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房子裡的「空氣水費」誰承擔?

【熱點背景】

據報道,上海的吳女士出國五個月,回來後竟發現自己的空房子用掉了200餘噸水,水費800多元。自來水公司排查發現是水管內的空氣造成,並稱這種情況在高層住戶家裡常發生。當吳女士將閥門關閉停止用水後,別戶人家用水時產生的空氣就被排進了吳女士家的管道中,導致出現水錶自轉情況,也導致了高額水費產生。(轉北京青年報)

【熱點題目】

上海的吳女士出國5個月,空置的房子卻用掉了200餘噸水,自來水公司的人聲稱,這是水管內的空氣造成的,而且高層住戶時常發生。對於“空氣水費”談談你的看法。

【中公解析】

空氣水費,聽起來十分怪誕,然而這種怪誕的現象卻是高層住戶,一直不知道的隱性支出。我們不禁要問,“空氣水費”已經成為潛規則了嗎?

誠然,由於層高的原因,高層住戶可能會遇到水壓不足,空氣帶動水錶自轉等問題,但是這個問題,並不是我們要攻克的高精尖技術難關,而是隻要告知用戶有這種情況存在,並且在水錶旁安裝一個止回閥就能解決。可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它卻成了簡單的頑疾。其實,背後並沒有多麼難以啟齒的為難,而只是自來水公司單方面的受利益驅使使然,看似一家一個月並沒有多交多少錢,但是,一旦這個基數足夠大,那麼利潤可想而知。對於企業而言,企業追逐利益無可厚非,而且只有企業獲得利潤,才能保證我們市場的活力,才能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才能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但是,這種故意隱瞞的行為,其實從本質上而言,已經屬於欺詐消費者了,不能只是簡單的以工作疏忽為藉口,進行推脫。這不是一個企業所應該有的責任和社會擔當。一個企業想要做強做大,就必須誠信立本。

而且從這個事件中,我們也應該看到,目前市面上,對於企業的行為監管方面做得還是不夠到位,存在很多的監管漏洞;而我們的消費者由於法律意識不是很強,所以也缺乏維權的意識。

要想不再發生這種“空氣水費”的怪誕現象,一方面,我們就必然要進一步加強居民的法律意識,鼓勵群眾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利益,使不法者望而卻步,不敢、不想、也不能損害我們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強行業協會的建設和行業自律的約束,通過制定專業、細化的約束條款,才能更好的規範企業的行為。

空房子裡的“空氣水費”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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