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老賴」的「花式」耍賴 我們有辦法!

威海高區法院

面對“老賴”的“花式”耍賴

法院再出重拳

刻意隱匿行蹤

拒不申報財產

面對“老賴”的“花式”耍賴

法院再出重拳

面對“老賴”的“花式”耍賴 我們有辦法!

在威海高區法院第十三次凌晨集中行動中

執行幹警“借力”聯動機制

到公安、不動產登記等查明被執行人的信息

準確“定位”其住所

將消失許久的被執行人一舉“拿下”

面對“老賴”的“花式”耍賴 我們有辦法!

7月某日的凌晨,一直不曾露面的被執行人劉某,被全副武裝的執行幹警堵在家中,經核實身份後強制帶走。到庭後法官對其釋法明理,敦促其儘快還款,劉某始終表示無財產可供執行。最終,劉某因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被依法拘留十五日。

被執行財產難查、被執行人難找導致的“執行難”,一直是讓法院非常頭疼的問題。在這個執行案件中,為了攻克“查人找物難”,威海高區法院運用聯動機制,積極與公安、不動產等部門的溝通對接,進一步查明瞭被執行人劉某的身份、房產信息,經對比研判,最終確定了劉某下落並順利實施拘留。

欠債百萬5年只還20萬 竟還想抵賴不還

被執行人劉某為威海某典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2年向申請執行人高某借款100萬元,並加蓋公司印章,約定期限6個月。到期後,劉某陸續還本付息,累計償還本金20萬元,利息支付至2015年4月。高某多次催要餘款無果,於2017年3月訴至法院。

案件審理期間,劉某便以起訴超過訴訟時效為藉口,想賴掉這筆借款。法院審理認為,雙方雖然在借款協議中約定了還款期限,被告劉某未按時償還本金,但在到期後陸續還款,最後一次還款時間為2015年5月,說明劉某以其行為表示同意履行義務,導致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2年訴訟時效。原告高某的起訴未過訴訟時效,劉某與該典當公司作為共同借款人,需共同償還高某本金80萬元並按期支付利息。該典當公司後上訴至威海中院,經二審維持原判。2018年4月,高某向法院申請執行。

被執行人拒不露面 聯動機制來助力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郵寄執行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到劉某確認的送達地址被退回,多次撥打被執行人電話均被拒接,執行幹警2次上門送達也未找到被執行人劉某。同時,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及線下查詢,凍結被執行人劉某銀行賬戶6個和被執行人威海某典當公司名下賬戶1個,共計5000餘元。此外,發現劉某名下原有一套房產在案件二審期間被出售。

聯繫不到被執行人,又未能查到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為準確定位隱匿行蹤的劉某,法院積極與公安部門對接,查明瞭劉某的身份信息。執行法官再次到威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劉某送達地址房屋信息情況,明確該房產登記在其配偶名下,劉某應該居住在此。經執行法官前期勘查,一舉於7月19日凌晨將其堵在家中。

到庭後,劉某交代其名下車輛已抵押給他人,原有的一套房產於今年1月出售,所得款項多數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其他10餘萬元用於償還另一筆借款。現在無房產,也無存款,無法履行還款義務,法院依法決定對劉某拘留十五天。

去年以來,高區法院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著力構建“黨委主導、法院主辦、部門協助、社會參與”的執行聯動大格局。與公安、檢察、不動產等多部門就查人找車、打擊拒執罪、聯合懲戒等全方位搭建起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聯動機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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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法院

親戚幫工生糾紛 執行和解化嫌隙

“我先給5000元!”說話的是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案件的被執行人張某,“年底再給5000元,明年3月份之前我保證把餘款10000元還上。”此時的張某已經沒有了最初的囂張,一再向承辦人員和申請人王某保證,一定儘快把錢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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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申請人王某與被執行人張某系同村,且有親戚關係。2015年7月份,張某承攬了房屋樓板支架工程,並僱傭王某作幫工。不想,王某在建樓板支架時,不慎從二樓前沿摔下致傷,先後在臨沭縣醫院、臨沂市人民醫院治療,醫療費近2萬元。張某先行予以墊付部分,后王某向張某索要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相關損失時,張某避而不談,始終未予支付。無奈,王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張某某支付王某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21000餘元。

判決生效後,張某未主動履行義務,后王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但礙於莊鄰親戚關係,仍一直寄希望於被執行人能主動還款,並一再向承辦人提出希望儘可能不要拘留,免得傷了親戚情面。

考慮到案件雙方當事人的特殊關係以及申請人的要求,承辦法官本著案結事了人和的目的,在對被執行人張某進行財產查控的同時,積極主動同張某進行溝通,希望促成和解,但張某態度蠻橫,堅稱沒有錢,其後更是外出躲藏逃避執行。而通過財產查控,也並未查詢到其可供執行的財產,本案一直未能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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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申請人王某與承辦人取得聯繫,稱發現被執行人張某的下落,請求法院依法拘留。承辦人張東亮接到線索後,立即與在附近執行公務的精執團隊團隊長朱崇會取得聯繫,迅速趕到了現場,對張某實施了拘留。

到案後,張某仍聲稱自己沒錢,態度十分囂張,口口聲聲“該拘就拘,反正沒錢”“想拘幾天就拘幾天,反正也沒啥影響”。面對這種情況,承辦人向被執行人介紹了當前臨沭法院執行工作流程,並從限制高消費、信貸、購房、子女入學等各方面對張某進行了耐心細緻地釋法與勸導,並告知張某如果繼續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將可能面臨刑事犯罪的嚴重後果。面對承辦人的釋法明理,瞭解到本院“五個一律”強制措施後,張某思想發生轉變,一改囂張的語氣和態度,表示一定想辦法主動義務,並先行支付了5000元,制定了還款計劃,王某基於親戚關係,同意了和解協議,雙方握手言和。

青州法院

高溫下“守株待兔” 只為等到你

7月19日,青州市高柳鎮的徐某兵特意趕來青州法院,將一面錦旗送到執行員高巍手中,以感謝高巍和他的同事不辭辛苦、冒著烈日酷暑為其追回拖欠了3年多的欠款。

徐某兵是一起合夥協議糾紛案件的當事人。2014年4月,青州法院判決徐某支付徐某兵欠款23萬元及利息,但徐某一直沒有履行清償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先後進行十多次突擊查找,但都沒找到徐某。近日,徐某兵提供線索說,徐某的廠子又開工了。執行幹警分析認為徐某很可能會去廠裡,便決定“守株待兔”。

7月13日9時許,驕陽似火,執行幹警冒著高溫酷暑來到徐某的廠子,並把警車藏在附近,但一直等到中午,也沒見徐某出現。

面對“老賴”的“花式”耍賴 我們有辦法!

12點50分許,幹警們正在吃午飯時,接到留下蹲守幹警打來的電話,說徐某出現了,幹警們放下飯立刻趕了過去。廠門從裡面鎖著,喊了半天沒人開門,幹警便爬上旁邊的一個磚堆,剛巧看到徐某正要從車間的窗戶逃跑,便果斷破門而入,將徐某擒獲,並將其拘傳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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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於法律的威懾,徐某最終同意履行清償義務,當天下午,徐某通過手機轉賬方式繳納了19.3萬元的執行款,並承諾其餘欠款於明年7月份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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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送錦旗的時候,徐某兵一再感謝說:“要不是你們,我這錢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要回來呢。我沒有見到你們是怎麼執行的,但我知道你們一定吃了不少苦,流了不少汗。”

聲明:本文所稱“老賴”僅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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