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經過和唐爽的微博「大戰」之後,其演藝生涯會怎麼樣?你怎麼看?

益生活


簡單的說,周立波從根本上是一個演員,一個藝人。

可以說,是這個時代給了周立波這個機會和平臺,讓周立波在“上海清口”這個演出舞臺上風生水起,也賺的盆滿缽滿。

在中國,但凡有點成就的人,很容易忘掉自己究竟是幹什麼的,周立波也一樣,演員做的不錯,也踏進了富人的行列,於是便把自己演出的臺詞下意識的用到了自己生活的各個方面,並對於扮演“正義人士”樂此不疲。當然,這也不僅僅是周立波才這樣,比他演的更像的還有,而且男女都有。

很多人,得意容易忘形,春風得意,躊躇滿志的周立波在美國攤上了官司,並且是涉槍涉毒的官司,這種官司在美國也許並不像在中國那麼嚴重,同時周立波也的確在美國僥倖脫身,他要感謝的是美國的司法制度。

回到中國的周立波,深知一個事實,也就是作為一個藝人,要想還在中國的舞臺上繼續賺個盆滿缽滿,涉槍涉毒的嫌疑肯定是不能不面對的,在中國,這兩件事都是過不去的坎。

這就不難理解周立波夫婦一回到國內就迫不及待的發表聲明,接受採訪,並用周立波很熟悉的表演方式開始“洗白之旅”。

周立波夫婦實際上要說明的是兩件事:第一,美國法院已經判定他無罪。第二,槍和毒品是有人陷害。

至於向第一任律師莫虎開炮,實際上是周立波對給莫虎的律師費後悔了,心疼了。他覺得莫虎就是趁人之危獅子大開口。其實本意並不是認定莫虎也是陷害他的人之一。

周立波給槍和毒品都找到了主人:槍是美國華裔“某某”的,“某某”為了陷害他進而控制他而放到他的車上的。而毒品不是他的,因為“當時車裡還有另外的一個人”。

莫虎不幹了,沒有太多的廢話,直接就在美國起訴周立波“誹謗誣陷”,要求的賠償標的是1000萬美金。無論官司打不打得成,對方已經一槌定音,周立波的麻煩來了。

唐爽反應很快,立刻就開始反擊周立波,一開始有些人不明就裡,覺得唐爽似乎是沒事找事,但到現在,估計很多人都已經明白唐爽的激烈反應究竟是為什麼了。

而《局面》的加入,讓本來就想“痛快一下嘴”的周立波夫婦陷入了一個極其複雜的局面,並且越來越複雜。

在這個過程中,周立波得意忘形的後果暴露無遺,順嘴一說的後果,就是漏洞百出,演繹的東西總是不能自圓其說。

為了把唐爽的“忘而負義”坐實,周立波無所不用其極,連發七篇文章揭露唐爽,同時又連發錄音十幾條,本意肯定是想用“實錘”把唐爽砸踏實,但是卻沒想到讓吃瓜群眾後背發涼——這還是朋友交往嗎?交往五年,至少三年前就保留微信,和錄音,這人太可怕!

實際上,這也是人品。

周立波迴歸舞臺的路瞬時窄了許多。

隨著錄音證據的不斷推出,問題不但沒有變得一目瞭然,反而讓周立波陷入了越描越黑陷阱——這個坑是他自己挖的。

高掛免戰牌,已經是周立波唯一的選擇了。但同時,演藝生涯的前景也變得十分暗淡。

一個把自己幾乎所有的朋友都當成“陷害”自己的人,且不說疑心太重,至少是心理不夠陽光。

槍和毒品的事,看樣子短時間內不會如他所願和他脫離干係,起訴唐爽估計周立波也未必有這個底氣,美國那邊的官司還未了斷,新的官司又將面臨,和“某某”的恩怨才剛剛開始。

當然,還有公眾輿論還未平息。

演繹生涯,估計有那麼一段時間周立波是顧不上了,停頓個三年兩載,他會被忘記和邊緣化。

除非,他向鏟屎官請教一下,如何“東山再起”。


步武堂


雖然周立波現在已經宣佈鳴鑼收兵了,但圍繞周立波案引起的口水戰還不會完全息鼓,莫虎的82條訴狀還在等待著他,已經揭開的潘多拉盒子還會飛出妖魔鬼怪來。

事已至此,這場口水仗依然沒有分出個輸贏,也沒有哪個人佔了上風,但不管此事走向如何,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周立波的人設會在很大程度上出現崩塌,雖然粉絲們依然會力挺,但因此事也會有很多人轉水,他的演藝生涯難免會受到很大影響。

