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比稿:TO 比,OR NOT TO 比

可能你的朋友圈也被小小刷屏了。

前幾天,21家獨立創意公司聯合就“付費比稿”發佈倡議聲明,主張建立比稿費基礎規則,以實現廣告創意行業的良性競爭和健全發展。倡議書提出,包含兩項以上內容產出的整合創意,應收取含稅比稿費10萬元,而單個核心創意內容則宜徵收含稅5萬元比稿費。

收费比稿:TO 比,OR NOT TO 比

圖片來源:天與空|謝謝那些願意為提案付費的偉大客戶

對於這一次的倡議書,人們廣泛關注,但褒貶不一。支持者認為,敢於發聲是個好的開始,創意人的心血應獲得合理報酬;而質疑者則認為,理想很高遠,但執行有難度,噱頭大於實質,且對甲方來說並沒有約束力。

我們節選了“半個廣告人”陳野和“廣告圈外人”羅易成的部分觀點,或可一窺當下“比稿費”的尷尬。

陳野

文案 / 公眾號NewbeeRen作者 / 已出版小說《貴圈》

1、

有能力收比稿費的廣告公司早就收比稿費了。沒能力收比稿費的廣告公司再怎麼倡議也不會上船的。人家忙著求生存呢。

2、

實際上就算是這21家“中國獨立創意公司”,據我所知也不是都能說到做到。有的是說一套做一套,有的是做做姿態。說到底,在於某個比稿的預期收益有多大。

3、

想要提升行業自尊的話,不如先從別叫客戶爸爸和別管自己叫廣告狗開始,這個比較好執行。順帶提一句:與其跟同行大談道德問題,某些人不如先提升一下自己的職業道德。

4、

不揣摩發起人們的動機,但我覺得這事兒最後頂多就是21家中國獨立創意公司搞的一個聯合推廣。這就是一個觀念廣告campaign,僅此而已。

5、

十萬元和五萬元兩檔比稿收費標準,我不明白是怎麼定出來的。兩刀切,沒有實際指導意義嘛。如果是幾十萬級別的比稿,光是組織比稿就能把預算花差不多了。幾千萬乃至上億的比稿,收這點比稿費是不是又太少了一些?如果是真有心收比稿費,難道不應該按項目預算的百分比來收比較合理嗎?

6、

4A公司最早其實是一個價格聯盟。當時為了防止同業惡性低價競爭,一些美國的廣告公司走到了一起,達成統一收17.5%的代理費的協議。如你所知,這個價格聯盟多年前就不復存在散成蛋清了。事實上,business is business,歷史上任何行業的價格聯盟,最終無不在利益面前,以組織崩潰同業反目告終。更別說倡議這種沒有任何約束力的登高一揮了。

7、

其實主要並不是甲方覺得創意不值錢,而是如今大多數甲方的採購制度,就決定了他們不會為比稿付費。除非你能讓甲方看到超額專業價值。

8、

提升自己專業能力和其他議價能力(比如掌握某種資源),才不會被甲方欺負。

9、

與其倡議付費比稿,不如建立熱衷組織無誠意比稿的甲方黑名單。不過這個工作有誰能做呢?行業垂直網站嗎?等它們不以收費發軟文為主要盈利模式再說吧。

10、

現在廣告業最大的危機並不是比稿沒錢收。而是越來越多的人才流去了甲方,越來越多的甲方設了in house部門。更長遠的危機,或許是人工智能。

11、

廣告公司們不妨捫心自問一下:我的價值在哪裡?我的存在空間在哪裡?

羅易成

“共同成長”創始人,專注於傳播中國民間手工藝的“中國守藝人108匠”計劃發起人

廣告業的行規一定不是甲方給破壞的,一定是廣告公司與廣告公司之間惡性競爭而造成。

今天的聲明只是個開始,接下來應該還得發“拒絕拿回扣”、“拒絕為客戶墊資”,這樣一步步地讓一些有能力有操守的廣告公司可以體面地堅守自己的專業。

參與此次倡議的公司之一天與空在今天發表了一份“感謝信”。除了感謝那些願意為提案付費的甲方,又重提了付費比稿的重要性。

有意思的是,在這封洋洋灑灑的感謝信末尾,天與空提出,付費的提案我們會盡全力去完成,但如果遇到那些我們超級想做的case,不付錢我也會撲上去。

收费比稿:TO 比,OR NOT TO 比

圖片來源:天與空|謝謝那些願意為提案付費的偉大客戶

吃瓜群眾也很困惑,如果倡議者自己也覺得可以為了“特別想做的案子”破例,那“不接就活不下去的案子”、“能給我比稿資格就不錯的案子”等等等等……等等,我們剛才在倡議什麼?哦不,在“道德綁架”什麼?

當然,這些都是“別人的看法”。不如回顧一下本次21家獨立創意公司的聯名倡議書原文,然後告訴我,你怎麼看。

收费比稿:TO 比,OR NOT TO 比

/今日互動/

那麼,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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