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退役軍人保障,再憶政法幹警招錄製度
作者丨邱同偉
他們是一群這樣的人
和你一樣曾經穿過個那一抹迷彩
或許在新疆的哨所,或許在內蒙的邊防,在祖國不會忘記的地方。
有的在站崗執勤,有的在汽車連,有的在衛生隊……
他們是武警,他們是解放軍,
他們曾經是軍人,如今更是一名警察。
和第一批軍校4+1學員一樣,這批人被寄予了厚望——既政治業務素質高,又軍事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複合型政法人才。補充到公安系統和司法系統的警隊,為基層為中西部和欠發達地區補充警力和智力支持。
沒錯,它叫政法幹警招錄體制改革試點。
2016年,這一項惠及退伍士兵的試點工作停止了。
政法幹警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發起的,一次集公務員,高考(或考研考試)為一體的入學考試,參加每年九月份的政法幹警招錄考試,錄取後到大學(指定院校,大多數為警察學校)深造兩年,按照每個月500生活補助,免交學費,畢業(嚴格按照大學畢業過程,取得畢業證)即獲得公務員編制和到報考崗位工作,崗位(根據地方編制和現實需求)主要有法警,公安民警,司法系統的監獄警察等。
簡單的說就是高中以上學歷,退役士兵能報考的一項招警考試。考上就有了大學以上學歷和公務員編制的工作。
全國2016年試點計劃招錄培養3617人,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招錄2761人,面向退役士兵招錄856人。其中,法院系統303人,檢察系統195人,公安系統1718人,司法行政系統1401人;筆者就是退役士兵其中之一。
從歷史實踐中來看,政法幹警招錄的試點工作既有利也有弊。
兩年到五年的軍旅生活,外加兩年的高等院校學習,基礎教育與專業教育,部隊政治軍事教育與大學文化素質教育,揉成了有機統一的整體。
國家用了一筆資金和時間,培養出來一批我們這樣的人。
和國考省考公務員考試相比,它屬於另闢蹊徑。
和便捷機制內部考試相比,它屬於“絕對”公平。
以前都說當兵有“安置卡”,回地方安排工作……
後來招高中生,招大學生士兵,招優質兵源。
時代進步,社會競爭激烈,每年的應屆畢業生更是逐年升高,公務員考試更是走獨木橋。
兩年,甚至更長時間的部隊生活。回到地方,如果沒有安置,拿著不是很及時發放到安置費,我想很多人這時候都會迷茫,我要去幹什麼?我能幹一些什麼呢?爸媽也老了,自己孑然一身。
很顯然政法幹警招錄,利大於弊。尤其是對退役軍人。
從地方角度看:
由於編制控制,以前警察的招錄來源大多是省考和國考。事業編制考試等形式,軍轉安置等等。
報考者最低限制為大專以上學歷,且年齡為30歲之內。經過筆試(申論行測),面試,公安基礎考試,體能測試,符合視力要求。(以上不同警種考試和條件略有不同)
但術業有專攻,招錄的警察素質能力參差不齊,社會閱歷等等各方面略微無法適應警察的日常工作。尤其是統招大學畢業生,經過短期培訓,如去管理監獄罪犯,可想而知難度係數。
但在實踐中,警校生比社招更受歡迎。
因而近年來發展出新的改革趨勢:
以後警察會從警察院校直接招錄(類似報考軍校),結合地方技術人才招錄兩種模式。
警校是職業教育,指向性強,服從命令和警務技能業務熟練,用人單位更傾向於選擇。
從退役軍人安置來看:
實際上,還有一種模式,即政法幹警招錄。
立志從軍的高中畢業生,和投身軍營的大學生士兵,他們為國為家奉獻了自己的青春,愛情甚至生命。在面臨退伍歸鄉時,更應該為他們的未來,發出吶喊不是嗎?
他們不乏高學歷的人(大學生士兵)
他們不乏特殊技術的人(特戰,反劫機,特種兵)
部隊不乏素質與能力並存的人,讓他們的才能有的放矢,讓他們把部隊的作風帶到警營。
打造一支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警察隊伍。
然而理想很骨感,現實真的很殘酷。
有的人很優秀卻當不了人民警察
有的人簡單的內部考試卻成了警察
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放棄一定失敗
不要把這個世界讓給你所鄙視的人
最後希望退役軍人保障法快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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