雖然美國法院已經宣佈周立波無罪,但他的疑似持槍和藏毒並沒有完全消除在觀眾中的印象,而國內的一些電視臺,在選擇與周立波合作時也不得不考慮這層因素,他們很可能出入安全把握不再選擇周立波,畢竟是娛樂節目,換誰都一樣,又不是離開周立波就沒戲可演了。

周立波想重返之前的輝煌幾無可能,實際上他這些年的演藝生涯本身就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海派清口在經歷短暫的火爆之後,觀眾的審美已經開始疲勞,周立波的招牌吸引力開始明顯下降,加之此次案件風波的影響,更是雪上加霜。


元芳有看法


關於槍可能是這樣:周索要槍,某某以周沒有持槍證不給,這個場景時可能唐也在場。周後來找機會避開唐向某某索要槍,某某最終答應給了但警告說“千萬別出事,真要出了事我就說是你偷拿的,我可不負‘明知對方沒有持槍證還給對方槍’這樣的法律責任”,周要槍心切滿口答應。某某於是吩咐僕人把槍擦乾淨偷偷(避開唐)直接放周包裡。由於唐在旁邊,周作為長輩想瞞著唐“無證持槍”,這時就沒有機會再把玩槍了,所以槍上並沒有周的指紋和DNA,所以後來唐也不知道為何周的包裡會有槍。周臨開車時突然想到還要個槍套,又偷偷叫某某臨時安排僕人或某某自己取來槍套直接扔後座上,就開車走了,所以警察後來才先看到槍套進而決定搜車。當然槍套也有可能是槍放包裡以後,又想起要槍套,再由僕人或某某直接將槍套扔後車座裡了。如果周偷拿的,不可能沒有其指紋,也不太可能偷了槍又去偷槍套,還把它們分開放,還明目張膽的把槍套放在後座而不是包裡,再加上打完槍以後肯定是一起入槍庫的,根本沒有“偷槍”的機會,所以槍不太可能是周偷拿的。事發後,他們見面時周當然就尷尬不好意思了,周覺得自己任性執意要槍結果出事了害得某某要出面解決此事。某某想為自己的朋友周儘快解脫而攬下此事於是在辦公室裡商討統一口徑而編造諸如“槍是打獵不成誤放在車裡和包裡,包是我的,槍是我放的”等等,但莫並不接受該方案並訓斥某某,是因為兩點:1)莫從此事嗅到“商機”,不想很快的結案,想盡量把事情往復雜方向引,好渾水摸魚大撈一筆;2)更重要的是串供作偽證是重罪,律師當然不答應,莫借用偽證的利害關係訓斥某某,警告其犯不著為了周搭上自己,同時當著周胡的面還詢問過某某的槍支的證件等情況,建議過某某速速將沒有登記的槍轉移或趕快去登記。所以後來王局看到了槍的登記證件,但這些證件應該有不少都是後來這一年來補辦的;3)由於槍是某某的,某某實際上就是此案的當事人之一,某某要拿回槍並全身而退就免不了有法律上的各種問題,所以周說某某給莫律師費也是合情合理的。某某在莫的律師專業角度的建議下,想通的確不能去做偽證,之後就在莫的幫助下應該是以“槍被周或其他人偷了放在周的包裡,某某不知情”而退出了此案。周公開表態“槍是合法的”時是在被某某‘拋棄’前,此後周就陷入了絕境!所以周胡恨死了莫!——正因為莫才使得某某的“打獵不成”最簡單的方案泡湯,且使得某某回到了贈槍時的事先約定‘槍是周自己偷拿的,某某不負法律責任’。由於槍是某某答應給周的,如果某某採訪時把“槍是如何到周的包裡的”這個真相(我上述分析的可能真相)說出來,他就等於在美國承認自己違法了:把自己名下的槍給一個無持槍證的人!所以他拒絕回答這個問題,也拒絕回答“為什麼莫要拒絕他提出的方案”(某也知道莫想撈一筆的心思,但故意拒絕回答此問題而建議王去問莫,其實就是在影射莫的貪心)。周當然不會承認槍是自己偷的,因為明明是要來的,好在沒有指紋和DNA,只能一再強調不知槍為何會出現在包裡。這一點與莫的讓周“認罪減刑”或其它訟辯方案分歧太大,導致後來胡更換了律師。後來周出來後與某某溝通,某某因為為了自保而對周有所愧疚,也許就答應了胡周隨便周怎麼說都行,即“黑鍋我來背”之類,只要不透露他的名姓和來歷即可。只是後來沒想到他們認為最信任的唐後來會跳出來。所以後來周胡“火力全開”對付唐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王去美國採訪,某某開始避訪還是為了保護周,可能是在唐的再三要求下,為撇清唐而出面,但還是保護周,攻擊胡: 認“不小心放了槍”,不認“當面給槍”(拒絕回答槍如何到包裡),強調“陷害放槍”是胡的編劇。以上只是有一點百思不得其解:“為何槍是上了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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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的事件發展來看,我個人推測,短期內,周立波的演義事業肯定會受到一些影響。但是,這並不會對他造成長期的事業影響。我們可以參考之前一些問題藝人復出情況。比如之前文章和姚笛的情感事件、白百何和羽凡的情感事件、陳赫和張子萱的情感事件。這些雖然都是情感事件,只是道德問題,但是這些明星藝人復出還是很快的。

