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對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脅,誰該負責,如何負責?

擁抱明天135


此次事件長春長生首先難辭其咎,作為一個知名企業,擁有著普通民眾所難以比擬的聲譽和影響力,卻一味的利慾薰心,惟利是圖,罔顧一個知名企業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先是爆出其百白破疫苗有問題,後又爆出其去年就已出現藥品質量問題,顯然這個企業已經決定一條道走到黑,死不悔改,這樣的企業早已沒有存在的必要,此次事件註定是其無法再像以往那樣公關搞定的大事件,與人民大眾為敵,註定死路一條,一涼到底,長生可以唱著涼涼滾蛋了!



長生這個公司雖然註定要涼,但是其所該承擔的法律責任,一個都別想跑!首先是長生的高管及直接責任人都將面臨此次假藥、劣藥事件的相關追責,至於追責成效如何,尚待觀望,我們一起拭目以待!相信國家和政府,相信法治的力量,正義從來不會缺席,犯罪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此外通過對以往類似案件的觀察,如當年江蘇的延申生物科技和河北的福爾馬生物製藥的假藥、劣藥案件來看,除了幾名直接責任人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被批捕,公司被罰幾百萬外,也只是對公司處於十年內不得生產製造藥品的行政處罰。由此我們不難看出,人們為何依舊對這個事件如此關心,因為無論是從刑事還是行政上對此類案件的處罰都顯得太輕了,從以往的案例來看,長生即使以生產、銷售劣藥罪入刑,刑期也極有可能是三年以下而已。很顯然,其對社會的傷害程度與對其的懲罰力度太過於不相匹配了,當侵權行為與懲罰不一致時,某種程度上屬於“縱容”。

當然除了依賴政府以外,眾多的疫苗受害家庭依舊可以對長生以可以造成未來風險侵犯個人健康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除了上面的人以外,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監管部門的責任,監管部門不能再以一句“狂犬疫苗監管難度太大”而搪塞過去。就像你作為一個學生難道因為學習難度大就不學習了嗎?覺得難度大,那何不讓賢呢?為更多有能力的人上位提供機會!我們不想惡意揣測任何人,但是顯然有些人已經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企業、公司作為市場經濟的強者,如果不對他們強力約束,那麼它們極有可能因為一時的貪念犯錯而讓成千上萬的無辜消費者為其錯誤買單,如之前的三鹿和強生等,而這些例子最可怕的不就是這些公司的明知故犯嗎?而這次最可怕的卻是孩子們對未來健康的恐懼,誰也不知道注射了此次問題疫苗,將會帶來什麼樣的風險。他們天真爛漫、人畜無害,卻成了黑心資本力量的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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