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报道,很“虐心”。倘若有高血压,肯定要去吃药了! 2018年1月的事,6月底才发酵,时间够长的。
01、事件回顾
事发。2018年1月20日,临近放寒假,15岁男生(在某中学读初一)对另一位女生喊“我爱你”,并在女生脸上亲了一口,被女生的同班同学在厕所狠揍受伤,没有参加期末考试,开年后也一直滞留在家。
事后。家长多次找学校要求赔偿,但是学校能看到的诊疗发票只有1257.4元,而家长开口就要3万元。说是另外在乡村医生处花了两万多,但是不能提供任何证明,双方没能达成一致。
上告。协商未果家长从4月17 号开始,多次向纪检上告学校,并求助新闻媒体,这两天此事被热炒。
02、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事件的几个细节。
1、事发是今年一月份的事,现在才拿来说事,很明显是没能达成协议,才将事情抖出来,希望通过施加舆论压力达成愿望。
2、15岁学生还在读初一,年龄如此大,应该有原因吧,学校里公开喊我爱你还强吻女生,可见这不是什么好学生,要是再大一点,我估计他强奸的胆都有。
3、家长能提供的诊疗费只有1257.4元,没有其他任何诊疗凭证,索要3万元赔偿,说是在乡村医生处花了两万多,有可能没有?我觉得不太可能,倘若需要花那么多钱,住院绝对不可能只花了一千多元就出院,此孩子又没骨折,又没脏器受伤,只是“头面部软组织损伤”,需要花万,有可能吗?
由分析我们基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孩子被打,家长就赔偿狮子大张口,没打成一致,就恼羞成怒,电话到处打,到处告状。
03 分析事件的责任。
自学校存在以来,没有那个学校说完全杜绝打架骂娘事件。学校偶尔发生打架事件,应该属于正常。此事中15岁男生被打,哪些人有责任呢?
1、主要责任来自学生自己。15岁,高一的年龄读初一,应该个子在班里是比较庞大的了,能有公开喊“我爱你”和强吻女生的胆量,估计平时在班级也是无法无天了。此类无视校纪之辈,是老师都想动手,被学生修理,估计也是大快人心。说通俗点,”是找打”。建议女生的父亲还可以再揍一顿,并应该到派出所告其猥亵女生。
2、学校也有逃不了的责任。学生打架,倘若看护到位,不可能出现被打得需要住院的地步,学校的确有看管不力,校风不正之责。倘若在一所校风好的学校,初一学生敢如此嚣张吗?
3、打人的几个学生也有责任。学校有禁止打架的纪律规定,学生私下打架,那就是违反纪律,违反了纪律还造成后果,就应该承担责任。
从上可见,学生出了事全部由学校承担赔偿,已是不公。同时在此我也要为学校说句话,倘若学生上个厕所都需要看护,那么该需要多少老师,是不是一个学生配一个保姆,24小时跟随呢?
04、建议的处理方式。
1、孩子要求转校,完全没问题啦,正好可以“送瘟神”。
2、家庭要求赔偿,一定要看到正式发票,对于口报的虚头虚脑的费用,一律拒绝。
3、家长要告,让他告去,告到纪委也好,告到法院也罢,奉陪到底就是。
唯一可能的变数是,上面强行要求学校赔款了事。建议不要听某些领导的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倘若一次次的本着息事宁人的方式处理纠纷,找学校无理取闹的只会越来越多。
“在原则问题上不能让步”,这是学校办学的底线,没有底线的学校,老师还有什么尊严,办学还有什么意义。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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