而周立波這一次雖然是涉毒案件,性質更為嚴重,但是截止到現在,依然沒有證據證明毒品是周立波的。而且美國司法機構也判定了周立波跟槍支和毒品案無關。

所以可以預料的是,周立波近期肯定事業會受一些影響,但是沉寂一段時間以後,周立波還是可以選擇復出的。

而現在周立波、唐爽、莫虎、某某各執一詞,即使發展到現在依然無法得出具體結論。所以說這件事對周立波的影響不會太大。或許過段時間周立波就會選擇復出。


保險島島主


周立波與唐爽、莫虎、某某其實原來都是“哥們”,唐爽幫周立波翻譯,莫虎幫周立波打官司,某某讓周立波打槍過癮。人際交往最大的特點是:君子交往淡如水,小人交往醇如蜜。別人都幫過周立波的忙,他為了洗脫“攜槍藏毒”讓政府相信他是被“害”的,可以將“藏匿”3年多的“兄弟”談話錄音、微信拿出來,先不說是不是剪接、編輯過,這種行為就讓人感到與這種小人打交道有毛骨悚然之意。周立波在與人交往時心機之重可見一斑。怪不得關大哥最後把“魚翅泡飯”還給他了。如果結果證實還進行過剪接、編輯過,那真是在演“無間道”。總之,從邏輯上分析,這種小人以後估計沒人敢與之打交道,他不能自證清白,政府舞臺、熒屏肯定封殺了,想走穴“野唱”也沒人敢與之打交道,還有米國官司纏身,事情搞得辣麼糟估計“傑出人才”綠卡申請基本黃了。原本還想“翻盤”,現在弄得裡外不是人。鹹魚之所以很難“翻身”是因為太鹹(閒)惹人厭


老狼144043435


雖然我不知道周立波以後到底會怎麼樣,但是我知道“現在”(僅限於2018年7月),

如果在網上發佈一個周立波的節目單,再加上點“美國噱頭”,可能馬上就能成為網絡爆款!

但是這種爆款的“勁頭”到底能持續多久,是很難說的!因為周立波出走美國之前,“海派清口”已經大有衰落的跡象了。這一次周立波和唐爽幾個人,在網上罵成一片,差點讓自己的名譽落到了歷史新低!

目前周立波最需要擔心的是莫虎的官司,還有那彷彿永遠也撇不清的“槍”和“毒”!撇不清“槍”和“毒”,就隨時有被封殺的危險!

這一次周立波拼命的引導輿論,有點“困獸猶鬥”的意味!其實王志安採訪某某以後,周立波彷彿被“某某”狠踹了一腳。周立波一看勢頭不好,馬上就發表文章總結了一下“又臭又長”的裹腳布劇情,突然宣佈不玩了!對此事再不回應!

