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今日被一則新聞刷屏:

網友小文(化名)發表長文稱,一篇《章文,停止你的傷害!!!!》的文章在網絡上熱傳。文章作者稱,自己今年5月15日曾被知名媒體人章文強姦,事後還遭到章文威脅。

原文是這樣的:

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當然媒體人的反應是很快的,章文聯繫了律所,出示一份通告:

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不打自招,原來自己心裡清清楚楚,自己自己性侵的是誰,還曝光對方的職位威脅;在律師聲明中章文表示,“某女士匿名信中所指控的強姦事實不存在”,並敬告該舉報女士維權要講證據,“如果認定自己確實被性侵了,你首先要做的,應該是去警局,而不是在微信微博中四處宣揚”。

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作家蔣方舟和媒體人易小荷隨後爆料,她們也曾被章文“摸大腿”騷擾過。

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網友炸了鍋,章文終於還是架不住了,竟不知廉恥的回覆說:其與小文發生過性關係,但並非強迫,“可以理解為一夜情,或者一個女孩子對有點名氣的媒體人的傾慕。”

要不要這麼不要臉!

當然還有更下作,更不要臉的:

此外,晚上8點最新消息,章文再次就此事作出回應。

以下是全文:

1、當天晚上發生的事出於雙方情願,我未強迫他人做網文中的事情。我與對方相識於某個共同的微信群,互為好友以後主要通過微信聯繫。到5月15日之前,我與對方已相識大約半年,她曾在微信上給我發過不少令人想入非非的藝術寫真,雙方互有好感,之前也一起吃過幾次飯。

2、對方是27歲左右,在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就職的一名女律師。我們互為微信好友以後,她經常向我抱怨工作上的壓力,我因為之前做過不少法制報道,與北京各大律所都有聯繫,因此提過是否需要我幫忙介紹換工作。她曾告訴我,她在大學時就換過好幾個男朋友,其中有一個是她已婚的老師,提出過要為她離婚。當晚結束以後,她提出要去機場接她的一個男朋友,這個男朋友也是有婦之夫。

3、我清楚她為什麼要曝光我。事發第二天中午我們電話聯繫時,她請我幫她推掉前晚承諾的一個飯局,我建議還是她自己說。當晚我約她出來吃夜宵,她如約而至,席間她提到她已婚的男朋友要離婚來娶她,我當時覺得很可笑,說了些風涼話,說她腦子進水、傻叉,她很生氣,發生激烈爭執。爭執最後,我們互刪了對方好友,決定之後不再往來。

4、這次以後,她就以展江學生的名義給我身邊不少朋友打電話,說要讓我聲名掃地。曝光今天這篇網文之前,她還曾給我發短信,借我孩子要出國讀書的事情威脅我,稱要將我舉報到某國大使館,盛怒之下的我才會有那則流傳短信中的回應,但她隱去了前因。

5、關於蔣方舟、易小荷。在媒體圈、公知圈,一聚會基本上都會喝酒,男女都喝,喝酒之後就是合影,會做摟、親、抱等親密狀。蔣方舟、易小荷所說的情況肯定也是在我們雙方酒後,才會有的情況。另外,這兩位我都算比較熟悉:蔣方舟,一直單身,交了眾多男朋友; 易小荷,離過婚,經常出現在酒局上。

6、關於流傳的我聯繫“宋教授”的好友申請。在今天這篇網友沒有曝光出來之前,宋石男就在朋友圈發過辱罵我的內容,我在多次撥打他電話無人接聽的情況下,才會不斷加他微信好友,他心虧不敢通過。直到今天,他還在其他平臺發佈關於我的不實內容。這些,我的律師均已固定證據。

7、此事於我,私德有虧,毋庸諱言,我該反省。但我絕對不能接受對方把白說成黑,把是說成非。此前為了家庭我一直忍氣吞聲,但目前這件事已經對我個人和我的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我和我的律師均已發佈聲明,之後將視對方舉動依法採取進一步行動,將擇機批露事件全過程。

別說有什麼內褲為證,作為一個公職律師,有什麼深仇大恨需要拿自己的清白開玩笑?還說對方跟多名已婚男人有染!

如何渣,真特麼絕了!斯文掃地,丟人呢!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個鹹豬手到底為何許人也?

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章文何許人也?丨媒體人章文被指性侵!蔣方舟:我也被他騷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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