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有些公司,明明員工是長期工,但是卻讓員工只簽兼職協議,而不是合同?

江益焱


上啥班,短視頻招聘APP為您解答

以下回答來自上啥班用戶互動留言


說到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先著手瞭解一下,對於員工來說簽署勞動合同協議和兼職協議的本質區別在哪裡:


1、勞動合同為正式的勞動關係,屬於單位聘用適齡正式職工簽署的文本。其中明確了起止時間、崗位、待遇、工時及雙方全部責任權利。甲乙雙方均受勞動保護的。


2、兼職協議屬於非正式建立的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僅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特殊時間段內建立的勞務合作關係。除勞動報酬外,其它方面是不受法律的保護的。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當我們作為一個員工和公司簽署了相應的勞動合同以後,我們在各個方面的權益都是受保護的。除了工資薪酬之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公司有權利和義務按照合同上的規定和國家的要求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提供相應的加班補助、帶薪休假等等各方面待遇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假如我們只是和公司簽署的兼職協議的話,也就是屬於員工和公司是勞務關係,那麼除了自己應得的報酬之外,是不享有勞動社保、加班補助、帶薪休假等等相關的待遇的。很明顯,一些員工明明是長期工,但是公司卻要求他們只簽署兼職協議,原因就出在這裡,一方面是員工的權益受不到很明確的保護,公司可以在一些事情上不受法律的約束,另一方面可以給公司節約很大的一筆開支。


無論是我們簽署哪種協議,我們都要在協議當中把自己應得到的利益規定清楚,協議只要簽署都是有法律意義的,千萬不要馬虎大意了,給公司留下一些可乘之機。

以上

上啥班,幫助你在職場裡做得更好。歡迎小夥伴們關注上啥班微信公眾號,我們一起討論,一起學習,一起成長,等你哦~


上啥班


簡而言之一句話害怕給員工買社會保險,國家的法律規定簽訂了合同必須要購買有關的社保。如果弄成兼職合同你將來就是去法院裡面告證據顯示是兼職。還有勞動法規定不能夠隨便解聘企業員工,除非他犯了錯誤違背了一些公司有關制度就可以,否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可是要給違約金的。有些“精明”的老闆看到了以上這些現象就開始鑽法律的漏洞,逃避企業公司應該進的社會責任與成本,進而進行最大化的壓榨勞動者最大的剩餘價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