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業「爆雷潮」警示:金融防控要打提前量

P2P行業“爆雷潮”警示:金融防控要打提前量

近幾個月P2P領域天雷滾滾,異常平臺已經開始有戲劇化發展傾向。更為要緊的是,隨著宏觀經濟去槓桿下的嚴峻大勢,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收緊,備案延期,有“資金池”嫌疑的平臺難以借新還舊,投資人恐慌開始蔓延,用戶信心全面崩潰。焦灼的投資者之外,那些與這些平臺有真實借款業務的債務人可能心緒也正莫名複雜。在已倒閉的平臺債務人當中,部分個人與企業表現出較低的償債意願,特別是有償還能力的債務人仍採取種種措施惡意逃廢債務,這無疑會對市場會產生比平臺倒閉本身更為惡劣的連環影響。因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近日發聲,呼籲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打擊惡意逃廢債等趁火打劫行為,維護規範合同的存續效力。

一碼歸一碼,投資者追償的本金與利息要有著落,債務終究要有人來還。仍在存續的債務只要合法合規,逃廢債既違法,也有違公序良俗。此外,對於維持正常運營中的合規P2P平臺的投資者來說,若其投資的是沒有“債權轉讓”或者“提前贖回”條款的產品,此刻跟風擠兌也難言理智,因為即便是銀行類正規金融機構,也難以招架這種風險。這也是互金協會“提示金融消費者應遵循契約精神,依法履約,避免因發生失信行為而引發法律風險”的話外之音。

因而,直面P2P爆雷後遺症,盡最大可能保障投資人合法利益,已成當前要務。如P2P平臺已無能力正常經營,嚴重影響貸款人、借款人的利益,地方監管機構或者行業協會可以對該平臺實行接管,在追查其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盡力追回待還資金,減少投資人損失。P2P平臺暫停、終止業務時應當提前一定時間通過官方網站等向投融資雙方公告信息或者直接通知投融資人,同時幫助投融資人確定借款關係及相關擔保關係,不得因為網站關閉致使投融資人的電子合同消失,不得因為P2P平臺暫停、終止運營致使擔保物滅失等。

此外,互聯網金融整治多年仍頻爆雷,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之前的歸屬監管部門——地方金融辦揹負監管重壓,監管手段也捉襟見肘,很多省份還處於小米加步槍的階段,無法應對眼花繚亂,一日千里的P2P發展形勢,監管科技的重要性呼之欲出。而對這方面風險的盡職調查,支付寶等金融科技巨頭顯然更具深度和廣度。早在2012年下半年,支付寶就陸續終止了與P2P網貸平臺的業務合作,翻開支付寶數百萬家線上合作商戶目錄,沒有一家P2P平臺得以接入。這背後是“蟻盾風險大腦”的支撐,藉助自身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領域的技術優勢,其防控思路已經“繞前”。據悉最近數月,已經有北京、天津、廣州、西安、貴陽等多個城市的金融局(辦)與螞蟻金服這樣的金融科技巨頭簽訂了地方金融風險防控和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的相關協議,類似藉助“外腦”做好風險防控的做法應該是值得更多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學習的一個思路。

成也蕭何敗蕭何,P2P得勢與風險迅速蔓延都是拜互聯網所賜,並呈現高隱蔽、跨地域和擴散快等特點。既然金融領域的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趨勢勢不可擋,地方金融監管互聯網化的管理方法也必須能夠及時跟上。傳統監管手段顯然已不能抵禦衝擊,不妨借鑑“蟻盾”等智能風控“外腦”,在P2P平臺准入環節就把好風險關;提早感知風險,讓異常P2P平臺點狀風險不擴散,方能盡職盡責保護好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好地促進普惠金融和新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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