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凌晨騎電動車撞上行道樹後身亡,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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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場目擊者的描述,我們瞭解到該事件發生的時間是在凌晨3時,地址是在廣福路某廣場附近;目擊者表示:“當晚該男子當時騎車速度較快(大概每小時80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駛)、避讓不及撞到了樹上導致車前身變形嚴重,現場有市民及時報警撥打了120,但不幸的是救護車到達後,醫護人員確認該事故後該男子已死亡。警方在第一時間到達後,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封鎖、處理。”目前這個案件警方還在調查中。

18年關於電動自行車車速所規定的每小時低於25公里,根據目擊者所描述的,很明顯超速行駛了。雖然路上有路燈的光亮照射著,駕駛員以正常的行駛速度去駕駛電動車,夜晚人視距與白天相比真的差距很大,我們認為市民在夜晚儘量避免騎電動車出行。如果遇到晚上或是凌晨出行這種情況,一定要確認自己當時的身體狀況適不適合騎車,比如酗酒、突發疾病等因素。按時的檢查及保養電動車,出行前檢查好電動車的車燈是否正常,行駛的時候也要合理使用。每次出行,戴上頭盔,雖然大部分人認為看著不美觀而選擇不佩戴,但是我們認為安全更重要,一定記得好好保護自己;雨天出行也注意穿戴顏色較為明顯的雨衣。如果電動車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可以選擇公交車、地鐵等更為環保、安全的方式出行。如果對於該事件,如果有更多的線索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進行舉證。


時報傳媒


昨天晚上看到倆人騎電動車在路中間“畫龍”,開著車都不敢上前,這龍畫的大呀,超車也不敢,只能從後面閃的遠遠地,所以雖說喝酒不開車,但是喝酒也不能騎車呀

然後,夜晚騎車,一定的注意,據統計,夜晚騎車發生的事故是白天的7倍以上,而且一定要記得開燈,別以為自己眼睛好,哪哪都能看到,但不開燈不容易被發現,尤其是夜晚騎車。

按說電動車的速度撞了一棵樹其實應該不會是很嚴重的碰撞的,為什麼會死亡呢,所以還是提醒一下,戴上頭盔太重要。

大家還有什麼建議嗎?


綠源電動車


我對此類事件表示同情、遺憾,也比比皆是,但是總有人不吸取經驗教訓自己把自己給害慘了,針對這類自己使自己受傷的事情我是這樣看待的:

首先,一個人晚上夜行本來就不安全,儘量避免晚上出去,尤其喝酒之後在視線不好情況下務必要小心行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就以上案列是騎車的自己裝樹身亡了,如果是撞到行人怎麼辦,豈不是害人害己。

其次,如果晚上有重要事情非得出去,最好打個車或者有同行者相互有個照應。

第三,這個事情是自己騎車撞樹身亡,並沒有其他人、物有意或者主觀殘害,所以後果只能自負。

最後,作為家屬也應該客觀正確面對不可挽救的既定事實,節哀順變,好好安葬之後照顧好家裡人好好生活,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問題。


華夏絲路情


還能怎麼看?躺著看、坐著看、想怎麼看怎麼看唄!家屬應該坐下來商量著應該告哪個部門?什麼綠化啦,公路局啦,交警部門啦等等等等,把能想起來的全告一遍!沒看到人家騎著車子來了,竟然設置那麼多障礙,賠錢,一定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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