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人注意!本月底前臨時接電費全清退

三门峡人注意!本月底前临时接电费全清退

三门峡人注意!本月底前临时接电费全清退

7月24日,省發改委下發《關於開展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7月底前,供電企業要全部清退已收取的臨時接電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2003年出臺的有關規定,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與供電企業以合同方式約定臨時用電期限,並預交相應容量的臨時接電費用。臨時用電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結束臨時用電的,預交的臨時接電費用全部退還用戶。需超過合同約定期限的,則由雙方另行約定。

取消臨時接電費收取和已收臨時接電費退費工作,是省發改委落實國家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10%的八項措施之一。按照要求,2017年12月1日起,我省供電企業已不再向臨時用電客戶收取臨時接電費用,並積極做好已收取臨時接電費的清退工作。

省發改委要求,供電企業要採取有力措施,確保降電價政策和清退費工作及時落實到位。確因用戶銷戶等原因無法退還的,在營業網點、當地主要媒體上依法公告,並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用戶如發現違規加價、不執行電價政策等失信行為,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進行舉報。(河南日報記者 欒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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