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廳158項審批力爭「一次辦好」

(記者 李現文 通訊員 丁一飛)近日,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制定《關於深化“一次辦好”改革 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簡稱《方案》),以政務服務“一次辦好”為目標,不斷提高政務服務便民化水平,力爭用最簡的材料、最少的環節、最優的服務、最短的時間,把服務企業和群眾的事項辦理好。

《方案》明確,今年8月底前,158項辦理項將全部納入“一次辦好”事項清單,企業和群眾到國土資源部門辦“一件事”時,從提交申請到獲取辦理結果都能實現“一次辦好”。

《方案》強調,在全部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好”的基礎上,制定“馬上辦好”制度,對部分辦件量大、程序相對簡單的事項實行簡易程序,不再進行會審,即時受理、“馬上辦好”。首批已將資質基本信息變更、補證、註銷等12類事項列入“馬上辦好”事項清單。“馬上辦好”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放管服”改革情況不斷擴大涵蓋範圍。

在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中,山東廳具體做法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服務事項再細化,申報材料再精簡

將39項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拆分成158項“拆無可拆”的“顆粒化”辦理項,逐一明確申報材料、辦理環節和流程、完成時限、辦理成本等要素,研究提出實現“一次辦好”的具體措施,目前已梳理完成129項,佔已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81.6%。

本著規範、精簡、公開的原則,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礦業權、測繪、資質4卷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標準文本格式》,對全部29項行政許可事項的申報材料、審查重點進行規範,形成了清晰明確的申請材料清單和審查模版,在廳網站和政務大廳向社會公示,方便服務對象對照提報材料和全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組卷、審查。

權力事項再瘦身,審批流程再優化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委託濟南、青島、煙臺行使轄區內部分縣(市、區)土地徵收和農轉用審批權;將探礦權轉讓審批、探礦權佔用費徵收、探礦權出讓收益徵收等10項行政權力事項定向委託濟南、青島、煙臺3市實施;梳理新一批擬下放事項清單,爭取儘快將勘查開採礦產資源審批、閉坑地質報告審批、採礦權出讓收益徵收等23項行政權力事項下放到市級國土資源部門。

突出抓好優化不動產登記專項行動,通過實行一窗受理、並行辦理、數據共享,確保9月底前實現5個工作日內完成房屋交易、稅收繳納和轉移、抵押登記等不動產登記相關事項。

政務系統再升級,服務效能再提升

開發啟用行政許可事項遠程申報審批系統,打通“數據煙囪”和“信息孤島”,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服務對象可在市、縣就近提報申請材料,真正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依託信息化手段提高網辦深度,行政許可事項可全程網辦和在線申辦事項達到100%,比山東省省直部門平均水平高36.2個百分點。

建立行政許可首席代表工作制度,選派勇於擔當作為、具有較強業務能力和組織協調水平的幹部擔任首席代表,逐項細化授權範圍。首席代表在權限範圍內履行職責,按照授權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提高了審批服務效率。

工作標杆再提升,落實措施再抓實

按照最大限度提高辦件效率的要求,山東廳主動向先進省份學習對標,將全部29項行政許可事項的申報材料、承諾時限與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廣西、貴州等地區逐一對比,共對比申報材料2100餘份,提出優化改進措施110餘條。

同時,部署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深入推動削權減證、構建新型監管機制3項任務,提出20條落實措施和23項具體任務。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將“一次辦好”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廳重點督查事項,每月調度彙總進展情況,確保改革任務按照既定目標和時間節點穩步推進,逐一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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