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牌掛警燈執法車「知法」否?多部門回應:問題解決前,無牌執法車不會再上路

无车牌挂警灯执法车“知法”否?多部门回应:问题解决前,无牌执法车不会再上路

在農科路上一輛行政執法部門的電動四輪車被封存在單位門口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丁豐林文吳國強攝影

7月25日,大河報對鄭州市區內不少單位的行政執法車未懸掛車牌並使用警燈的現象進行了報道(詳見本報25日AI·08版),報道引起鄭州市民廣泛關注的同時,報道中無牌執法車涉及的相關部門也對本報報道給予了積極回應,表示正在積極處理執法車牌照問題,有些部門已經在聯繫公安機關對警燈進行拆除,同時承諾在相關問題解決之前,不會讓無牌執法車再上路。

多部門回應:電動車多由區政府統一採購,當前正設法解決牌照問題

綜合記者兩日來的走訪情況,鄭州市區內的無牌執法車涉及城管執法、環保監察、水政監察、國土監察、衛生監督、食藥監監察、愛國衛生等多個政府部門,以及各個辦事處的社區巡防等單位。25日下午,記者致電上述部門詢問,其中多個部門都對本報報道給予了積極回應。

惠濟區愛衛辦工作人員:

大河報報道中涉及的執法車輛為電動車,是由惠濟區統一採購的。關於電動車上牌的事宜,目前鄭州市還處於試行階段,惠濟區各個單位都還沒有開始進行掛牌,我們已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反饋。目前,無牌執法車輛都已停在單位,在牌照問題解決之前,不會再上路行駛。

這些車輛在最初配置的時候就有警燈,執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也沒注意到這一問題,目前我們已經和公安部門、交運部門聯繫,下一步會對警燈進行拆除。

鄭州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

無牌電動執法車的出現,是因為近兩年鄭州市在落實八項規定的過程中,對採購辦公用車要求嚴格,如果採購機動車根本無法上牌。而食藥監局的一些新設立的基層站所,又需要增加執法車輛,後來經過和各區政府協調後,採用電動車這一形式來滿足基層執法需要。在採購時,還沒有要求電動車上牌的規定。隨著7月11日鄭州市五部門的通告出臺,電動車也面臨上牌的問題了,大河報的報道很及時,可以促進解決電動執法車的上牌問題。

這些車輛最早是從一家對口為公安部門生產電動車的企業購買的,購買的時候車上就有警燈。其實警燈對我們來說沒有什麼意義,我們之前的很多執法用車,都是沒有警燈的。

惠濟區衛計委工作人員:

我們會按照要求,對電動執法車該上牌的上牌,在上牌之前,一律不允許再上路行駛。警燈問題也按照相關法律要求,該拆除的會盡快拆除。

記者同時還從惠濟區城區綜合交通管理辦公室瞭解到,25日,惠濟區已經向區裡各單位下發表格,統計各單位無牌執法車的信息,要求各單位在牌照問題解決之前,不允許無牌執法車上路行駛。

惠濟區國土局工作人員:

報道中涉及的無牌電動車,不是區國土局的執法車,有可能是各地鄉鎮給基層國土所配發的車輛,我們正在落實相關情況。

鄭州市環保局工作人員:

已要求相關單位落實情況。

交警:相信相關部門會自我約束,目前正等待上級通知

根據7月11日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交運委、鄭州市城管局、鄭州市質監局、鄭州市工商局等五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管理的通告》中的要求,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都屬於機動車輛,應依法登記上牌。而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機動車未懸掛號牌、非法安裝警報器和標誌燈具的,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昨日下午,鄭州市交警支隊的工作人員向大河報記者介紹說,本報報道的情況,他們已經向上級部門反饋,因為報道中提及的無牌執法車輛,多是政府部門的執法車輛,至於這些車輛是否屬於特種車輛,還需要上級部門的認定。該工作人員表示,一方面他們相信相關政府部門在看到報道後,會對不合規的車輛進行自我約束,另一方面他們也在等待上級部門的通知,“如果政府部門下發相應通知後,這些車輛仍然違反相關規定的話,我們會對其進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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