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社交軟體拉皮條,非法獲利4萬多

信息化時代帶來的高效便捷,也使傳統犯罪變得多樣化,涉黃案件不僅僅是按摩房、小紅房等傳統形式,違法份子越來越多地通過虛擬網絡從事介紹賣淫違法行為,交易地點選擇在五星級酒店等高檔隱秘場所,社交軟件的網絡虛擬性,更容易使違法份子躲避開公安機關的查處。

男子借社交軟件拉皮條,非法獲利4萬多

7月21日,太原公安杏花嶺分局龍潭派出所,就在所長的親自帶領下,查破一起網絡介紹賣淫案,介紹賣淫嫌疑人胡某(男,29歲,陝西省寧強縣人,暫住小店區體育南路某公寓樓,無業)被依法刑事拘留,實施賣淫嫖娼違法行為的嫌疑人陳某(女,27歲,陝西省安康市人)、李某(女,28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暫住小店區體育南路某公寓樓,無業)、範某(男,30歲,山西陽泉人,住杏花嶺區教場巷某小區、自由職業)、周某(男,31歲,山西省翼城縣人,無業)被依法行政拘留!

男子借社交軟件拉皮條,非法獲利4萬多

原來,近日,龍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起網絡介紹賣淫案,隨即暗中偵查,現已查明胡某從去年後半年開始,以每次3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價格介紹賣淫女陳某、李某賣淫,非法獲利4萬餘元。陳某、李某和胡某相識於網絡,胡某通過社交軟件“附近的人”聯繫嫖客,談好價格後介紹給李某、胡某。李某、胡某、範某、周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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