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貫滿盈!「海南老大」等5名黑社會成員在東莞被判刑

開設賭場、放高利貸、當眾鳴槍鬧事、搶劫打砸其他賭場……7月26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對外號“海南老大”李渡等5名被告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5人最高判5年6個月,最低判1年8個月,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以來,龍躍(已判刑)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在東莞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龍躍為組織、領導者,李渡、鄧雲衛、譚燕、邱蛟龍、邱夢傑等多人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架構穩定,組織成員基本固定,以違法犯罪活動攫取經濟利益,通過賭場抽頭漁利、向參賭人員放高利貸等獲取大量非法收入,並向組織成員發放工資、提供生活保障,還為實施犯罪活動還購置了槍支、大批鋼管、砍刀等作案工具;該組織不斷擴充組織成員,為維護組織經濟利益和擴大影響力,隨意毆打他人,持刀具、槍支組織大規模聚眾鬧事,在東坑鎮一定區域為非作歹,稱霸一方。

2013年至2015年,以龍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東莞市東坑鎮多地通過賭三公的形式開設賭場,組織多人賭博,並從中漁利。李渡等5名被告人長期參與賭場內工作,負責看管水錢、發牌、抽水、看場、給參與成員發放工資等事務。

2015年3月,龍躍糾集多人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李渡、譚燕、邱蛟龍、邱夢傑等組織成員參與其中,攜帶槍支、砍刀、鋼管等器械,在該鎮某大排檔對袁某進行暴力威脅,團伙成員現場鳴槍,造成當地群眾恐慌,嚴重破壞社會生活秩序。

2015年4月,邱蛟龍、邱夢傑及其他組織成員為維護賭場非法利益,對其他賭博場所進行打砸,並現場搶走現金。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渡、鄧雲衛、譚燕、邱蛟龍、邱夢傑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結夥開設賭場,其行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李渡、譚燕、邱蛟龍、邱夢傑結夥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威脅、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邱蛟龍、邱夢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上述5名被告人均為一人犯數罪,依法應予數罪併罰,且該犯罪團伙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應予以嚴懲。

據瞭解,龍躍已於2017年被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5萬元,並處罰金15.6萬元。

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方晴 通訊員 黃勝龍 林婷 鍾紫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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