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才能彈出感情?
首先要弄清楚什麼是“音樂感情”。
“音樂感情”也可以叫做“音樂表現”,它所表達的是音樂給人們帶來的情感、情緒、想象等等內容,我們在彈琴的時候,不只是彈出聲音,而在聲音之外,也要能感受出作曲家想要表現什麼,這就需要豐富的人生經驗了。
作曲家不是隨便寫的音符,而是將一種特定的情緒用音符表達出來而已,那我們彈奏的時候就必須要儘可能深入到那個情境當中去。
例:我們要彈奏肖邦的《離別練習曲》Op.10 No.3:
從譜面上只能看出這首曲子共有4個層次,好像表達好4個層次之間的力度變化即可,但是我們需要知道曲子的背景,據說肖邦聽完他的一個學生彈奏的這首曲子,曾感慨地嘆惜到:“ 啊! 我的祖國! ”所以表達了作者的思鄉之情。
所以如果當你獨自處在異國他鄉的時候,想念自己的祖國和親人的時候,更能體會出這種思鄉之情,那麼在演奏中也許對力度和速度的變化就會更加激烈一些。
另例:貝多芬《告別奏鳴曲》Op/81a的第三樂章:
曲子表面上看是快速的炫技段落,但是瞭解一下曲子的背景就會發現,由於拿破崙的軍隊入侵奧地利,在轟炸之後佔領了維也納,魯道夫大公(他是貝多芬的學生及贊助者,也是貝多芬的好友)撤離了維也納,在此期間貝多芬非常想念他,第二年魯道夫大公回來後,貝多芬非常喜悅,於是有了這個樂章。
《告別奏鳴曲》三個樂章就是描寫的“告別—離開—返回”三個事件,當連起來演奏時,就像完整經歷了當年貝多芬所經歷的事情一樣,如果你身邊也有一個好友(特別好的好友)離開並返回,我想應該能體會到這種心情。
那如何獲取這種音樂表現呢?
可以模仿鋼琴家的彈奏,而且不要模仿一個鋼琴家,要多模仿幾個人,並且想想他們為什麼這樣彈;
多彈奏這個作曲家的其他作品,一個作曲家的作品是有相同之處的,彈了好幾個作品以後都會互相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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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彈奏同一個時期其他的作曲家的作品,同一個時期往往意味著風格相近,從別的作曲家中也能瞭解到當時的社會形態;
多去了解同時期其他藝術的表現手法,比如文學、繪畫、建築、雕塑等等,因為即便是藝術形式不同,只要時代相同,人們的思想和審美、社會形態也是相似的。
音樂表現與彈奏技術是相輔相成的,如果有了對樂曲的理解,接下來要做到的就是技術。技術需要做到什麼呢?
正確表達音符和節奏;
正確表達樂句的語調、語氣;
正確表達樂曲應有的速度。
很多朋友在彈琴的時候思想到了,但是技術不到,比如該快的地方不快,該強的地方不強,想要做到某種效果時卻彈奏不出來,那就是技術限制了你的音樂表現,這就需要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了。
2. 對於初學的鋼琴的孩子來說,究竟“手型”是不是必須要強調的?
手型是非常重要而且是要必須強調的。
霍夫曼(Josef Hofmann)提出:“手和手指處於自由的和舒適的狀體,當手鬆弛地落到琴鍵上時,首和手指的自然狀態”就是正確的手型。
也就是說當手完全放鬆時,就是最自然的狀態。
那如何檢驗自己手型是否正確呢?當手放在鍵盤上時:
(1)第一、第二、第三關節都是拱起的狀體。
(2)手指不能伸直,因為伸直就是在向外用力的狀態。
(3)彎曲不能過大,如果彎曲過大了,也是在用力的狀態。
“握雞蛋”的說法不是非常準確,因為“握雞蛋”的感覺是向內用力,而彈鋼琴時放鬆最重要。
在彈奏的時候用力的部分是哪裡呢?第三關節,也叫做掌關節。而第一關節和第二關節始終保持一定彎曲的狀態。
下鍵過後力量要儘快放鬆,不要緊緊地按著鍵盤,因為鋼琴鍵盤在彈下去過後施加的任何力量都是沒有效果的,琴槌已經敲擊琴絃了。
這個時候不能折指,折指是絕對錯誤的手型。
3. 附點四分音符的節奏彈不好,應該怎樣訓練?
