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狗咬人重的话——主人要坐牢的!

此类事件有多起,我们以加州的一例来说吧, 这是加州历史上因狗咬人获谋杀定罪的第一案。

查了一下当年的报道,事情是这样:

美国狗咬人重的话——主人要坐牢的!

18年前,53岁的玛乔丽·克内勒家住旧金山,她和丈夫罗伯特·诺埃尔多年前开始帮服刑囚犯饲养一对加纳利犬。公狗名叫“贝恩”,重60多公斤;母狗“赫拉”40多公斤,其囚犯主人涉嫌为毒品贩子经营斗犬场。 加纳利犬性情凶猛、好斗,属危险犬种。

2001年1月,克内勒牵着“贝恩”在公寓楼楼顶散步后,返回她在6层的房间。到6层走廊时,“贝恩”突然挣脱链子,冲向正准备进家门的33岁女邻居,扑上去狂咬。母狗“赫拉”见状也冲出房门,上前也参与了撕咬,女邻居的衣服全部被扯下,身上留下77处伤口,最终死亡。

公狗很快被处死,主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当然,还有一定的罚款。

有人觉得美国的法律处罚太重,我认为这才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敬畏,好好的一个人无端被狗咬死了,狗主人承当责任合情合理。

美国狗咬人重的话——主人要坐牢的!

没有能力管束好你的狗,就不要养。既然选择养这种具有攻击性的宠物,就应该对狗造成的伤人事件承担后果。

在国内也发生过此类事件,狗咬伤了人,有的主人连医药费都不想出,有的顶多赔一点丧葬费。狗主人绝对不会坐牢,更不会判无期,连拘留都不会。

记得小时候两个故事:听说家里也养过一只黄狗,非常忠诚。一天晚上邻居来串门,被黄狗咬伤,家人就杀了黄狗,狗皮褥子就是黄狗的皮做的。

另一个是小时候家里有个小狗,吃掉了邻居一只鸡,被爸爸一顿暴打,结果没到一个月,又咬死七八只,基本上全部歼灭了。

狗崽了直接被打死扔河里了,一点都没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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