好的合作伙伴。在“16+1合作”中,開放性是第一條原則,要進一步推動歐洲主動參與相關項目的建設,這樣也能緩解歐洲大國方面對“中國輸出影響力”的憂慮。第五,在民心相通方面,應該培育更多層級的主體參與對中東歐國家的交流活動,使館作為一個渠道,還應有更多非官方行為體的配合。

華人華僑大規模進入歐洲最早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但主要集中於英法等西歐國家,即所謂的歐洲“老僑區”。華人華僑在中東歐國家的發展則起始於蘇東劇變之後。經過十幾年的發展,華人華僑在中東歐已逐漸站穩腳跟,形成規模,並開始向外拓展自己的影響力。隨著“16+1合作”的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在中東歐全區域展開,中東歐華人華僑也迎來了產業轉型升級的良機。

在中東歐國家的華僑華人,最初大都與“三把刀”(菜刀、剪刀、理髮刀)有關,即經濟活動大部分集中於餐館業等服務業。目前在經濟方面,中東歐的華人華僑正經歷著新一輪的轉型,但大多數人從事的活動一般仍是基礎性的、服務性的,基本集中在國際貿易、商品批發、餐飲和旅遊行業等。目前主要包括:推廣中醫藥;承接旅遊產業,對接來自中國的客戶;參與更多服務行業,如金融、保險、會計、法律等。由此也催生了諸多經濟類的社團或組織,他們的業務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對接中國國內需求的。

德國、奧地利、法國、意大利市場也是中東歐華人華僑的重要活動場所。他們往往具有候鳥性質,在各經濟活躍地區之間遊走,尋找商機。如在旅遊業領域,中東歐16國大半加入了申根區,未加入申根區的歐盟成員國公民也可以免籤進入其他歐盟國家。中東歐華人華僑抓住機遇,將中東歐旅遊市場和核心歐洲市場串聯了起來。

近年來,歐洲爆發了多重危機,如2010年被國際金融危機引爆的歐債危機,這也對中東歐華人華僑從事的餐飲、旅遊等消費性服務業產生了較大沖擊,中東歐華僑華人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也面臨著深刻轉型的壓力。從事更具創新性、前瞻性的戰略新興產業,向產業價值鏈高端爬升成為轉型的主要方向。歐洲難民危機發生後,中東歐地區的民粹主義興起,排外主義情緒抬頭,也對華僑華人的生產生活造成程度不一的困擾。

近年來,中東歐華人華僑的代際認同也發生了深刻變化與調整。中東歐華僑華人傳統的移民模式即投親靠友、血緣紐帶等。近年來,隨著“僑二代”和“僑三代”的成長以及投資移民的增加,傳統模式逐漸式微。這也使得中東歐華僑華人對自身的認同發生了一些變化,這種變化集中體現在家庭成員間認同的分化上:老一輩仍對中國有較強的認同,新一輩則更積極地融入當地社會,形成認同斷層和認同差異問題。如何在維持對中華民族認同的同時更好地融入當地認同,是未來幾年中東歐華僑華人面臨的重大挑戰。

但總體上,中東歐華僑華人對祖籍國“中國”的認知度高,即使有些年輕華人取得了住在國國籍,也都沒把自己當“外人”。對於中國使館、國內各級政府、商務機構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都能給予積極響應,主動參與。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增強,中東歐華僑華人對中國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也愈發強烈。隨著時代的發展,按中國地方區域劃分的華人群體整體實力壯大,同鄉會、區域商會也應運而生,加強了本會老鄉之間、會員與家鄉政府、企業之間的各種聯繫。

近幾年來,羅馬尼亞、波蘭、匈牙利等中東歐國家對非法居留、非法經營、偷稅漏稅等問題的打擊力度逐漸加大,以往部分華商習慣的“灰色”空間越來越小,隱患越來越大。如何抓住機遇,儘快轉型升級,是依然深陷“灰色”領域華商當前最為緊迫的任務。傳統上,中東歐華僑華人主要以經商為主,不少中東歐國家對商業行為的稅目繁多,而且對繳稅的申報方式、期限、地點,財務賬簿的記錄、保存等都有很嚴格的規定。然而,很多中東歐華商不太注意稅收方面的法律和規定,難以經受稅務方面的稽查。另外,中東歐的華僑也經常面臨被所在國警察敲詐之類的情況。

