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和省考區別

公務員考錄職位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大序列,中央序列職位的考試即通稱的“國考”,地方序列職位的考試即通稱的“省考”。

一、從組織機構來說

國家公務員考試與各省公務員考試的根本區別是由考試組織單位、招錄單位和地域範圍決定的。組織單位指考試從計劃、考試到錄用等一系列程序的組織機構;招錄單位指用人單位,即公務員考試的需求方和錄用公務員的接收方;地域範圍指考試的考試地點。

二、從考試本身來說

國考和省考在考試時間、考試內容、考試地點和考試難度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就考試時間而言,國考時間基本是固定的,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11月下旬,面試時間在來年2-3月份。而各省省考時間則不相同,近年來參加聯考的省份越來越多,每年都20餘省份參加統一聯考。就考試內容而言,兩者都包括筆試和麵試,筆試一般採用閉卷方式。就命題形式和考試難度而言,國考有自己的命題組,省考則各不相同,國考行測題量比省考多,申論閱讀材料字數也比省考多,難度較大,具體情況要參照國考及各省公考考試大綱。


三、從編制和福利待遇來說

國家公務員和各省公務員均按照《公務員法》和同一套制度管理。

對於工資福利,總體來說,國家公務員福利待遇由中央財政負責,地方公務員福利待遇由地方政府負責。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是全部統一的,但是其他補貼獎金類因地方政府不同而不同。一般來說,在不發達地區,中直單位的國家公務員待遇高於地方公務員,在較發達地區,地方公務員待遇高於國家公務員。另外,地方公務員和國家公務員之間很難交流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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