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紀律獨立評審 6位評標專家被通報批評

未按紀律獨立評審 6位評標專家被通報批評

近日,廣東省韶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佈了《關於對市公共資源交易評標評審專家潘啟軍、張烜等6人負面行為的通報》,通報指出,經核實,評標評審專家潘啟軍、張烜等6人未嚴格按照評標工作紀律各自獨立進行評審。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依照相關規定,對上述6位評標專家給予通報,自此通報起1年內,如再次出現評標負面行為,則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並予以解聘,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入庫。

通報原文如下

市直有關單位,各評標專家:

經核實,在2017年6月8日“丹霞山風景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升級改造項目儀器購置”評標過程中,該項目評標專家陳繼良、潘啟軍、張烜、王炳坤等人未嚴格照評標工作紀律各自獨立進行評審。

經核實,在2017年10月23日“韶關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加壓流體萃取儀採購項目”評標過程中,該項目評標專家潘啟軍、薛勝利、張烜、吳顯科等人未嚴格按照評標工作紀律各自獨立進行評審。

為規範評標專家行為,嚴肅評標工作紀律,有效解決部分評標專家工作態度不夠嚴謹,未能認真履行評標職責等問題,根據《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評標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粵府辦(2016)128號)、《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專家考評暫行辦法》(粵發改公資辦(2017)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現決定對潘啟軍、張烜、陳繼良、王炳坤、薛勝利、吳顯科等6位評標專家給予通報,自此通報起1年內,如再次出現評標負面行為,則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並予以解聘,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入庫。

希望被通報的評標專家知錯必改、有錯必糾,嚴格遵守評標紀律,杜絕履行評標職責不認真、不到位的現象。希望其他評標專家引以為誡,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政策水平,端正評標態度,增強評標工作責任心,自覺遵守評標紀律,認真履行評標職責。

特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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