網絡上有一部電影叫“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我看周立波這事像極了“一個謊言引發的鬧劇”。中國娛樂圈有個定律,除了“德藝雙馨”的老表演藝術家們,哪裡有那麼多的“藝術之樹常青”啊?

如果有人告訴周立波你會“越來越紅”,那不是相當於他說某某是紅色通緝犯嗎?

最後引用阿甘的一句話:我不懂,是我們有著各自不同的命運,還是我們只不過都是在風中,茫然飄蕩!

致:在風中凌亂的波波老師!


紅色雄起


周立波在美涉槍毒一案最終以撤案終結。由於撤案,整個過程未有庭審和宣判,也就不能排除他有涉毒和非法擁槍的可能。周立波堅持的宣判無罪是站不住腳的。這點他自己心裡十分清楚。這也是為什麼他一下飛機,就要高調拋出陰謀陷害一說為自已洗白。毫無疑問,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返回舞臺而戰。這些天來圍繞著周案又旁生出很多支節。與此案直接有關各方突然都成了周立波的對立面。通過《局面》的專訪報道,各陳其詞,莫衷一是。但周立波洗白的關鍵點,陷害說至今還不能確立,所呈證據也無法令人信服。是否非法陷害最終必須要有公信力的司法來裁定。問題是周立波把自清的努力始終限定在網絡上,而沒有主動地去走法律程序。對於所謂陷害案的主角,某某,也沒有釆取任何法律行動。甚至對某某也不敢直接面對,反而要粉絲們去人肉。因為一旦他指名道姓地公開指責某某為非法陷害的當事人,則將面臨又一場官司。可見走司法程序,他的底氣是嚴重不足的。這個迷案是周立波夫婦長期思考後一手拋出的。在迷案未解,又有新的官司纏身的情況下,周立波以殘損的形象重回舞臺,繼續他的演藝事業幾無可能。他的最後聲明書,更象是一篇舞臺告別書。


婁煜


如果周立波說的是真實的,拿出來的證據確鑿無疑的話,最終服大眾,那麼他的演藝生涯會順利繼續下去,演藝甚至會越來越好,大眾會越來越喜歡他,畢竟他是有正能量的,有愛心的人。

反之,如果這次和唐爽,莫虎,還有一個某某某之爭,敗北了,而且周立波說的是假話,證據是虛假的話,人們會對他的人品,道德,有很大的看法的。那麼他的演藝生涯舉步維艱,處處碰壁……

有一句話說得好: 做事先做人。如果你人品有問題,那麼你的前途基本上是灰暗的,甚至是黒暗的。


襄陽市激情飛揚


本來最開始周立波拋出“陷害論”後,預計站到輿論的制高點,博取同情。沒想到事態發展遠遠超過預期,對於演藝生涯估計有不小的影響吧。

現在的情形下,周立波不是一個完全無辜的形象,那麼哪個電視臺敢於吃螃蟹,請他上節目?不然為什麼採訪他的只是自媒體呢?

再來,即便有節目有請他的心,但會不會害怕被錄音?畢竟他拋出的錄音材料太多了,對這種做法誰不害怕?

現在的情形下週立波不得不偃旗息鼓了,和開始的激昂不同,這裡面有多少無奈成分,估計自己知曉。

所以,有時候“偷雞不成蝕把米”,是有道理的,如果開始保持沉默,事情會怎樣呢?可惜沒有如果。


注視這視界


周立波幾乎不可能再紅火了,因為官私之前已經消失於舞臺了,加上這一年半有多的斷檔,沒有了合約,也許理順了官私,自己開個脫口舞臺表演延續餘溫,娛樂圈從來只有新人笑,那聞舊人哭?這也是規律!錢掙夠了,其實足夠他們一輩子了,不然,為何想移民呢?置於唐爽,確實不光彩,起碼的人情禮義都沒有,跳出洗白3萬5千美元,莫虎告周立波時,周肯定會提供錄像,須知針窺攝錄是他的拿手戲!周難道不知道莫虎會起訴嗎?過去還被桑蘭訴賠2億呢!所以,如果周真有某某送錢錄像,唐爽必然人品掃地,何必呢?其實,唐又不是公職人員,收授贊助無傷大雅,何必置己於譭譽的境地?迫急了兔子也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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