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該不該取消?有存在的必要嗎?

truchkid


想取消物業公司的業主肯定不是單純的說物業公司服務很差,真正的目的其實是不想支付物業費。這種人雖然在小區中所佔比例不多,但影響很大,往往會把正常的物業管理搞得烏煙瘴氣,惡性循環,到頭來再引起眾怒,把管理責任推向物業公司,他們的目的達到了。

想取消物業公司的人的理由往往是認為物業服務管理不到位,甚至存在欺壓業主的霸道行為。事實會不會真是如此呢?我看未必!我們可以簡單分析一下:

如果物業公司服務管理不到位,那有可能是物業公司不專業、不敬業,或者物業費標準過低或繳費率過低導致服務水平底下。

如果是物業公司不專業、不敬業,作為小區業主完全可以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更換物業公司來解決,或者小區業委會給予強有力的監督指導,這樣完全可以解決因物業公司自身原因導致業主不滿意的狀況發生。

如果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或者業委會不作為不起作用,我們的業主就不應該把板子完全打到物業公司身上了,說明我們業主本身有些工作也存在問題。

如果小區物業費標準過低,當然會造成小區物管水平底下,想花一塊錢享受五塊錢的服務,這種事情普天之下可能不存在吧,這種情況還是需要業主們自身考慮是想要享受幸福的小區生活,還是節省開支呢?如果是為了節省開支,那就不要怨言物業服務底下,服務不到位了。

如果小區業主物業費繳納率低導致物業服務水平下降,這個只能是咎由自取,不僅不能責怪物業公司,不交物業費的業主還侵佔了已交物業費業主的合法權益,理應收到輿論和其他業主的譴責,同時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種行為不糾正,小區的服務管理永遠不可能讓業主滿意的。

小區有一個專業敬業的物業公司服務管理是業主的需求,它不僅能夠讓業主在小區內安心幸福地享受生活,而且對小區的物業保值增值有莫大的幫助。當然,物業管理完善有序的小區,離不開業主的支持和配合,在小區內業主需要遵守自己制定物業管理規章,放棄部分自由(如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亂停車輛等),充分顯示業主自身的良好素質,把小區物業管理成文明和諧的幸福樂園。


文錢社區


這個可以根據實際需求來劃分。比如說一般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沒那麼高的要求,每個月由街到收取清潔費設施維護費就行了,遇突發事件不可調節的,直接報警處理。對物業服務有較高要求注重安全的,一般都是住高檔小區,那個就需要有資質的物業公司來管理,有保安和設備維護24小時值班,有需求可以找管家找客服。物業公司是不可能撤銷的,畢竟還是有需求的。只是有些業主不喜歡物業公司管理模式,或者不希望有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習慣了以前那種沒事到處自由走,幹嘛門口設門禁攔著路,萬一出了事找警察就好。根據需求來吧,物業公司可以只給有物業服務需求的小區服務就行了,別老想著是個小區都要配個物業公司。


渝玉秋


謝邀,物業公司是近二十年來,中國大力發展房地而衍生的產業,其初期是開發商作為售後服務的職能,後來才發展成為專業的服務企業。隨著房齡的增長,其房屋質量和物業公司管理水平等問題而引發的矛盾越來越多,物業與業主之間的訴訟案件逐年增加,群體事件時有發生,逐步形成一個新的社會矛盾和問題。為此這些社會矛盾和現象也逐步引相關部門重視,所以近幾年也在探索新的模式,比如取消圍牆,打破小區管理,取消物業資質,降低門檻,管理模式多樣化,所以以後物業公司就是一個可要可不要的行業了。如果沒有物業,小區的一些公共問題由誰來牽頭組織呢?可以使用以下方式,一,物業自治,業委會管理或聘請一名職業經理管理,實行綠化、衛生、保安、電梯等專業公司全面外包。二,由社區指定一名專員(大小區一名,小小區兼職多個),負責聘請綠化、衛生、保安、電梯等專業公司外包。三,業委會聘請物業公司服務。以上幾種方式,其費用收取可採取門禁系統、電梯智能管理刷卡等智能系統收取。還可以統一列入即將出臺的房產稅一併收取,然後專項資金劃撥到社區,用於小區管理費用。