節奏的訓練是有技巧的,例如在湯普森《簡易鋼琴教程》裡一開始先練習全音符、二分音符和四分音符等整數的音符,通過對每個音符數拍子即可完成,最後還包括同音連線的處理。
然後開始增加八分音符,一對八分音符正好是一拍,所以只需要把一拍均勻分成兩份就可以完成了。
一直到了第4冊開始才有附點四分音符,那這個節奏可以通過前面已經學過的節奏解決:
你看,把上面這種情況變化為下面這種情況,就是前面已經學過的內容了?在讀譜的時候可以完全忽略同音連線,按照這樣的方式讀譜:
這個節奏在前3冊是一定能彈好的。加上同音連線以後呢,在實際彈奏時後面的音(紅色)不需要再彈下去,只要保持它的時值就好了:
這樣我們就把附點四分音符轉化為了前面學過的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組合,是不是容易多了?
4. 鋼琴考級是怎麼衡量鋼琴水平的?
考級曲目難度基本上按照以下幾個要點決定:
樂曲包含的技巧豐富程度,初級的音階跑動,中級的八度,高級的大跳雙音等等;
樂曲的演奏速度,級別越高,速度快的曲子會更多;
樂曲長度,級別越高,樂曲越長。
因為一般來說一首曲子從識譜練習到熟練需要1-2周時間,再把曲子打磨處理好還需要2-4周時間,最後為了固化彈奏技術還需要至少2-3周時間,也就是說考級的本意是你花2-3個月的時間能把4首考級的曲子從陌生的狀態練習到彈得符合要求。
那按照正常考試或比賽評價演奏水平應該考察哪些方面呢?
彈奏完整性,例如中間是否中斷?是否段落記憶混亂?
演奏速度是否基本達到作曲家標識的要求?
演奏技巧是否達到了這首樂曲的標準?
錯音是否在一定數量之內?
樂曲的處理是否符合樂曲的風格?
如果真正按照這個嚴格打分的話,評價一定是很客觀的,這也是設置考級的本意。
但是實際上很多考級並沒有嚴格按照這個執行,因為考級是“通過性”考試,而不是“選拔性”考試,這個有什麼區別呢?
通過性考試就像“畢業會考”,只要你及格了,有幾個就通過幾個,所有學生成績好可以全部通過;選拔性考試就像“高考”,水漲船高,大家如果成績都好,那就必須考很高分才能考上,但是如果大家成績都差,比較低的分也能考上。
目前考級曲目公佈得太早,學生可以提前半年或者一年練習,所以出現很多學生拔高水平考級,明明平時才練5級曲子,可以拔高到8級去考,只要能把四首曲子差不多彈完,就能通過考級,這樣並未全面考察學生的實際能力,造成級別虛高的現象,甚至有很多學生並不重視基本功的訓練,而只是成天琢磨如何把考級通過。
害苦的還是整個鋼琴的教育。
5. 巴赫《平均律鋼琴曲集》的難度或者說練習順序應該如何排序?
這個沒有官方排名,因為每首曲子有自己的特色,要彈好都不容易,但是從學琴的角度,可以給出一個排名作為學習順序的參考,畢竟學習還是要由淺入深。以我自己練過的一些為例,主要評判標準為賦格部分的彈奏難度,從簡單到困難大約是這樣(個人經驗,僅供參考):
第一冊第21首
第一冊第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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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冊第6首
第一冊第5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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