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交通肇事逃逸案協查通報
2018年6月30日20時05分,在靈武市西湖公園北門口處,一輛黑、白相間的二輪摩托車將一名小孩撞傷後駕車逃逸。經查,肇事駕駛員為一名青年男性,上身穿白色帶花紋T恤,腳上穿白色休閒鞋,車後乘坐一名青年女性,戴黑色墨鏡,事發後沿西平路由西向東逃逸。
為偵查破案,現向社會各界徵集線索,對提供破案線索者,我隊將給予獎勵,並嚴格為其身份保密。同時,我隊也督促肇事司機儘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輕處理。
楊警官:13895662358
保警官:13895666784
靈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0一八年七月五日
附嫌疑人及肇事車輛照片:
![协查通报|这俩年轻人骑摩托车在灵武撞伤了一名小孩后逃逸!见到请报案!](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案件涉及相關法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駕車一定要遵守交規,安全駕車不僅僅是為了自己、為了自己的家人,也是為了別人的安全、為了別人家庭的完整。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想到的應該是如何救治傷者,其次才是處理事故,而不應該選擇逃逸,畢竟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閱讀更多 銀川電視臺直播銀川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