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近50萬元 團伙銷售「山寨版」青島啤酒被公訴

涉案金額近50萬元 團伙銷售“山寨版”青島啤酒被公訴

姚雯/漫畫

山東的青島啤酒是耳熟能詳的品牌,一些人因此從中嗅到商機,假冒青島啤酒的名號對外銷售“山寨版”青島啤酒,涉案金額近50萬元。近日,山東省膠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對徐一亮、張華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運輸途中被查獲,牽出背後利益鏈

2017年5月,蔡某像往常一樣,駕駛小貨車前往膠州,為私營業主孫某(另案處理)拉貨。

到達膠州後,蔡某找到張華,裝上了張華提供的1萬瓶青島啤酒。令蔡某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的1萬瓶青島啤酒在路上就被警察扣押了。

“我當時有點兒蒙,因為不是第一次為孫老闆送貨了,酒瓶和瓶蓋都有青島啤酒的標誌,瓶身上沒有貼紙質標籤,張華告訴我是青島啤酒,我就信了。”回憶起當天的場景,蔡某依舊疑問重重。

通過蔡某,辦案民警找到了孫某。據孫某交代:“2015年底,有人到我店裡詢問要不要青島啤酒,我問是哪種,對方說是一種沒有商標的,是青島啤酒廠發給職工的福利,所以沒有貼標籤,都得靠關係才能弄出來。”一聽是“內供”啤酒,價錢比平時進貨價格便宜很多,孫某動心了。之後,他陸陸續續找對方訂了數十萬元的貨予以銷售。

“你一直沒有懷疑過麼?”辦案民警問道。

“一開始的時候我不清楚,幾個月後我打聽到這種啤酒是假冒的。但很多客戶仍然前來購買這種酒,我也想多賺錢,就沒多管繼續賣下去了。”孫某說道。

抓住銷售漏洞,以假亂真難分辨

緊接著,辦案民警查獲了張華位於膠州的倉庫,當場查扣成捆啤酒3000餘瓶,張華、李顯龍、劉為民等人陸續歸案。根據供述,他們聯繫了山東某地一啤酒生產企業的業務員和銷售經理,由其代為收購青島啤酒的空酒瓶,之後從該啤酒廠灌裝啤酒,出廠時用的依舊是該啤酒廠自己的啤酒瓶蓋。這種“四不像”啤酒運到膠州後,張華等人在倉庫裡將原廠的瓶蓋換掉,蓋上他們從各種渠道蒐集的青島啤酒的瓶蓋,這樣酒瓶和瓶蓋都是青島啤酒的,只是沒有在瓶身上貼紙質標籤,這恰好也成為他們宣傳內部酒噱頭的藉口。

通過張華,辦案民警最終鎖定了山東某啤酒生產企業業務員徐一亮和銷售經理秦虎。兩人到案沒多久,就如實供述了他們與張華等人的犯罪事實。據徐一亮供述,青島啤酒廠這些年存在兩種銷售模式,即帶瓶銷售和無瓶銷售兩種。其中帶瓶銷售指的是用該廠自己的酒瓶灌裝啤酒出售;無瓶銷售指的是酒瓶由客戶自己提供,廠裡只負責灌裝酒水,價格比前者便宜三分之一左右。該案中,膠州的張華主動提出來用青島啤酒的酒瓶灌裝啤酒,徐一亮為了多賺錢、開拓業務,幫客戶收購青島啤酒酒瓶,並負責組織酒瓶消毒、灌裝、壓蓋、殺菌包裝等後續流水線工作。通過這一套完整的工序,成捆的啤酒就運送到膠州張華的倉庫裡再進行後續的換瓶蓋加工。

規範管理保護知識產權

為了提高廣大消費者的甄別能力,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專門諮詢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其從六個角度提供了甄別的關鍵點:第一,觀察色澤。真青島啤酒的顏色呈亮麗金黃,無沉澱物。第二,觀察商標。真商標外延無毛邊,摩擦多次不掉色。第三,青島啤酒商標上的“啤”字用的是規範漢字。第四,青島啤酒的瓶蓋視覺清晰、細膩。第五,查詢批次。第六,觀察酒標。透過瓶身,可見膠水印是有規則的橫條紋。

膠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王廷祥告訴記者,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該院將此案作為保護企業知識產權、扶持當地企業發展的重點案例加以分析研判。通過辦案,他們注意到兩點:一是行業規則亟待完善。該院下一步將通過走訪座談或者屏機對話等方式,從涉案企業規範銷售模式以及加強員工法治意識等層面提出建議,從生產源頭上防止侵犯商標的案件再次發生。另外一點是廣大消費者要有警覺性,樹立理性消費意識,對“三無”產品或者價格偏低的產品一定要慎重購買,不要輕信特供商品、內供產品等噱頭,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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