江南e客


物業這行業在中國入市不久,已發展一個怪胎,是個“畸型兒”。物業與業主的對抗在全國很是普遍,矛盾的焦點是業主需要合適的服務與物業追求無邊際的利益,這種利益追求可謂是唯利是圖、非法“管理”、聯合開發商壓榨業主權益、甚至還有聯合“砂霸”等裝飾材料商欺行霸市,成為一方黑勢力,毫無為業主服務的觀念和意識,業主們花高昂的“物管費”請罪來受。物業發展成這樣已無藥可救,必須取消。小區的服務與管理,要堅持街道辦指導下的業委會自治制度,業委會的組織形式就象城市的居委會和農村的村委會,屬於居(村)民自治組織,對業主實行有償服務,並在街道辦指導和監督下行使一定的管理職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至今一直在實行的有效模式,受憲法保護,不知為何在城市新建小區被拋棄,而選擇“物業”這個怪胎?


神龍飛劍


電,有供電局。

水,有自來水公司。

衛生,有環衛。

治安有轄區派出所。

鄰里秩序糾紛,有街道居委會。

電梯維修,有廠方售後服務。

保安看門,我看免了吧……!

如此,你說這物業是幹啥的……?


民族烽火臺


這個問題問了有幾百遍了吧?該不該取消,政府說了算,第一、政府的職能部門不會比網絡噴子缺心眼兒。第二,政府都在扶植的一個產業必有他存在的必要。再說業主,想住在一個環境優美的社區裡,就離不開物業。不想花錢就別請物業公司,愛髒就髒,愛亂就亂。都挺好的。主要是想勸勸有些所謂的業主,那個逼裝的,比牛的大,上竄下跳的就跟自己是個暴發戶似的。什麼保安是狗吧,什麼物業的人是狗吧,回家問問你爹去,這話該怎麼說?有句老話:瞧不起人的不如人,摸著良心問問自己有幾斤幾兩!


山水*閒人


物業管理該取消共有三種原因:一、按照物權法有關規定:業主的房子,業主有所有權,有使用權,有處理權,憑什麼法律要逼迫業主籤物業合同?憑什麼法律要物業管理業主的房子?二、物業收費應該是公平交易,等價交換,公攤面積大家使用,應該大家平攤物業服務費,按房子面積收物業服務費不合理,難到物業打掃了業主房內的房子?三、一樓的業主沒有使用電梯,電梯的損耗和電費以及維修費應該歸使用人出,要一樓的業主出電梯的損耗和電費以及維修費等違反憲法第十五條規定,違反市場公平交易,等價交換的原則。


手機用戶58554194633


不能取消,人們討厭物業公司是由於物業公司職責不清,服務不明造成的。物業公司現在將應該由社區行使的管理權限承擔,一躍而成為管理公司,這是不對的,物業公司只是物業服務的,與業主是服務於被服務的關係,不能越權。現在在一些社區,由於政府社區管理職能的弱化,甚至鼓勵物業代行其職責,致使物業公司超越權限變成了管理者,忘記自己的本質是服務者,這需要理順關係,不能簡單的去除,物業的職能,社區更不可能承擔,只有讓物業迴歸本能。


賽麥大弘


堅決取消,已經沒有再存在的必要,物業和業主已經形成了敵我矛盾了,物業成了新時代的黑幫老大,是賺業主錢的黑幫老大,所以物業這個只以贏利為目的的產物與和諧社會格格不入,所以取消物業成立小區自治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委會一個性質,不然永遠不會和諧。


渴望重新來過


其實想取消物業服務公司的,要不就是物業服務公司把做的不夠好,要不就是有一些有野心的人想成立業主委員會,自主管理。我看到過不要物業的小區,那真是一個字可以概括,亂。每個人都想多佔一點公用面積。圈的小區烏七八糟的。小區也不會有人經常打理。保安都是請得六七十歲的老頭子。一般都是兩梯多少戶的,如果兩個電梯都壞了,那你就會困在電梯裡面的,還要請人修電梯,像高檔小區的話都有自己的電工師傅可以修電梯。有些成立業主委員管理的小區也管理非常的不錯。但是如果想省心的話還是請物業服務公司來比較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