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金協會下發P2P退出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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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評媒消息 7月23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向成員機構下發《北京市網絡借貸中介機構業務退出規程》(簡稱《規程》)。

《規程》指出,本規程適用於網貸機構主動終止網貸業務、退出網貸行業,包括業務轉型、依法解散、依法破產等。網貸機構制定退出方案時應遵循市場化原則,運用市場手段選擇合適的退出路徑,鼓勵網貸機構優先採用併購重組方式化解風險、退出網貸行業。並且要求網貸機構應妥善處置存量項目,針對存在逾期風險或已經逾期的項目,網貸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處置方案,尋求各種有效途徑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最大限度保護出借人的利益。網貸機構應根據市場情況和市場化時段,採用多樣化的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清收、出售、債轉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出借人自行催收、債轉託管、其他方式。

以下為退出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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