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被妻子逼著拿92萬買房的班長,我建議你離婚!

那位被妻子逼著拿92萬買房的班長,我建議你離婚!​也許以下文字會被人罵作“窮就有理”的“屌絲式男權”,所以不贊成的朋友們請把你的觀點揣兜裡出門右轉。

沒錢就是沒錢,僅靠工資活著的軍人在哪都算不上富裕人群,打腫臉充胖子這種事不是一個理智的人該做的事。

黃世仁逼迫楊白勞的結果也只能是拿喜兒抵債,沒哪條天理要求男方必須拿出多少錢才可以娶女方回家。

首先,先向每一位軍嫂致敬,有了你們的犧牲奉獻,才有了軍人面對生活的精神支柱,軍人身份的丈夫們虧欠你們。

看過推文《10萬的彩禮、92萬的婚房,讓我的軍婚即將支離破碎》,心中產生了感慨。

高質量的婚姻符合木桶效應,經濟基礎、家庭三觀、夫妻恩愛缺一不可。圍成你婚姻的這三塊板裡,家庭三觀合不合不敢說,但經濟基礎肯定薄弱,而且現在看夫妻恩愛也岌岌可危了。

即使是普通的婚姻也很可能要艱難度日了,更何況是軍婚。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那位被妻子逼著拿92萬買房的班長,我建議你離婚!

現在不是舊社會,也不是改革開放前,真沒必要守著這樣一種病態的關係拖累全家人受罪,哪怕你是軍婚。

你家裡的現實條件就擺在眼前,不能說窮是你的錯,但沒有經濟條件就是沒有,你自己心裡清楚,女方家裡也不會不知道。

這種不顧實際的壓榨行為,已經沒什麼感情可言。風俗習慣不是法律條文,風俗捆綁而來所謂的“面子”即使有了,在你新組建的家庭裡也頂不上柴米油鹽作用大。

倘若雙方父母真心為了自己兒女過得幸福,應該各自盡力,而不是互相壓榨。

婚姻的根本是兩口子安生的過日子,軍婚可能要付出的更多,相比之下面子能抵得過幾兩鹽。呵呵。

人活一世,無愧於心。父母與妻子家庭之間的矛盾已經讓你處於兩難的境地,不做出取捨最後只能將你逼瘋。與其繼續加深矛盾,不如儘快做出了斷。
那位被妻子逼著拿92萬買房的班長,我建議你離婚!

同樣作為一個工薪家庭的兒子,我自己對所謂的“講究”“風俗”“規矩”“彩禮”深惡痛絕,也同樣身受其害過。

軍人工資在全國範圍內看不算高,但在東北地區普通民眾中還算可以。在與前女友相戀的階段,感情發展非常好,直到談婚論嫁時兩個家庭商量如何為我們組建起一個家的時候。都說中國房價是被老丈母孃炒起來的,從那時起我開始信這話了。

前女友母親咬準150W+的房子,同時要求不能兩人共同還貸,因為不想讓兩人生活負擔過重。不想讓女兒為生活所累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這種做法我接受不了。

之前已經跟前任和她家人坦白過我家的經濟條件,住房問題要麼我家獨立承擔一個100W以內的,要麼選一個100W+的由我和前任共同還貸承擔。

前任唯母命是從,我也不可能為了自己花了二老的棺材本,最終只好一拍兩散。

我不是愛情至上的性情中人,不想讓我和前任之間的感情變成婚姻裡討價還價的籌碼,更不想從此留下隱患讓兩個家庭不和,既然已經盡了全力,到此為止也只能承認自己無能,我選擇放棄。

事後得知,前任的母親是在某親友慫恿下,為了面子開出150W的價格。

現在想想自己那段經歷,覺著前任和前任的父母也並沒有錯,通過婚前從男方家裡多要出來的錢,讓自己女兒過的更寬裕些是為人父母的本性.

我和我的家庭無力滿足她們的要求也是客觀事實,這兩點已經構成我和前任不適合結婚的事實,所以分手時難受歸難受,但我並不覺得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那位被妻子逼著拿92萬買房的班長,我建議你離婚!​​



畢竟感情在現實面前,是劣勢的一方。你若願意陪我白頭偕老共嘗人間苦樂,我便竭盡所能給你我的一切;你若錙銖必較跟我討價還價,我只好秉承“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放棄這宗交易。

市場經濟下的所有事情,任你是軍人的婚姻還是普通人的婚姻,大多敵不過一個“窮病”罷了。

如今我已在省會城市裡有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雖然不是高檔貨,但足以給遮風擋雨;同時計劃年內買個便宜車,方便今後代步。

可惜的是再沒遇到如同前任般可心的人,被大齡青年們敬稱為“哥”的同時仍然單身。

即使此生再不會遇到合適的人也無所謂,能夠全心全力贍養父母回報養育之恩,對一名軍人來說也是莫大的福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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