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世的qiaoge
濟南平陰縣一對夫妻以生育作為謀生手段,先後賣了兩個兒子,賺取了7萬多元。最終夫妻二人雙雙被判刑,幸運的是孩子都已經被找到。
看到這樣的消息真是寒心,十月懷胎經歷了多少寢食難安的日子,人都說生完孩子的女人特別愛孩子,因為是遭了多少罪還換來的一個生命。可這對夫妻的行為真是令人寒心,相信他們的孩子長大後知道事情的真相也會對自己的父母失望至極。
通常去買孩子的大多是看重兒子的,很幸慶這對夫妻先後生的都是兒子,要是生的是閨女呢?該不會把其丟棄在路邊吧,連生計都維持不了,怎麼能養得起孩子呢?對這種以賣孩子為生的父母應該判以重刑,這是對新生命的褻瀆,如果不能對孩子承擔起應付的責任請不要讓一個生命來到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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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青島
7月31日,濟南平陰縣檢察院發佈案例。縣裡有一對夫妻竟把生育作為謀生手段,先後賣了兩個兒子,只為換取七萬多元錢。最終夫妻倆雙雙被判刑,幸運的是孩子已被找到。
相似的案例還有很多,令人寒心
2015年山東警方破獲一起販嬰大案,人販子將臨產孕婦運到拐入地,孕婦生產後,再把親生孩子當成商品隨意賣掉,甚至虐待。本次案件為新型的販賣兒童手法,最初,山東兗州鐵路警方發現相當多外地孕婦前來當地,過幾天生產後便回去。經嚴查,最終在山東濟寧市郊區一個廢棄工場發現已成規模的地下產房。該“產房”通過各種渠道和孕婦達成協議,讓孕婦從全國各地前來該處,生產後將嬰兒以五、六萬左右價格出售後便讓其回去。由於嬰兒大多是被親生父母自願賣掉,很可能一輩子都找不到親生爸媽。
不成熟的心智,不足以為人父母
“為人父母天下之善”人生在世,都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為人父母的責任是養育孩子,如果沒有能力養育一個孩子,那麼,壓根就不應該讓他來到世上。
利益矇蔽了心,昏了頭
我們常說,子女是彼此相愛的人們“愛的結晶”,可是,什麼時候孩子竟成為了賺錢的“工具”。
“七萬元”你們用的心安理得嗎?夜晚睡覺的時候難道就不會做噩夢嗎!那些把幼兒當成牲口一樣論價出售的父母,如何能安心?
還有父母這樣說:
“賣了孩子,孩子說不定會有比我們都好的生活環境,賣出去又不是做壞事,對我們,對孩子都好。”
我只想說,當你們將孩子以自己滿意的“價錢”賣出去的時候,野心已經遠遠大於你們對孩子關心。別拿愛,當藉口。
你們知道被賣出去的大多孩子都經歷了什麼嗎
乞討、虐待、二次轉賣……
自卑、抑鬱、痛苦……
2011年2月15日,7名在三亞賣
藝乞討的太康籍兒童被接回家鄉。
但有一點可以確信,這些小孩被領走流浪乞討,都經過了父母的同意,丐頭還按月支付“工資”。不幸中的萬幸是,他們跟隨的丐頭還算人道,沒有對他們施以明顯的虐待,而同村另一個叫翟雪峰的丐頭,就是另外一個風格。
時年8歲的任芳芳從5歲開始,跟著翟雪峰的雜技大篷車全國流浪,3年間共為家裡掙回3.7萬元工資。當她被送回家裡時,頭上有大片的疤痕,鼻孔間的隔膜嚴重缺損,四肢都有明顯的傷痕,更要命的是,她還患上了癲癇,每次發作都躺倒在地,口吐白沫。
據任芳芳說,她的傷痕和腦病,都是3年賣藝生涯捱打所致。因為這些傷害,翟雪峰支付了2.2萬元賠償金,在協議中,任芳芳的遭遇被描述為“在外邊出了車禍”。
希望這些父母們能明白,不管是何種原因,你賣的不是商品,是人。
拐賣兒童是犯罪,是要被判刑。
技能獸
為謀劃一己私利,出賣自己的靈魂——賣孩子!
孩子是自己的,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心頭肉,可這對父母卻棄之不顧,將其賣給別人,實在是妄為父母!!現在的家庭都把孩子當成寶貝疙瘩寵愛,誰又能想到,濟南市平陰縣有一對夫妻竟把生育作為謀生手段,先後賣了兩個兒子,只為換取七萬多元錢。
倆人到底是什麼情況?
呂某和趙某是夫妻。2009年,兩人生育了一名男嬰,但他們沒打算把孩子養大,轉頭就以兩萬一千元的價格把孩子販賣。2012年下半年,二人再次生育一名男嬰,這次呂某又將嬰兒販賣,換來五萬元錢。
經群眾舉報,兩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平陰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提審犯罪嫌疑人呂某、趙某時發現,二人是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生育當成了謀生手段。 所幸經過辦案人員的努力,兩個孩子都已找回,並無大礙。
平陰縣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犯罪嫌疑人呂某、趙某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呂某、趙某以牟利為目的,將自己的兩個孩子賣與他人,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法院審理後,依法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呂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孩子是你生的,你卻拿他來賺錢,不知道你的良心是怎麼過得去的,你自己這樣又怎麼面對你們的父母。還是有好心人,看不慣他們,將其舉報了,要不然還不知道他們還會做出怎樣驚人的舉措。
買賣嬰兒亦是犯法!
