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赤峰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一、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股原股长李志刚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7年3月,李志刚为其女儿分别在平庄宾馆、百姓楼举办答谢酒宴,收受7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3200元。2018年1月,赤峰市元宝山区纪委给予李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审计股股长赵殿合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7年8月,赵殿合为其女儿在阿旗景天大酒店举办婚宴,收受3名管理对象礼金共1500元。2018年6月,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给予赵殿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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