中東歐華人華僑還在本地融合方面面臨困境。華商在經營上雖已經歷了從簡陋的批發市場到商貿城的轉變,但華人還是習慣於聚居在一起,與本地商戶基本隔絕。當地人無法介入華人的生活圈,反過來,華人也很難融入當地人的生活,由此產生了文化、習俗方面的衝突。華商在經營場地租金等問題上也經常與當地開發商產生矛盾,甚至被對方刁難。

部分中東歐國家加入歐盟,以及民粹主義在中東歐國家的抬頭也給華人華僑帶來了一定的衝擊。歐盟的標準相較於中東歐各國原來的標準要高,華僑華人將中國相關產品引入中東歐地區的難度加大。近幾年來,隨著難民危機在歐洲的持續發酵,民粹主義抬頭深刻影響著歐洲的政治生態,華僑華人也遭到了波及和影響。華人在歐盟內受到某些歧視性的待遇,比如在申請和辦理工作簽證、申請歐盟基金、申請政府專項補貼、申請地方稅收優惠等方面,華人華僑的申請條件相對要苛刻。

此外,中東歐國家總體上屬於腐敗較為多發的國家,在華僑華人較多的匈牙利、捷克、羅馬尼亞等國腐敗問題一貫比較嚴重,華商經營環境的公平性、公正性難以保證。還有些華人採取了某些不正當的手段與羅馬尼亞公職人員交往,也助長了羅馬尼亞的腐敗風氣,同時引起了羅馬尼亞反貪局對華人的關注。

在所在國參政議政方面,中東歐華人華僑的進展仍比較有限。中東歐國家大多民族認同強烈。中東歐的華人華僑則相對較為分散,人數較少,參政議政的熱情總體上也不高。要參政議政,就需要有較為發達的媒體支撐,也需要有影響力的相關協會為後盾,但這兩點目前華僑華人都不具備。華文媒體的形式、編排水平、版面內容以及廣告製作等都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華人社團負責人和僑領的文化水平也不高,社團的信息化、知識化、年輕化等素質化建設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與此同時,僑社、僑團融入當地主流社會的程度不夠,要加大本土化建設的力度。

“16+1合作”與“一帶一路”建設帶來新的機遇

中東歐華僑華人與中國國內的聯繫是較為緊密的,華僑華人都有衣錦還鄉、造福鄉梓的理念,華僑華人在歐洲積累了一定財富後絕大部分都會帶回國進行再投資。中國與中東歐地區合作的加強,也給當地華僑華人帶來了新的機遇。

“16+1合作”經過六年的發展,逐漸走向深入,地方合作以及多元市場主體參與合作成為未來“16+1合作”的一個重要增長極。在中國的民營企業以及地方政府尋求與中東歐國家對接時,當地的華僑華人恰好能發揮其熟悉地方事務、在相關領域和產業具有一定人脈的優勢,僑力成為推動中國—中東歐地方合作有效推進的潤滑劑。“16+1合作”和“一帶一路”建設也構成了中東歐華人華僑推進產業整合、升級與轉型的良機。在此過程中,中國政府應積極給予支持:一方面,避免華僑華人在商品批發、餐飲等傳統產業內部的無序競爭;另一方面,為華僑華人向旅遊、物流、電商、新產業發展等新領域的轉型和發展做好服務。

集中發展物流產業是華僑華人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轉型的一個方向。大量的網購、代購、跨境電商服務等需求,使得近年來中東歐華人華僑新興的物流業潛能凸顯,突破了中東歐華商對華貿易仍然以批發中轉為主的發展瓶頸。這些物流公司作為第三方還充分利用中歐班列,把接訂單、組貨、採購、對接、制單等業務連接了起來。

中東歐華人華僑也是在所在地傳播中華文化的生力軍,要進一步發揮其在這方面作用,應從三個方面入手:首先應積極發展華文媒體;其次,要辦好華僑華人團體,集體發聲,集中發力;最後,要辦好中國傳統文化產業,尤其是武術、醫藥、中餐、園林等產業。文化產業的發展,既有助於華人華僑的產業升級轉型,有助於豐富華人業餘文化生活,也有利於華裔的中文教育和中華傳統文化的海外傳承,並加深僑居國對華人和中華文化的認識。

(本文是寧波僑辦資助的《中東歐華僑華人發展報告2018》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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