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交換與價值規律(六)

(二)價值規律

摘录∣交换与价值规律(六)

每一個國家都有一箇中等的勞動強度,在這個強度以下的勞動,在生產一種商品時所耗費的時間要多於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以不能算做正常質量的勞動。在一個國家內,只有超過國民平均水平的強度,才會改變單純按勞動的持續時間進行的價值計量。在以各個國家作為組成部分的世界市場上,情形就不同了。國家不同,勞動的中等強度也就不同;有的國家高些,有的國家低些。於是各國的平均數形成一個階梯,它的計量單位是世界勞動的平均單位。因此,強度較大的國民勞動比強度較小的國民勞動,會在同一時間內生產出更多的價值,從而表現為更多的貨幣。

但是,價值規律在其國際範圍內的應用,還會由於下述情況而發生更大的變化:只要生產效率較高的國家沒有因競爭而被迫把它們的商品的出售價格降低到和商品的價值相等的程度,生產效率較高的國民勞動在世界市場上也被算做強度較大的勞動。

一個國家的資本主義生產越發達,那裡的國民勞動的強度和生產率,就越超過國際水平。因此,不同國家在同一勞動時間內所生產的同種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國際價值,從而表現為不同的價格,即表現為按各自的國際價值而不同的貨幣額。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45頁)

23.那些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即不是勞動產品的東西,或者至少不能由勞動再生產的東西的價格,可以由一些結合在一起的非常偶然的情況來決定

那些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即不是勞動產品的東西(如土地),或者至少不能由勞動再生產的東西(如古董,某些名家的藝術品等等)的價格,可以由一些結合在一起的非常偶然的情況來決定。要出售一件東西,唯一的條件是,它可以被獨佔,並且可以讓渡。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14頁)

24.價值規律對於資本主義生產來說遠比單純的假說,具有更重大得多、更確定得多的意義

價值規律對於資本主義生產來說遠比單純的假說,——更不用說比虛構,即使是必要的虛構——,具有更重大得多、更確定得多的意義。

(恩格斯:《第三冊增補》,摘自《資本論》第3卷,第1013頁)

25.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對於整個簡單商品生產時期來說是普遍適用的

只要經濟規律發生作用,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對於整個簡單商品生產時期來說便是普遍適用的,也就是說,直到簡單商品生產由於資本主義生產形式的出現而發生變化之前是普遍適用的。在此之前,價格都以馬克思的規律所決定的價值為重心,並且圍繞著這種價值而波動,以致簡單商品生產發展得越是充分,一個不為外部的暴力干擾所中斷的較長時期內的平均價格就越是與價值趨於一致,直至量的差額小到可以忽略不計的程度。因此,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從開始出現使產品轉化為商品的那種交換時起,直到公元15世紀止這個時期內,在經濟上是普遍適用的。

(恩格斯:《第三冊增補》,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018-1019頁)

26.隨著資本主義生產即資本的發展,關於商品的一般規律,例如涉及價值的各種規律,也是在貨幣流通的各種形式中實現的

在以前的各生產階段中,產品是部分地採取商品的形式。而資本卻必然把自己的產品作為商品來生產。因此,隨著資本主義生產即資本的發展,關於商品的一般規律,例如涉及價值的各種規律,也是在貨幣流通的各種形式中實現的。

這裡可以看到,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甚至連屬於過去生產時期的經濟範疇,也獲得了各種特殊的歷史的性質。

(馬克思:《資本論(1863—1865年手稿)》(1863年8月-1865年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24-427頁)

27.這個價值規律只有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才能充分發展

一般來說,勞動生產率等於用最低限度的勞動取得最大限度的產品,從而使商品儘可能變便宜。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這一點成了不以個別資本家的意志為轉移的規律。而且這個規律只有在包含另一個規律時才能實現,這另一個規律就是:生產規模不是決定於既定的需要,相反,產品量決定於生產方式本身所規定的和不斷增長的生產規模。生產的目的是使單個產品等包含儘可能多的無酬勞動,而這一點只有通過為生產而生產才會達到。一方面,只要以過小規模進行生產的資本家物質化在產品中的勞動量多於社會必要勞動量,這一點就表現為規律。因此,這一點表現為價值規律的恰當實現,而這個價值規律只有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上才能充分發展。但是另一方面,這一點又表現為各個資本家的內在動力:他們為了突破這個規律或者機智地控制這個規律使之有利於自身,力圖把自己商品的個別價值降低到該商品的社會決定的價值以下。

(馬克思:《資本論(1863—1865年手稿)》(1863年8月-1865年底),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19頁)

28.自由競爭使資本主義生產的內在規律作為外在的強制規律對每個資本家起作用

自由競爭使資本主義生產的內在規律作為外在的強制規律對每個資本家起作用。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312頁)

29.在平等的權利之間,力量就起決定作用

我們看到,撇開彈性很大的界限不說,商品交換的性質本身沒有給工作日規定任何界限,因而沒有給剩餘勞動規定任何界限。資本家要堅持他作為買者的權利,他儘量延長工作日,如果可能,就把一個工作日變成兩個工作日。另一方面,這個已經賣出的商品的獨特性質給它的買者規定了一個消費的界限,並且工人也要堅持他作為賣者的權利,他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一定的正常量內。於是這裡出現了二律背反,權利同權利相對抗,而這兩種權利都同樣是商品交換規律所承認的。在平等的權利之間,力量就起決定作用。所以,在資本主義生產的歷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過程表現為規定工作日界限的鬥爭,這是全體資本家即資本家階級和全體工人即工人階級之間的鬥爭。

(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摘自《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71-272頁)

本文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論政治經濟學》一書的第一編“直接生產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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