從法律層面講,“親子親賣”是拐賣兒童的一種行為方式,之所以產生這種悲劇,大多數是因為為人父母的沒有責任心,又被巨大的利益所吸引,一個嬰兒少的幾萬塊、多的上十萬,足夠這些人不勞而獲好幾年。與其他人拐賣不同,“親子親賣”往往極為隱蔽,很難被發現。據分析,因為孩子已經找到,呂某、趙某的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量刑時對這些情節進行了考慮,所以做出上述判決。根據刑法規定,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等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愛惜自己,更愛護自己的後代,他們不是你們賺錢的途徑,他們需要你們的愛,你將其賣出,又怎麼會知道他將受到多大的傷害,或許,你覺得他才出生會記得什麼,可是你有沒有想過,買他的家人會怎麼對他?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做這種傻事,生命是不能這麼對待的!!
鹹魚帶你看
靠生孩子來謀生,靠買孩子來賺錢這種行為二哥真的認為是喪盡天良了。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一個母親十月懷胎生下孩子,這種孕育的過程二哥不太能理解是什麼樣的心態能把自己的孩子賣掉來謀生。即使再貧困,賣孩子來謀生是超乎了我們平常人的想象,古人有云“虎毒不食子”,這對夫妻可以說是心如鐵石了。尤其是做母親的,捨得把自己孕育10月的孩子賣掉真的是有夠狠心了。倘若是貧困所致,在當前社會有手有腳,自力更生怎麼樣也能夠一家人溫飽,這種方式來謀生真的令人髮指了。
當然能夠通過賣孩子來賺錢,又從一個角度反應出當前買賣兒童還是有渠道的,無論是拐賣兒童還是買賣親生孩子都是違揹我們倫理道德的,這就需要我們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完善法律了,這種渠道的制止拐賣兒童現象也能得到杜絕。
濰坊二哥
賣男嬰掙錢,這對夫婦實在是禽獸不如。孩子來到世界上,本該享受父愛母愛,可是誰也想不到會被自己的親生父母賣掉。這對父母實在比那些人販子禽獸幾千倍!
無論生活好與壞,孩子始終是幾乎每個家庭的開心果和心靈支柱。賣孩子掙錢,即使是家庭困難撫養不起的,都不會想到這麼可怕的方式。而這對夫婦卻是本著賣孩子的心來生的這兩個孩子!可憐的孩子,可悲可恨的夫婦!試想孩子以後知道被自己的親生父母賣掉過,他們心裡會承受多大的打擊?這對夫婦的行為實在令人憤怒,對孩子來說,賣掉的是親生父母的愛,是骨肉親情,更是賣掉了自己的身份,不明不白的活著。
孩子多麼無辜,多讓人心疼。幸而後來已經被找到。我想沒有人願意有這種父母吧?金錢至上,連賣孩子這種畜牲不如的事都能做出來,還有什麼不能做的?有手有腳,身體健康,你不靠自己的努力去掙錢,用這種喪心病狂的方式?你們第一次做人,沒脫離畜牲本性,能理解。
這對夫婦難道沒有一點捨不得嗎?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為人父母竟然賣自己的孩子,最起碼的父愛母愛與人性,通通餵了狗了?可憐的孩子,實在讓人心疼,也許不讓他們知道有這樣的父母才是好的吧!
鵪鶉蛋小小說
我覺得這種人真的不配為父母,把孩子作為賺錢工具,難道他們花著這種錢就能舒心嗎?午夜夢迴不會覺得對不起那些賣掉的孩子嗎?
現在的行業那麼多,只要願意幹活就能養活自己。他們以為自己找到了一個躺著就能掙錢的工作,其實這是一個自斷活路的掙錢法。
第一,中國法律不允許,一旦有人揭發,他們必定會受牢獄之災。
第二,這是有損陰德的事情,本來生孩子是為了多子多孫,給家族帶來興旺。現在靠賣孩子為生,對他們留在家裡的孩子也會產生相當壞的影響。
第三,多次生孩子會對女子的身體造成相當大的傷害,到了老年各種疾病都會找到自己身上。
第四,這種人的本性是好吃懶做,將來不能生孩子也不會找個工作老實幹活,可能也會幹違法的事情而不得善終。
最後,我覺得靠生孩子賣孩子為生只能得到短暫的利益,但這件事對自己的危害是一生的。所以,做人還是得有公德的,做事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幼兒向媽
這對夫婦很殘忍,通過靠生孩子賣孩子來謀生,這種行為很低能量。
看到這則消息很生氣。你們很健康,也很健全,又不是幹不了活,為啥選擇這種方式來謀生呢?不論怎樣,這也是你們的親生骨肉啊,就這麼狠心把孩子賣掉,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嗎?
想對那位婦女說,分娩時候的那種痛你不知道嗎?也許這種痛在金錢面前微不足道,但生的孩子多了,身體也吃不消。你就不位你的身體健康考慮嗎?想對那位男人說,你太懶,想通過不勞而獲而獲得很多金錢這。也許你會說,“你管我呢,我願意”。的確,外人沒有權利管你,更不願管你。花這樣的錢你覺得舒心嗎?
孩子不是買賣,掙錢還有很多種方式。
園藝仔
該夫婦通過賣掉自己的親生骨肉來賺錢實在是讓人感到氣氛和懷疑人性,於法於理都是不可被饒恕的。
我就想問的是,這兩個人是有多缺錢,勞動能力是有多麼差,不通過自己的勞動賺錢,卻偏偏走歪門邪道、投機取巧,賣掉自己的孩子,僅僅通過7萬塊錢就封存起了自己的父愛、母愛。
就是再走投無路也不能採取這種辦法吧,父母自身的人性跑哪去了,被什麼東西給買走了嗎,孩子本就是天使,不好好地呵護,反而成為父母獲取錢財的手段,這也太可怕了,這難道就是人性中的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