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含義

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含義​一、司法權的專屬性

國家的司法權只能由國家各級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統一行使,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此項權利。

二、行使職權的獨立性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獨立行使自己的職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

三、行使職權的合法性

司法機關審理案件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正確適用法律,不得濫用職權,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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